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義務教育結構改革的戰略構想與行動計劃論文

日本義務教育結構改革的戰略構想與行動計劃論文

  摘要:日本透過高質量的教育培養出了整體素質較高的國民,從而為經濟發展提供了豐富的人力資本。為了建立世界上最高水準的教育,進入21世紀以後,日本進一步加快了改革的步伐,本文探討了其於

  2005年頒佈的有關義務教育結構改革的檔案的核心內容,期望給我田教育工作者提供思考和借鑑。

  關鍵詞:日本 義務教育 結構改革

  一、背 景

  發端於1868年明治維新的現代日本教育經歷了100多年的歷程後已日趨成熟,如今,其發展水平走在了世界的前列。日本透過大力發展教育,培養出了整體素質較高的國民,為其經濟發展提供了豐富的人力資本,奠定丁其令世界矚目的經濟強國基礎。自20世紀80年代開始,隨著知識經濟社會的來臨和國際形勢的變化,日本推行了明治維新以來的第三次大規模教育改革,並一直持續至今。進入21世紀以後,日本加快了改革的步伐,2印5年10月26日,中央教育審議會(以下簡稱“中教審”)通過了題為《開拓新時代的義務教育——關於義務教育結構改革的理想狀態》(以下簡稱“《結構改革》”)的重要檔案,開始對義務教育進行深刻反思和變革。

  當談及義務教育結構改革的重要性時,前文部科學大臣中山成彬表示:“本報告將指明我國義務教育的基本方向,它涉及教育的各方面事務,將成為解決目前各種問題的施政路標。”改革的目的在於“塑造每一名兒童的健全人格,使之自立於社會、發揚豐富的個性,並以此為基礎不斷進步,最終度過幸福而充實的人生”。這一切“都有賴於義務教育,它的基礎在於教育經費的保障”。

  二、義務教育結構改革內容論析

  1.義務教育的目的和理念

  此次改革以培養能自立於國際社會的心靈豐富、意志堅強的人為目標,以每名兒童都能受到高水準的教育為理想。《結構改革》開宗明義地指出:“這是一個變革的時代、迷亂的時代、充滿競爭的時代。正是由於處於這樣的時代,肩負著塑造每一位國民人格、使之成為社會棟樑的義務教育的責任愈發重大。”在日本人看來,義務教育是國家義不容辭的責任,國家必須繼續保障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不動搖,即教育機會均等、確保質量、無償教育,它的貫徹與否關係到國家的興衰存亡。

  日本法律第26條規定了全體國民受教育的權利,同時,為了保障這個權利,戰後日本設立了免費義務教育制度,其目的在於塑造國民的人格、培養為社會服務的人才。如今,義務教育的理念已隨著國家和社會的發展日益普及。義務教育對於用自己的頭腦思考、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在變動不居的社會中追求美好生活的國民來說是不可或缺的。此次結構改革將是歷次教育改革的深化,也是國家振興和長治久安的根本保證。

  《結構改革》指出:“學校應當是能給學習者安全感和信賴感的場所,任何一所學校都要為學習者提供德、智、體等內容均衡的高質量教育。”確實,在現代社會,國家更應保障所有國民接受沒有地域差異的教育,因為義務教育的充實和完善可以防止社會階層的分化,是立國之本。日本政府與國民相信,克服教育領域的各種問題、把義務教育提高到國家戰略的層面、創造世界最高水準的義務教育是全社會對下一代的責任。

  2.義務教育的新形態

  毋庸置疑,日本在義務教育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由於生活條件的優越和進取心的缺乏,很多學生沒有求知慾、未形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而學校未能對這些情況及時作出應對,長此以往,將會培養出“垮掉的一代”。教育擔負著在兒童成長髮育階段培養其必不可少的學力和道德感等的重任,“它一旦失敗,將動搖國家、社會存在與發展的基礎”。

