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

[拼音]:zhongguo gudai jiating jiaoyu

以封建家庭的所有成員為物件,教誡他們遵守封建的道德準則和倫理關係,以及治家的方法等。中國古代有許多“家訓”、“家範”、“家誡”、“家教”等關於家庭教育方面的著作。

中國古代長期處於以小農經濟為基礎的封建社會,那時的家庭既是全家人共同生活的組織,也是一個從事生產的單位。因此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都把“家”視為社會的基層組織,認為“天下之本在家”(荀悅《中鑑·政體》),並有齊家治國平天下之說。他們認為:“齊家”,就是要家長首先按照封建的倫理標準,修養自己的身心,然後以身作則教育全家的人。只要一家人教育好了,推而廣之,便可以影響一方,一國,從而實現“國治”、“天下平”的政治理想。古人為“齊家”、“治家”、 “家教”而寫的大量著作,都是為了藉以教育子孫為人處世之道,進而求得封建社會的長治久安。

“家訓”、“家教”這類著作,最早見於《三國志·邴原傳》裴松之注:“杜恕著《家誡》”,而此書已佚。現存最早的是北齊顏之推的《顏氏家訓》。它流傳最廣,最久,被譽為家教之祖,“可家置一冊,奉為明訓”(王三聘《古今事物考》二;王鉞《讀書叢殘》),用以教子治家。

《新唐書·房玄齡傳》稱房“治家有法度……,乃集古今家誡,書為屏風,令諸子各取一具……”,可見唐代這類著作已有許多。宋司馬光著《家範》,以儒家經典論證治國之本在於齊家的道理,並廣輯歷代人物的史事作為“軌範”、“儀型”,具體闡述各項道德準則和治家的方法。其後這類著作多采用這種體例,影響較大。

“家訓”、“家教”一類的著作,明清最多。明末清初朱柏廬著的《治家格言》,世稱《朱子家訓》,它以程朱(熹)理學為本,闡述封建道德觀念,主張知行並進,勸人治家勤儉,安分守己。它在清代影響最大,幾乎成為一本家庭教育教科書。

“家訓”、“家教”這類著作,對子女的教育從封建宗法制度出發,重男輕女,男女異教,內容以儒家經典為主,多用死記硬背的方法培植子女成為封建社會的忠臣孝子,賢妻良母,這是封建社會的糟粕。但它重視子女的家庭教育,有許多思想、觀點還是可取的。比如:

(1)認為對子女的教育應始自“正本”與“胎教”。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傳·僖公二十三年》)和“同姓不婚,惡不殖也”(《國語·晉語》)的記載。這種注意選擇配偶以“正本”的思想,證明當時已經懂得近親結婚,不利於繁衍後代的道理。又周初文王的母親和後來孟子的母親在懷孕期間都注意對胎兒實行“胎教”(《列女傳》、《大戴禮記·保傅》、《賈誼新書·胎教》等書均有記載)。其後隨著醫學的發展,逐步形成“外象內感”說的胎教理論(陳自明《婦人大全良方·胎教門論》)。“正本”與“胎教”是中國古代的優生思想。

(2)認為教育兒童應儘早自為“赤子”時就該開始, 理由是:“心未疑而先教諭,則化易成也”;“少成若性,習貫之為常”(《大戴禮記·保傅》)。他們抓了一個“早”字,強調早期教育,是有道理的。

(3)認為應重視周圍環境、人事的影響。古人為子孫“選左右”、“擇鄰處”的事很多,認為環境對人所行的是“無言之教”,所起的是“潛移默化”作用。兒童在一個良好的家庭和社會環境中會不知不覺地變化,這個“隨遇而化”的效果,是比較鞏固的。

(4)認為對孩子須要既知愛,也知教。“愛而不教”, 必淪於“不肖”;“非他人敗之也,母敗之也”。因此古人說“慈母敗子”(司馬光《家範》)。“名曰愛之,其實害之”的歷史教訓實在不少。

(5)認為教子須有一個正確的方向,應有正道。古人有為子孫著想者,多“廣置田廬” 而不知教以“義方”。 春秋時,石碏諫衛莊公:愛子,“教之以義方”,因此後世談家教者多以此為訓。西漢太子太傅疏廣,要子孫在生活上“與凡人齊”, 依靠自己的“勤力”,“以供衣食”,反對“喻之以利”,“遺之以物” (《左傳·隱公三年》、《漢書·疏廣傳》)。

(6)認為教育子女不能操之過急,應“量資循序”。既要考慮(量)兒童的“資”,又要按照(循)事物的“序”,把“因材”與“循序”結合起來施教,才能“優而遊之,使自得之”,否則必致“欲速則不達”(崔學古《幼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