種子購銷合同集錦15篇

種子購銷合同集錦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範。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種子購銷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種子購銷合同1

  供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一、品種名稱、數量、單價、(______元/單斤)、金額: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純淨度/芽率≥__________%,提供質檢報告。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按上述第一條質量標準驗收,如收貨一週內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產品外觀合格。貨物到後20天內不提出發芽書面異常,則視為發芽率正常。發芽率檢測以取樣填充存的種子作為檢驗樣本。供方保證所出售的種子品種純正,質量符合上述約定的標準。

  四、結算方式及交貨期限:合同簽訂成立後,需方需預付__________%的定金。供方須在______個工作日內發貨,並開具正規發票和清單給需方,結算貨到代收貨款,貨到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貨款__________%,技術人員到達甲方專案部需支付__________%,剩餘款項待工期完工達到甲方驗收標準,支付乙方。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代辦託運,運費由需方承擔。

  需方指定到達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指定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

  指定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所供種子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需方可將取樣封存的種子送交國家種子檢驗部門檢驗,如確係種子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責任。

  甲方: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章)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2

  甲方:吉林伯仲種業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處互惠的原則,依據《合同法》和《種子法》的有關條款,就種子供銷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訂購的品種為銷售區域:

  一、質量指標:

  二、運輸:乙方要求貨運方式為 :

  三、甲方為乙方供應的種子是經過嚴格檢驗和產地檢疫,無蟲害,黴菌,細菌或病毒性疾病和其他雜物,保質保量供給乙方所訂購的種子;在收到乙方購種款8小時內為乙方及時發貨,並將發貨清單,票據隨貨寄出。

  四、乙方購種時需註明品種名,編號,數量及收貨人詳細地址,姓名,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及運輸方式,在簽定供貨合同後,及時將貨款付給甲方。在收到甲方所供種子後請及時複核數量和重量,進行芽率的抽檢,1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在此期間若無異議甲方則視為種子合格。

  五、違約條款:

  在收到乙方全部貨款後及時為乙方發貨;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拒不發貨。

  交貨的時間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範圍內。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種子,由於種子本身遺傳基因複雜和栽培環境的影響可能會發生變異,如果發生與種子相關內容不符的質量和數量問題,甲方負責所供種子單價以內的責任,但不承但因倉儲,運輸,管理栽培不當,栽培技術及異常環境氣候因素引起的表現性狀失常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發生其他質量糾紛需根據《種子法》協商解決。

  六、甲乙雙方應本著相互誠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遵守本協議條款的認真落實。

  七、協議有效期:全同簽定之日起至

  八、本協議一式貳份,附件也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蓋章並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訂購單不夠時可書寫附件。

  甲方:吉林伯仲種業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吉林省輝南縣富強大街40-5號

  地址:

  電話:0435-6984567

  電話:

  傳真:0435-8230409

  手機:

  甲方籤(章):

  乙方籤(章):

種子購銷合同3

  賣方:

  合同編號:

  買方: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的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種子生產許可證號:

  種子經營許可證號:

  種子檢疫證書號:

  三、 主要栽培技術要求:

  四、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五、結算方式、期限:

  六、買賣批次種子,當事人(是)(否)取樣封存,封存期限為

  七、違約責任:

  1、買方應當按照種子主要栽培技術要求種植,因買方過錯或者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2、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或者可能造成損失的,買方應當及時通知賣方,併到有關部門申報,否則造成無法勘驗損失程度或者造成損失擴大的,賣方不承擔責任。

  3、賣方保證提供合格種子,因種子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由賣方承擔責任。

  4、在發生爭議時,賣方應當及時協助買方到有關部門解決。

  八、爭議解決方式:

  (1)協商解決;

  (2)調解解決;

  (3)由 仲裁解決;

  (4)訴訟解決。

  九、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兩聯,雙方各執一聯。

  簽訂地點:

  賣方:簽字 買方:簽字

  蓋章 蓋章

種子購銷合同4

  供 方:

