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觀

[拼音]:Huasha Tiaoyue Zuzhi

[英文]:Warsaw Treaty Organization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蘇聯與東歐國家根據《華沙條約》建立的、與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相抗衡的軍事政治組織。

在聯邦德國正式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的背景下,1955年5月14日,蘇聯、阿爾巴尼亞、保加利亞、民主德國、波蘭、羅馬尼亞、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等 8國在華沙締結《友好合作互助條約》,通稱《華沙條約》,簡稱華約。條約宣稱,締約國將致力於“國際和平和安全”,並以“和平方式解決國際爭端”。條約規定: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一個或幾個締約國的武裝進攻,每一締約國應個別地或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一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一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條約有效期為20年,締約國在條約期滿前一年如果沒有提出宣佈條約失效的宣告,條約自動延長10年。條約將在全歐集體安全條約生效之日起失效。1955年6月4日條約生效時,正式成立了華沙條約組織。總部設在莫斯科。

華約主要機構有:

(1)政治協商委員會,是最高決策機構,由各締約國執政黨的第一書記、政府總理、國防部長和外交部長等組成,負責協商決定締約國的國防、政治和外交等重大問題。

(2)國防部長委員會,是最高軍事機構,1969年3月成立,由各締約國國防部長、華約組織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和總參謀長等組成,負責研究締約國共同的軍事政策,協調締約國之間的軍事行動。

(3)外交部長委員會,1976年10月成立,由各締約國外交部長組成,負責協調締約國的對外政策,在政治、外交方面起協商和顧問作用。

(4)聯合武裝部隊司令部,是軍事指揮機構,負責對各締約國通過協議撥歸其指揮的華約組織武裝部隊的領導、訓練、裝備和調動等,聯合武裝部隊總司令歷來由蘇聯國防部副部長兼任,總參謀長也由蘇聯將領擔任。阿爾巴尼亞於1961年8月停止參加活動,1968年9月13日宣佈退出。

該組織成立以後,各締約國就重大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協調立場,尤其在軍事方面研究制定統一的戰略方針和行動計劃,並經常舉行各種軍事演習(見彩圖)。

蘇聯在其他一些締約國派駐幾十萬軍隊。該組織內部存在各國利益上的分歧。它作為全球兩大軍事集團之一,對於歐洲安全和世界局勢具有重要影響。

1991年2月25日,華約政治協商委員會特別會議宣佈華約軍事機構從1991年4月1日起全部解散。7月1日在布拉格舉行的最後一次華約政治協商委員會會議簽署議定書,宣告華約有效期結束。

參考文章

“華沙條約組織”是怎樣建立起來的?地理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