  《結構改革》期望改革後的義務教育有助於兒童身心的健康發展,有具備高資質、能力強的教師充滿自信地指導學生,監護人和地方當局也積極參與其中,開展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動。中教審鳥居泰彥會長認為:“建立具有這樣的新形態的學校是此次改革的目標之一。強化學校的教育能力,強化教師的作用,透過這樣的方式培養兒童豐富的精神是國家的改革目標。”

  《結構改革》特別強調透過強化學校的教育能力即“學校力”和“教師力”培育兒童“豐富的人的能力”,建立學校新形態。具體而言,它包括儘快建立擁有高素質教師、充滿活力的學校實體,它也是充分反映監護人意向、值得信賴的學校。這樣的學校將透過學校運營協議會和學校評議員的積極工作促進監護人參與學校的運營和管理事務。筆者認為,它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日本教育行政機關已開始從為兒童尋求高質量教育的角度去制定教育政策,教育現場的“意識改革”初見端倪。

  3.義務教育結構改革

  小泉內閣認為,當前義務教育的結構改革已極為緊迫。關於義務教育的體系,內閣責成文部科學省著力探討以下三方面的內容:(1)確立改革的目標,國家為實現目標對義務教育進行總體把握;(2)推行擴大市町村及學校許可權和責任的教育分權改革;(3)國家有責任評價教育改革的結果,透過結構性改革保證義務教育的質量。

  為了“開拓新時代的義務教育”,日本開始全面而謹慎地檢討目前的教育體系。2005年11月3日,新上任的文部科學大臣小坂憲次在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在堅持我國義務教育成功之處的同時,對於目前的各項政策,要從實證的立場進行檢討,有錯則改,我們要以這種積極的姿態為實現改革的目標而努力。”從報告中可以看出,作為指引義務教育結構改革基本方向的中央政府制定了明確的戰略目標,對教育事務進行宏觀調控,如在財政上充分保證改革的.順利推進。

  在操作層面上,要儘可能地推進擴大市町村及學校許可權和責任的教育分權改革。2005年1月21日,小泉首相在第162屆國會的施政演說中表示:“民間能解決的問題在民間解決,地方能解決的問題在地方解決:”而另一方面,政府試圖用新的理念對教育的結果進行評價,以促進教育結構的轉變,中央集權與地方分權是同一事物的兩個方面,相輔相成,相互促進,日本政府表示將以此為基石,充分發揚地方(市町村)和學校的主體性和創造性,使國家目標與地方實際完美結合。

  4.明確國家,都道府縣和市町村的職責,強化它們的合作關係

  《結構改革》概括了國家、都道府縣與市町村的關係:“義務教育的主要實施者是學校。國家、都道府縣和市町村必須全力支援學校。國家負有保障義務教育順利推行的職責,而都道府縣則須在其管轄區域內發揮最大作用。市町村地方當局和學校作為義務教育的實施主體,有必要被賦予更大的許可權和責任。”

  從當前教育的現實來看,與兒童息息相關的機構正是擔負著教育活動的學校和地方教育委員會。在改革的過程中,“有必要使學校根據當地實際狀況開展最卓有成效的教育活動,同時盡最大可能地擴大其許可權和責任”。另一方面,協調學校和教育委員會的關係也開始擺上議事日程,從都道府縣向市町村和從教育委員會向學校的權力轉移將是義務教育分權改革的重點。而保障全體國民接受一定水準的教育的最終責任主體是國家,因此,國家有義務對教育事務進行宏觀把握和調控。

  5.關注教師——義務教育宏觀調控的重要環節

  為保證義務教育的順利實施,國家的宏觀調控極為重要,為此,有必要使國家、都道府縣和市町村相互協調,明確各自的責任和作用,其中特別重要的一點是要處理好有關教職員的事務。日本是個尊師重教的國度,國民一貫認為教育的成敗取決於是否擁有具備較高資質能力的教職員,而教職員的培養、配置與薪酬的應有狀態是教育宏觀調控最重要的方面。