  需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疫管理辦法、規程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提供的雜交稻種子必須符合GB4404.1-20xx國家標準,生產過程的合法性由供方負責,包裝銷售過程的合法性由需方負責。

  2、甲方辦理本合同規定品種的調運出省《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周內複檢完畢,純度在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供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甲方及時告知乙方海南鑑定結果。

  4、供需雙方按照種子批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20xx年10月)。

  5、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三、包裝損耗:提貨抽檢,到乙方倉庫後複檢,損耗超出 %由甲方承擔。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甲方提供編 包裝。

  五、交(提)貨時間: 20xx年5月23日,地點:江蘇建湖縣。

  發運方式:甲方代辦貨運。運費由 乙方 承擔。

  六、結算方法和期限:付款發貨,留10%種子款做保證金,10月底前種子無質量問題付清。

  七、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規定支付種子款。

  八、種子質量違約責任:

  1、需方須將種子包裝情況及銷售去向以書面形式於20xx年9月30日前告知供方,作為種子質量理賠時依據。

  2、如需方發現種子大田種植純度低於合同標準時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必須到現場鑑定。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委託種植地省級種子管理部門鑑定,根據鑑定結果,純度每降低1%,按全部調入種子數量供應大田生產0.75公斤/畝用種量計算,每畝賠償需方商品稻穀伍公斤折價付款。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國家有關規定,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供 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 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 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 戶 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政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 政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

種子購銷合同5

  甲方:(供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需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平等協商,就農藥、農膜、化肥以及地灌、設施供貨一事,自願簽訂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商品名稱:

  1、尿素:一畝地30公斤,一公斤3元,總畝數:1250畝。計112500元。

  2、二胺:一畝地30公斤,一公斤5元,總畝數:1250畝。計:187500元。

  3、種子:一畝地8公斤,一公斤11元。總畝數:1250畝。計:110000元。

  4、地灌設施以及地灌袋直管:一畝地620元,總畝數:1250畝,計:775000元。

  5、農機:一畝地60元,犁播總畝數:1250畝,計:75000元。

  6、打棉花杆以及清理:一畝地20元,總畝數:1250畝,計:25000元。

  7、鋪膜:一畝地30元,總畝數:1250畝,計:37500元。

  8、平整土地:一畝地50元,總畝數:1250畝,計:62500元。

  9、農藥:一畝地4公斤,一公斤8元。總畝數:1250畝,計:40000元。

  10、圍欄以及所有設施和人工費用:556000元。

  11、樹苗:30000元

  二、質量標準及要求,甲方供給乙方的產品必須達到國家規定的質量標準,並保證產品的有效期。

  三、送(取)貨方式及運費,甲方負責將產品運往乙方指定地方,其運費由甲方承擔。

  四、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產品包裝需按照國家農資包裝相關規定進行包裝,包裝運費由甲方承擔。

  五、驗收方式:產品包裝要完好,生產批號與產品批號須一致,有破損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產量的銷售價格乘以破損產品的數量,另扣除貨款。

  六、結算方式:預付總貨款的10%,得乙方收貨並驗收後付90%。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應按合同規定如期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方正農資系列產品,並對產品質量負責,如因甲方供給農資質量問題(或延期供貨)造成乙方損失的,則甲方按8000元/畝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責任:

  (1)乙方使用甲方產品必需按甲方產品說明使用,如乙方不嚴格按甲方產品說明用產品,一切不利後果,甲方不負責任。

  (2)乙方需按本合同規定期限付款給甲方,如延期支付貨款,則乙方按產品總價的1%/天的違約金付給甲方(延期不能超過15天)。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6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法律檔案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金紅寶甜瓜種子購銷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簽訂本合同。

  注:表格中品種的具體數量以檢驗合格後的實際數量為準,總金額按實際數量計算。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

  1、調運種子時供方必須出具相應的《植物檢疫證書》,並提供“種子檢驗報告”。

  2、需方收到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同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3、供需雙方對移交的'每批種子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4、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申請方(單位)墊付,最終由責任方承擔。

  三、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複合膜編織袋,30kg/袋:費用由供方承擔。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1、交貨時間:

