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盧固語文學

[拼音]:dileichang

[英文]:minefield

按照一定正面、縱深和佈雷密度佈設地雷的場地。通常分為防坦克地雷場、防步兵地雷場、混合地雷場。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國家還根據地雷場的用途,將地雷場分為防護性地雷場、戰術地雷場、要點地雷場、攔阻地雷場和假地雷場。多數地雷場是非操縱的,也可設定成操縱的。在現代戰爭中,它是一種主要的障礙物。地雷場可預先佈設,或在戰鬥過程中機動佈設。佈設地雷場的手段有人工佈設、機械佈設和使用飛機(含直升機)、火箭、火炮等撒佈。預先佈設的地雷場須調製地雷場要圖和填寫地雷場登記表(簿)。機動佈設的地雷場要標繪在要圖上。地雷場的障礙能力取決於地雷效能、佈雷密度、佈設方式和地雷場縱深。用埋設和放置方式佈設的地雷場,其佈雷密度是指地雷場平均每米正面佈設地雷的數量。根據地雷的效能不同,通常採用的佈雷密度:炸坦克履帶地雷為0.5~1,炸坦克車底地雷為0.3~0.5,爆破型防步兵地雷為 2~3,破片型防步兵地雷為0.2~1。用撒佈的方法佈設的地雷場,其佈雷密度是指地雷場平均每平方米內地雷的數量。通常採用的佈雷密度:防坦克地雷為0.001~0.004,防步兵地雷為0.001~0.002。地雷場的正面和縱深是根據戰術要求、佈雷手段和地形情況確定的,其正面小自數十米,大至數千米;其縱深,防坦克地雷場為20米至數百米,防步兵地雷場為10米至數百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