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21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指南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21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指南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合作雙方為中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重點建設的“世界一流大學”A類高校電子科技大學。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21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學校概況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為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合作雙方為中山市人民政府和國家重點建設的“世界一流大學”A類高校電子科技大學。學校建校至今已有34年的辦學歷史。前身為1986年成立的中山大學孫文學院;1995年,學校更名為中山學院,實行省市共管,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2002年至今,合作雙方共同舉辦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2016年至今,學校先後被遴選為“廣東省首批普通本科轉型試點高校”、“省市共建”高校、廣東省高等教育“衝一流、補短板、強特色”提升計劃建設高校。

  學校目前教職工1000餘人,建有一支具有高職稱、高學歷、高素質的自有教師隊伍,其中包括一批南粵優秀教師、中山市優秀拔尖人才和中山市優秀教師。同時,學校聘請了100餘名國內外知名學者擔任兼職及客座教授。近年來,學校以多種方式加強高階人才引進,成功雙聘一批國家級人才,全職引進一批博士和副高以上高層次人才。學校設有電子資訊學院、機電工程學院、計算機學院、材料與食品學院、人文社會科學學院、管理學院、經貿學院、外國語學院、藝術設計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體育部等11個二級學院(教學部),現有全日制本科在校學生近20000人。

  學校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使命,秉承“厚德、博學、求是、創新”的校訓,發揚“敢為天下先”和“愛國奉獻”的精神,以“質量立校、人才強校、文化興校”為三大核心戰略,堅持“提高人才培養質量”、“提高自主創新和服務地方能力”雙輪驅動,深入推進落實“省市共建”、“應用型轉型試點建設”和“衝補強”提升計劃各項任務,以教育服務地方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為宗旨,集中優勢力量和資源,選準方向、抓好重點,創新機制,加快將學校建成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為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智力支援和人才保障。

  二、招生物件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物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品德良好,遵紀守法,願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勤奮學習且具培養前途,身體健康狀況符合普通高校招生體檢要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普通高校應、往屆專科畢業生。

  2.具有廣東省戶籍,在報名確認截止日期前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畢業生(含成人教育、自學考試、網路教育,畢業證書落款日期在2021年2月2日前)。

  3.非廣東省戶籍,就讀廣東省普通高校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畢業兩年內,下同)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4.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參加普通高考被外省普通高校錄取並就讀的應屆及在擇業期內的往屆專科畢業生。

  5.報考退役士兵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為普通高校專科學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職(專科)學業後報考的人員。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高校學生參軍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5〕3號)有關精神,實行招生計劃單列。

  6.報考建檔立卡類別的,需符合戶籍、學歷等相應報考條件,且必須為省級以上扶貧管理部門登記在冊人員。廣東省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為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登記在冊,2021年有建檔立卡資料的考生(以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提供的資料為準);外省戶籍建檔立卡的考生,原則上應為國家層面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之外的各類高等學歷教育在校生;

  2.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錄取

  (一)普通專升本招生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年度普通專升本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情況,按考生類別(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學科門類分別劃定四門考試科目總分和專業綜合課最低控制分數線。

  (二)我校在省招生辦劃定的兩條最低控制分數線上,依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按專業組計劃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跨專業組錄取或調劑。

  (三)退役士兵、建檔立卡考生、徵集志願等錄取工作遵照《廣東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規定》(粵招辦〔2021〕1號)執行。

  四、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在新生入學時要對新生專科學歷等報名資料進行復核,複核未透過的不予新生學籍電子註冊,並按規定取消入學資格。學生入學學籍註冊後三個月內,學校對學生人員身份、前置學歷條件、身心健康情況等入學資格情況進行復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二)新生入學後的體檢覆檢工作,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進行。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於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及教育部《關於明確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體判定標準的函》(教學司函〔2010〕22號)要求執行,複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三)普通專升本為國家任務生,秋季入學,全日制脫產學習。學校對普通專升本學生可採取插班就讀、獨立編班等形式開展教育教學,並按普通高等教育學生相關管理辦法管理。

  五、畢業與就業

  根據《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規定,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完成所在專業《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成績合格,並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准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符合《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學士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中規定的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和要求,將授予相應專業的學士學位。

  普通專升本畢業後的就業辦法,與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相同。

  六、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廣東省中山市石岐區學院路1號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招生辦公室(明德樓204)

  聯絡電話:0760-88888611、88888612

  郵政編碼:528402

  QQ群諮詢:856609762、653509387

  學校官網:http://www.zsc.edu.cn

  學校招生資訊網:http://zsb.zs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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