  2、交貨地點:供方倉庫。

  供方負責種子交貨前的運輸及貯存安全。因運輸或貯存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供方負責。

  3、發運方式及費用負擔:發運方式由需方確定,供方可代辦或協助辦理;費用由需方負擔。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款到發貨。

  六、雙方權利和義務:

  1、供方:保證所需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2、需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接收種子,並及時檢驗。

  七、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察;供方就不可抗力發生情況須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檔案,同時,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商變更合同條款。

  八、違約責任:

  1、需方無故拒收貨物,需方除負責賠償供方由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向供方償付無故拒收部分貨值的20%的違約金。

  2、如需方無故延遲付款,則每逾期一天,需方應向供方支付應付款項成分之壹點柒的滯納金。

  3、供方提供的貨物如不符合本合同條款約定的(非人為原因造成的數量不足除外),供方除負責賠償需方由此導致的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部分貨值20%的違約金。

  九、“種子檢驗報告”、《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因種子質量發生糾紛,供需雙方可委託省級以上種子質量檢驗監督部門對所供需雙方共同扦取的封存樣品進行鑑定,費用由責任方付擔。同時,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1、若需方檢測發芽率、淨度和水分其中任一指標未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供方應無條件將貨物全部收回,並在10日內提供相同數量、初檢合格的種子,如供方確實不能提供合格種子,則在6日內退回需方已支付的全部貨款並承擔需方由此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並按本協議之約定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2、供方應對其所出售種子的質量負責,如供方所供種子在大田種植時出現純度超標現象,供方接需方通知後應及時赴現場鑑定,若雙方無法就現場情況達成一致,則以扦取的封存樣送交省級以上種子質量檢驗監督部門鑑定;如供方所供種子純度確實不到約定標準,供方應賠償需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並按本協議之約定向需方償付違約金。畝用種量按3公斤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項,可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雙方可另行協商確定。同時,甲、乙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對未盡事項予以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之日失效,一式肆份,供需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7

  供方(甲方全稱):電話:

  需方(乙方全稱):電話:

  經雙方共同協商,根據平等互惠互利原則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品名、規格、數量、價格

  品名

  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元

  元

  元

  元

  總金額(大寫):¥:元

  二、質量標準、驗收方法及地點

  1、紅豆杉質量標準:國家二級種標準(純度不低於99%,淨度不低於98%,發芽率不低於70%,水分不低於13%)。

  2、驗收方法:

  3、驗收地點:

  三、交(收)貨方法、地點,貨款結算時間及方法:

  供貨商必須在簽訂合同天內,將紅豆杉種子送貨到指定地點,經乙方組織驗收合格後,交付種子總價格的50%作為定金,其餘貨款將在日之後全額付清。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物費用負擔及運雜費負擔

  包裝按照國家關於標籤管理的規定執行,包裝物由甲方承擔。運達時種子的運費、上下車費由供貨商承擔。

  五、經濟責任

  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由甲方按照《種子法》的相關規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六、其他

  (一)售後服務:供貨商即甲方必須按照國家二級種標準供貨。1、提供栽培技術說明;2、提供相應的技術指導服務;3、提供檢疫證明;4、包裝符合國家標籤管理規定;5、破袋率控制在1%以內。

  (二)供需雙方由於不可抗力的災害和確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時,可免予承擔經濟責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終止,如需修改或終止時,應經雙方協商同意,另立協議方可有效,並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備案。

  八、本合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約,雙方都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向合同仲裁機關提出書面申訴,要求調解、仲裁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年月日

種子購銷合同8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需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質量、數量、金額:

  二、農作物種子的檢驗及檢疫:

  供需雙方應嚴格按國家頒佈的種子檢驗檢疫管理辦法、規程及有關規定辦理農作物種子檢驗檢疫,檢驗執行gb/t3543.1~3543.7-1995《農作物種子檢驗規程》。

  1.供方必須提供持證種子檢驗員簽發的該批種子《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

  2.調運或郵寄種子必須出具相應的《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植物檢疫證書》。

  3.需方收貨後複檢,發芽率、淨度、水分三項指標在收貨後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對方,逾期視為種子合格。