  教育是透過教師和兒童的交流、以互動的方式進行的,人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教育塑造的,可以毫不誇張地說,教育的興衰成敗在於教職員。不管在哪個國家,確保教職員的質與量始終是重大的戰略課題。能否保證具備高資質能力的教職員進入教育領域、能否營造使教職員安心從事教育工作的環境、尊師重教的社會風氣有沒有形成,都是教育成敗的關鍵。

  6.義務教育經費國庫負擔制度的調整

  義務教育和外交、國防一樣,是國家應當承擔的最重要責任,為此,日本政府重視確保必要的教育經費來源。在日本,與教職員的聘任相關的經費即“人件費”比例佔了義務教育經費總額的3/4。

  調整現行義務教育經費國庫負擔制度是義務教育結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在《結構改革》中佔很大分量。為維持與提高義務教育的質量,保障教育機會均等,日本的都道府縣原則上負擔了大部分義務教育費用,國家則分擔了都道府縣負擔經費的1/2,這稱為“國庫負擔金制度”,所需費用由中央政府徵稅專門提供,與財政相分離,是義務教育經費的特定財源保障。為此,日本國會專門制定了《義務教育費國庫負擔法》,它與《教育職員人才確保法》和《義務教育標準法》配合,為義務教育質量和經費的保障作出了最低限度的規定。

  為保障教師質量,國庫負擔金制度自1939年確立以來就一直以佔義務教育經費大半的教師薪酬和補貼為主要負擔物件。隨著國家與地方職責和財政狀況的變化,國庫負擔的物件也在不斷調整。2004年,國家擔負的義務教育經費為2.5兆日元,約佔全部義務教育經費的1/2。自2005年開始,國家將部分稅源轉移給地方,這一過程稱為“一般財源化”,即將諸如義務教育費、交通開發費等原先由國家專款專用的資金納入普通財政體系。

  2005年11月28日,小坂大臣視察京都,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國庫負擔義務教育經費總額的削減將不可避免。至2006年,義務教育經費國庫負擔比率將從1/2下降到1/3,即將聘任中學教職員所需的總額達8500億日元規模的稅源移讓給地方。長期以來,日本一些地方政府一直期望廢止義務教育經費國庫負擔制度,此次降低國家義務教育經費負擔比例、將部分稅源移讓給地方的舉措正是中央與地方談判與妥協的結果。不過小坂也表示,關於國庫負擔金制度,今後將不會再作大的調整,因為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擔負的職責,大部分中教審的委員也一致要求堅持這一制度。

  三、結束語

  對義務教育進行結構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結構改革》在多個方面提出了具體的建議,被日本政府看做今後基礎教育發展的指標和保障社會穩定的基礎。戰後日本的教育改革更為明顯地表現在教育的普及與數量的迅速增加支撐著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為完成日本的趕超型現代化作出了最基礎、最重要的貢獻。但是,經過五六十年的發展,當今日本的教育領域存在著以“教育荒廢”問題為主的種種矛盾和困惑。依照學習指導要領設定全國基準的政策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達到了形成質量均衡的國民素質的目標,但也帶來了劃一化和僵硬化的問題,阻礙了個人特性、多樣性以及自我教育能力的發展,經濟的成功導致了“心靈的荒蕪”。正如日本東北大學教授水原克敏所言:“日本目前正處於為使人性迴歸而極力探尋各種方法的狀態之下。”義務教育結構改革擔負著這項重任,而改變整齊劃一的學校體制、實現人性化與個性化的教育、使課程彈性化,恐怕仍將是今後日本基礎教育領域面臨的課題。

  日本國民把希望寄託在年輕一代身上,不過,義務教育結構改革最終是能使日本再次騰飛、真正促進人的和諧自由發展與教育平等,從而“開拓教育新時代”,還是可能引起教育上的自由放任,最終導致學力下降,目前尚難以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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