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小學升初中什麼情況下需要積分入學

蘇州小學升初中什麼情況下需要積分入學

  積分入學由個人提出申請,鎮區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統一受理、稽核、計分;各鎮區相關部門、機構負責對存在疑問的資料進行復審;申請人可透過網際網路登入市流管辦的網站實時查詢本人或他人的基本得分情況,進行監督;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蘇州小學升初中什麼情況下需要積分入學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蘇州小學升初中什麼情況下需要積分入學

  一、不需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而且房屋產權所有人是孩子的父或母(即法定監護人),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2)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全產權合法固定住所,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無需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3)在8月31日前在蘇已經購房,房產證在辦理過程中,如能提供購房合同、全額髮票、交房證明、契稅發票等法律文書的可以不參加積分入學申請。

  二、必須要參加積分入學申請的:

  (1)在蘇已經購房(成套住宅類),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所有人非孩子的直接法定監護人,或非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產權的其他形式共有產權,必須要參加積分申請。

  (2)在蘇已經購房,並取得房屋產權證,但房屋產權性質為非住宅類(商業用房、公寓式酒店),必須參加積分申請。

  (3)在蘇已購房,但當年8月31日前不能拿房的期房,必須要參加積分申請。

  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的具體辦法將在當年《蘇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入學工作意見》中進一步做出明確的規定。

  申請流程

  1、1月1日至4月15日(節假日除外),參加積分管理的流動人口根據公佈的開放公辦學校和服務區域,向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提出子女入學申請,申請僅限一所學校,且只能申請起始年級,並填寫申請表格。

  注意:申請人在提出申請後,若居住地發生跨鎮(街道)變化(以居住證為準)的,應於4月15日前持初次受理回執,至現居住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辦理手續,重新填寫申請表。

  2、4月30日前,申請人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簽字確認積分分值。

  3、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資源分佈情況和戶籍人口數量,科學預測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起始年級可提供給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就讀的空餘學位數,於5月20日前上報區政府(管理委員會)和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由市、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6月10日前統一向社會公佈。

  4、各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分鎮(街道)按學校對申請人積分高低進行排名。由區流動人口積分管理辦公室於6月15日前將符合積分入學分值要求的入學物件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5個工作日。

  5、經公示無異議的申請人,於6月30日前到各區所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領取入學准入卡及入學告知書。

  申請地點:所居住的社會事務中心(便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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