  4.供需雙方對經銷的每批種子必須同時取樣分別封存,以備種子複檢和鑑定,樣品儲存至該批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5.種子質量標準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執行國家或行業標準,沒有國家或行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簽訂。

  6.申請種子委託檢驗和鑑定的,其費用由 (單位)負擔。

  三、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四、包裝要求及包裝費用負擔:

  五、交(提)貨時間、地點、發運方式、運費負擔:

  六、交付定金數額及時間:

  七、結算方式和期限:

  八、雙方一般責任:

  供方:保證所供種子品種、數量、質量達到合同約定條款規定,並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需方;

  需方:按合同約定按時間交付定金,保證按時收購供方提供的符合本合同要求的種子。

  九、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種子數量或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條款的,供方應及時通知需方進行實地考查,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有關資料,雙方協商變更合同,簽訂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按經濟合同法及種子管理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

  十、違約責任:

  十一、《農作物種子質量合格證》、《產地檢疫合格證》或《植物檢疫證書》及合同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影印件均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種子質量發生糾紛,由 (機構或單位)進行技術質量鑑定;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規定附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持 份;合同副本 份,送 (單位)備案。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9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一、品種名稱、數量、單價、(元/單斤)、金額:xxxxx

  二、質量標準:純淨度/芽率≥82%,提供質檢報告。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按上述第一條質量標準驗收,如收貨一週內不提出書面異議,視為產品外觀合格。貨物到後20天內不提出發芽書面異常,則視為發芽率正常。發芽率檢測以取樣填充存的種子作為檢驗樣本。供方保證所出售的種子品種純正,質量符合上述約定的標準。

  四、結算方式及交貨期限:合同簽訂成立後,需方需預付20%的定金。供方須在xx個工作日內發貨,並開具正規發票和清單給需方,結算貨到代收貨款,貨到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總貨款60%,技術人員到達甲方專案部需支付10%,剩餘款項待工期完工達到甲方驗收標準,支付乙方。

  五、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代辦託運,運費由需方承擔。

  需方指定到達地址:

  指定運輸方式:

  指定收貨人:

  六、違約責任:如供方所供種子與本合同規定不符時,需方可將取樣封存的種子送交國家種子檢驗部門檢驗,如確係種子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責任。

  七、供方保證的賠償責任為購買該批種子中有質量問題的種子貨款及樣關運費和檢測費用。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在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證種子出芽覆蓋率達到80%—85%,如若未達到乙方將承擔甲方的種子費用及誤工費用注(自然外界因素除外—惡劣天氣、自然災害)。

  十一、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其它未盡事家,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有其它變更,以雙方蓋章的文字材料作為本合同的補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種子購銷合同10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 品種名稱 單位 數 量 質量指標 單 價 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 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於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透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於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籤管理辦法》的規定製作的種子標籤。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儲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儲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諮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 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於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於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於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後應及時複檢。淨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後的5日內複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後的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後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複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交貨時間:是 年 月 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 ;運費由 負擔。

  第五條 申請種子委託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 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複復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 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種子購銷合同11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根據x縣種草方案,供方積極組織需方草種貨源,雙方本著誠實守信、認真實施好專案為基礎,服務地方畜牧業發展為目的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二、種子質量標準:以國外供貨商提供的種子質量檢驗報告或國內官方檢驗報告為準。

  三、付款方式:需方於貨到後三十日內付清全部貨款。

  四、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合同簽訂後,供方按照需方要求的供貨時間,將貨物運至x縣生態畜牧業發展中心,運輸費用由供方負責。

  五、需方收到貨物後應驗收,如因運輸造成的損失,需方應及時向供方提供詳實的證據,由供方追索承運單位並進行賠償或經濟補償;如因貨物質量明顯與合同指標不符,需方須在收貨後45日內持x省牧草種子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據的檢驗證明和真實樣品,可以向供方提出賠償要求;如因需方儲運、種植管理技術等原因造成的質量問題,不屬於供方責任。

