壺井榮

[拼音]:chengxiang

中國古代皇帝的股肱。典領百官,輔佐皇帝治理國政,無所不統。丞相制度起源於戰國。秦從武王開始,設左、右丞相,但有時也設相邦,魏冉、呂不韋等都曾居此職。秦統一後只設左、右丞相。西漢初蕭何為丞相,後遷為相國,何死,曹參繼任。惠帝、呂后到文帝初年,設左、右丞相,以後只設一丞相。漢初各王國擬製中央,也在其封國中各設丞相,景帝中元五年(前145)改稱為相。

屬於軍事大計或其他要務,皇帝常召集公卿、二千石、博士共同在御前商議,避免專斷。一般政務,則由丞相決定即可施行。皇帝有事,常向丞相諮詢,丞相有時可封駁詔書,表示對皇帝命令持保留態度。丞相具體職權是:任用官吏,或是向皇帝薦舉人才;對於地方官的守、相有考課和黜陟、誅賞的權力;主管律、令及有關刑獄事務;地方上若有暴動等事,丞相派屬官前往鎮壓;在軍事或邊防方面也承擔一定的責任;全國的計籍和各種圖籍等檔案都歸丞相府儲存。西漢時御史大夫輔佐丞相,職掌大致相同,所以不少事務常由丞相、御史共同出面處置。

丞相之秩為萬石,月俸之谷三百五十斛,錢六萬。屬官有長史二人,為丞相的助手。另有少史、徵事等。又設西曹、東曹、奏曹、集曹、議曹等機構,分管官吏遷除、郡國事務、章奏謀議、徵集租谷等事。武帝元狩五年(前118),又置司直,專司刺舉百官不法者,從而加強了丞相的監察職能。

西漢初,為相者多為開國功臣,位尊職重,敢於直言進諫,如呂后欲封諸呂為王,王陵即當面表示反對;景帝時周亞夫曾反對封王信、廢慄太子等事。到武帝時,擢用公孫弘為相,開以後布衣登相位的先例。隨著君主集權加強,武帝重用內廷近臣,對丞相不甚信任,其在位者如薛澤、趙周、莊青翟、石慶、田千秋等人,皆謹小慎微,庸碌無能。武帝末年,霍光為大司馬大將軍,從此到西漢末,大司馬權勢在丞相之上,而大司馬多由外戚充任。西漢晚期,丞相職權為內朝所取,已無所作為,如韋玄成、匡衡等,在君主和權貴面前,阿意曲從,以保持其祿位而已。

成帝時,何武以丞相一人難以處理煩多的政事為理由,建議立三公制。於是成帝改御史大夫為大司空,遂以大司馬、大司空、丞相為三公,這是旨在分散丞相權力的一項措施。丞相、御史被分割為三,三公實際上是三個宰輔。哀帝時改丞相為大司徒。東漢初又改大司徒、大司空為司徒、司空,改大司馬為太尉,三公之中以太尉為最尊。東漢初為了加強君主權力,權歸君主,協以內廷尚書,三公僅為備員。以後,大權又轉移到外戚、宦官手中。三公僅成為一種空銜。三公制一直實行到東漢末。

獻帝時董卓為相國,強梁跋扈,儼然在眾官之上。後來曹操(見魏武帝曹操)又廢三公而恢復丞相、御史大夫,並自任丞相。董卓和曹操都是大權獨攬,和君主無異。

魏晉南北朝在易代之際有時也設丞相或相國,性質均與董卓、曹操時無異,並非正常官制。唐、宋以後尚書省或中書省有時設左、右丞相,相當於原來的尚書左右僕射,位居尚書令或中書令之次,握有實權。明初中書省無令,僅設左、右丞相,權極重,後為明太祖所廢,以內閣大學士行丞相職權,迄清末未再恢復。

參考文章

帶“丞相”的詩句大全(203句)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