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學校安全工作組織機構及工作職責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的安全工作,增強責任感,保證我校各項安全工作落到實處,使學校安全的方方面面、每個環節以及各種場所、各種設施、裝置都有專人負責,特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名單如下:

  組長:肖澤華

  副組長:盧金華、李石頭、蘭炳華

  組員:劉小山、葉順生、肖文富、王桃金、李坊建、王金文、王維、李富華、 肖輝金、肖騫、李小平、各班班主任

  工作職責:

  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組織,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的臺帳資料。

  2、加強宣傳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檔案精神,堅持“安全第一”的指導思想,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防範能力。

  3、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例會制度,加強安全工作檢查,切實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4、加強協調,經常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彙報工作,主動爭取公安、交通、衛生消防等部門的關心、支援。

  5、督促各職能部門做好安全工作。

  6、對在責任期內疏於管理,釀成安全事故的處室或個人將嚴肅追究責任。

  二、各處室安全工作職責:

  (一)教務處負責教育教學安全

  1、加強師德建設,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學生。

  2、強化安全意識,學校一切活動要嚴密組織,嚴格管理,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一級對一級負責。

  3、開展安全常規教育,開展心理諮詢,加強心理疏導。

  4、加強實驗規範操作及裝置安全使用的宣傳、教育。

  5、嚴格實驗室的用電、用油管理,規範操作。

  6、定期組織對實驗裝置、電器及電路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7、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二)總務處主要負責飲食衛生安全、校產校舍安全及設施、裝置安全:

  1、飲食安全:

  ⑴食堂、商店必須有衛生許可證,保證從業人員身體無傳染性疾病。

  ⑵做好防四害工作。

  ⑶執行《飲食衛生法》和其他規定。

  2、校產校舍安全:

  ⑴加強基建管理,確保基建質量。

  ⑵定期組織校舍檢查,發現險情,及時排除。

  3、設施裝置安全:

  ⑴加強樓梯、護欄、通道等處的'安全檢查與防範。

  ⑵加強易燃、易爆、劇毒品的管理。

  ⑶嚴格用電、用水、用油管理,各項設施齊全到位,規範操作。

  ⑷加強對鍋爐房等區域的管理,按規定程式操作。

  ⑸定期檢查設施裝置,及時排除存在的隱患。

  4、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四)政教處主要負責其他安全工作:

  1、加強對寄宿生的管理,嚴禁在宿舍區內使用明火,嚴禁亂接電源線,違規使用電器。

  2、與總務處配合,加強防火、防盜設施裝置檢查,加強操作培訓,設定警示牌。

  3、與公安部門配合,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工作。

  4、做好學校大型活動的組織保衛工作。

  5、落實有關安全工作制度。

  6、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完善安全工作臺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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