  六、免責條款:供需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七、如發生合同爭議,供需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和互諒互讓的友好態度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供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訴訟。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原件或傳真件簽訂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種子購銷合同12

  供方: 合同編號: 地址: 合同簽訂地:

  授權代理人: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 需方:

  地址:

  授權代理人: 性別 年齡 工作單位 職務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農作物種子種類、品種、數量、單價、金額。種子質量以標籤為準。

  二、供方義務:

  1、供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數量、規格、質量交付種子。

  2、供方所出售品種不含檢疫性病蟲害。非檢疫性病蟲害或種植地所感染病蟲害供方不承擔保證義務。

  3、如果屬進口種子的,供方應附中文標籤。 三、需方義務

  1、需方保證按合同提貨及付款。

  2、需方應按合同第七條第3項規定進行復檢。

  3、需方保證依據第七條規定操作,如有違背則由需方承擔對供方及第三方的全部賠償責任,如供方已承擔則有權向需方追償。

  四、交、提貨時間、地點、運費的承擔

  1、供方倉庫交貨,需方必須在供方通知提貨後期滿之日種子的風險轉移至需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逾期提貨,需方還應承擔逾期的倉儲費用。運費由需方自擔。

  2、提貨地點:

  五、結算方式和期限;

  需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向供方支付元,如果是分批提貨的須於 年月 日前之前將合同約定數量的種子全部提完,並付清所有貨款。付款地為供方主營業地。如以銀行承兌匯票形式支付,則交貨日期與承兌日期間的利息由需方自付。如逾期付款,供方有權拒絕發貨,需方按法定違約金承擔責任。(需方在分批自提貨物之前,須將所提貨物的全額貨款支付給供方,貨款兩清。)

  六、抽樣及鑑定

  1、雙方在交提貨時必須同時取樣封存,以備日後種子的複檢和鑑定功能,取樣費用由供方

  承擔。需方派出的提貨人員為其委託取樣人,並承認其取樣有效。所封存樣品代表本次提貨的全部數量。抽樣協議為本合同附件。

  2、如發生種子質量糾紛,仲裁或訴訟中的鑑定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四條進行,鑑定機構為“新疆自治區種子質量監督檢驗站”。

  雙方封存樣品為唯一鑑定依據,除非雙方另行約定。鑑定費用由提出異議的一方墊付,由有過錯一方負擔。發芽率、淨度、水份三項指標以室內檢驗為準,純度指標以“種植鑑定”為準。

  七、特別約定

  1、供方及需方應按種子儲藏要求進行倉儲(包括低溫、乾燥、防黴、防蛀等),在倉儲期間應建立定期抽檢檔案備查。

  2、需方應確認本合同中各品種已在當地經過試種,並適應當地氣候及栽培條件。供方標籤所書品種特徵和栽培要點僅供參考,需方須因地制宜種植

  3、需方收到甲方交付的產品,需及時驗收,在收貨後14日內將驗收結果(包括對產品的數量、包裝完好率,以及發芽率、淨度、水分等質量指標提出異議)郵寄或傳真回甲方。超過規定時限內未報,甲方則視此批產品為合格,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但質量指標中純度指標除外。純度的複檢應在收貨後該作物第一個生長週期內完成。如不復檢或在以上覆檢期內未提出局面異議,視為種子已達合同標準。

  4、如需方在上述時限內提書面異議,則需方保證在提出異議後7日內負責將貨物依照供方指示退回,供方承擔退貨運費及清退貨款,否則,視為需方接受該批種子,需方應按《種子法》第四十七條辦理相應批准手續,供方將不再承擔一切責任。

  5、由於種子是有生命物質,發芽率會隨時間或不當儲藏而下降,供方標籤所注質量指標僅在複檢期內有效,需方(或種植者)在其售前(或播種前)應進行發芽率實驗,以確保合適播量和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如發芽率下降,應加大播種量。 6、由於各地氣候及栽培條件不同,品種表現可能有變化。供方僅對純度、淨度、發芽率、水份四項指標在複檢期內負責,該四項指標之外原因所造成的損失,供方不承擔責任。 八、訴訟條款

  1、本合同所產生的法律糾紛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法院管轄。

  2、本合同所產生的法律賠償責任,供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僅對本合同需方承擔法律程式及實體上的責任。 九、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為《封存樣品協議書》

  供方:新疆康地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

  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封存樣品協議書

  1.------------單位購康地種業公司-----------種子----------公斤。按照國家標準GB/T35432,由供購雙方共同抽取規定重量的樣品,該樣品具有代表性,並是雙方認可。

  2. 樣品一式二份,雙方共同對樣品進行封緘,並填寫以下內容:

  樣品編號------------。

  封緘單位------------、康地種業公司。 封緘日期------------。 封 緘 人------------。 代表種子數量--------公斤。

  封緘時把樣品種子裝入規定的封樣袋內,封好後如不啟封,無法把種子取出。在封樣袋上簽名、蓋章。

  3. 雙方將封存樣品在適宜條件下(低溫、乾燥)下儲存一個生長週期。此封緘 樣品可作為質量糾紛供檢樣品,是複檢或仲裁檢驗的依據。

  供方:新疆康地種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二零一二年月日

種子購銷合同13

  收購方(甲方):

  銷售方(乙方):

  為加快發展農業產業經營步伐,以農業資源迴圈利用和農業可持續發展為核心,真正做到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與公司簽訂的《沼液灌溉利用合同》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牧草、果蔬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所交售的牧草或果蔬必須是經過甲方提供的沼液灌溉生產的。

  第二條質量要求:

  1、牧草質量

  (1)無泥土或塑膠等夾雜的雜質。

  (2)無黴變或腐爛的雜草。

  (3)無化學藥品的汙染。

  2、果蔬質量

  (1)無黴變或腐爛。

  (2)無化學藥品殘留。

  第三條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生產計劃安排,將按時、足量、符合質量驗收標準的牧草、果蔬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場所:一牛牧場內,驗收合格後稱量入庫。

  第四條交貨時間:牧草收割時或農產品成熟期;交貨地點:一牛牧草;計量方法:以交貨地的稱量為計價重量;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檢驗方法:甲方在收購當場對乙方的牧草、農產品進行檢測;檢驗時間:與交貨時間相同;檢驗地點:與交貨地點相同。

  第六條結算方式及期限:甲方在收進乙方牧草或農產品後xx日內支付貨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xx%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和外觀質量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產品要求的產品,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種子購銷合同14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鄂爾多斯市農牧學校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江蘇豐達花木場

  為了增強甲乙雙方的責任感,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確保雙方實現各自的經濟目的,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向乙方購買如下產品:

  銀杏種子100斤×10元/斤=1000元;

  大皂角5斤×60元/斤=300元;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壹仟叄佰元整。

  此金額包括運費和發票稅費(乙方負責種子郵寄及運費)。

  第二條

  種子質量標準

  種子發芽率不低於85%。

  購貨單位(甲方):

  負責人:

  年 月 日

  供貨單位:(乙方):

  負責人:

  開 戶 行:

  帳 號 :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種子購銷合同15

  供方:

  需方:

  一、產品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金額。產品名稱:橡子,數量公斤,單價元/公斤,合計金額元。

  二、質量標準:必須是當年新種,淨度要求95%以上;飽滿度達到90%以上;含水率達到國家標準、無病蟲害,用保水濟。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鄉鎮中德專案規劃組人員驗收。

  四、檢驗及檢疫費用負擔:由供方負擔。

  五、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全部自找車輛運輸到需方指定的地點。

  六、超欠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所供數量不超過所需數量的±5%。

  七、包裝標準及費用負擔:包裝自備,費用供方負擔。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待年度施工結束後,兩個月內供方持本合同、種子驗收單、正式發票結帳。

  九、給付定金的數額、時間:工程所用種子不付定金。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約責任:雙方嚴格遵守以上條款,若違犯需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有效期限:本合同付款結束後自行作廢。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供需雙方各持一份,局財務室一份。

  供方(蓋章):

  代表(簽字):

  需方(簽章):

  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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