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通用6篇)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通用6篇)

  不經意間,工作已經告一段落,回想這一段時間的工作,獲得了成績,也存在著問題,是時候靜下心來好好寫寫自查報告了。為了讓您不再為寫自查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通用6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1

  放津補貼問題的通知》(宜紀綜【20xx】53號)檔案要求,我鎮黨委高度重視,結合實際情況,在7月1日的全鎮職工大會上進行學習,並認真開展津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工作。透過認真仔細的自查,沒有發現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高度重視,周密安排

  我鎮領導對此次違規發放津補貼自查自糾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以黨委書記為組長,副書記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清理違規發放津補貼情況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還指定專人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明確了責任要求,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法依規,嚴格執行

  根據省、市、縣相關檔案精神,我鎮認真對照規範工作總體要求,於20xx年7月1日至2日對規範津貼補貼情況進行全面自查。在自檢自查工作中,沒有違反規範津補貼各項規定,嚴格按照政策規定執行。具體執行情況如下:

  1、自今年以來我鎮從未出現發放津貼、補貼和福利性專案,包括過節費、年終獎金、水電補貼、電話補貼、加班費、值班費等。

  2、我單位不存在私設“小金庫”、非稅收入現象;無利用“小金庫”和非稅收入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三、提高認識,確保長效

  我鎮在規範津貼補貼實施工作上,始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規範津補貼的各項政策,杜絕了利用公用經費、“小金庫”資金、非稅收入資金和專案資金髮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等現象,取消了以各種名目濫發獎勵性補貼、通訊補貼和節日補貼。

  透過此次規範津補貼自檢自查工作,我鎮進一步深刻領會了上級檔案的精神和要求。我們將和上級思想行動相一致,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鞏固現有規範津貼補貼工作成果,確保津貼補貼規範長效有序進行。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2

  根據《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相關要求,按照昆明市科技局統一部署,我單位高度重視,結合單位實際情況,認真開展津貼補貼發放情況自查工作,在自查工作中,沒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情況,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津貼補貼專案和標準情況

  1、我單位自20XX年起執行績效工資制度,嚴格按《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相關規定正常發放津貼補貼,無自行新設津貼補貼專案,無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和擴大實施範圍情況,無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發放有價證券、實物或報銷相關費用等。

  2、我單位無“小金庫”、非稅收入現象;無利用“小金庫”和非稅收入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3、我單位人員津貼補貼嚴格按照批覆的相應職級津貼補貼標準執行,退休人員工資於20xx年起由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發放。

  4、對已發放的屬於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規定的專案、標準和實施範圍執行,無違規情況。

  5、嚴格《昆明市市級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有關規定發放改革性補貼,無出臺新的改革性補貼和獎金制度。

  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資金來源及發放辦法。

  我單位發放津貼補貼所需資金均由財政撥款,以銀行卡的形式發放,並依法代扣代繳職工繳納的醫保、失保、工傷、生育、公積金和個人所得稅等。

  三、津貼補貼會計核算情況。

  嚴格按照《財政部關於印發<行政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有關會計核算辦法>的.通知》(財庫[2006]48號)的規定設立津貼補貼會計科目,無在其他科目核算發放津貼補貼情況。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3

  按照《開展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我部結合實際,認真開展了濫發津貼補貼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現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部署

  我局領導高度重視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及時成立了專門的專項整治自查自糾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對單位是否存在違反規定發放各種補貼、獎金的行為進行清理和自查,明確了責任要求,確保工作落到實處。

  二、依照方案要求,全面進行自查

  根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於20xx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對單位津貼補貼發放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我局20xx年發放相關津貼補貼包括全國文明城市提名獎、十三個月工資、公積金、法定節假日值班補助、誤餐補貼、工會慰問類等xx項,共計xx.x萬元。

  對照有關政策規定,我局沒有自行設立津貼、補貼、獎金專案;沒有自行提高其他津貼補貼標準;沒有擴大津貼補貼發放範圍;沒有自行擴大有關經費開支範圍和提高開支標準發放津貼、補貼、獎金和福利以及有價證券和實物。

  三、提高思想認識,建立長效機制

  我局在規範津貼補貼工作上,始終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地方規範津貼補貼的各項政策,杜絕了利用公用經費、“小金庫”資金髮放津貼、補貼、獎金、福利以及有價證券和實物等現象。在今後的工作中要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建立長效機制,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要求,確保財務支出公開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4

  根據x市《關於開展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縣委安排部署,x鎮多措並舉,嚴格執行國家工資及津補貼政策,對全鎮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嚴厲查處違規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了以x鎮鎮長萬云為組長的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整治工作。深入學習領會檔案精神,提高幹部思想認識。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全鎮幹部認真學習檔案《關於轉發〈關於開展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重申“三個一律不準”,包括一律不準亂髮獎勵性補貼;一律不準違規超標準超範圍發放津貼補貼;一律不準自立名目發放津貼補貼。

  二、開展自查清理

  對全鎮幹部就20xx年以來補貼發放情況、個人違規領取薪酬進行自查自糾,組織人員負責完成《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落實情況彙總表》,對涉及個人有無違規領取薪酬、獎金、津貼等報酬如實填寫,真實反映。

  三、完善機制建設

  x鎮成立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嚴格財政財務管理,嚴格執行預演算法、會計法及相關財經法規制度,嚴格津貼補貼發放和會計核算,嚴格工資基金管理,所有國家規定的津貼補貼專案必須全部納入工資基金管理。

  20xx年x月xx日,x鎮已完成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專項整治“回頭看”整治工作情況彙總表。今後,x鎮將自覺接受群眾監督,積極接受上級監督,繼續在全鎮範圍內進行督查,堅決杜絕濫發獎金、工資、補貼問題的發生,確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5

  按照全縣統一部署,我鎮在全鎮範圍內開展了整治濫發津貼補貼工作專項整治活動,現將整改落實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制定方案,明確內容。

  經會議討論研究,我鎮制定了《x鎮整治濫發津貼補貼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將三權在下且經費由鄉鎮財政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含所轄機構社團)均納入整治範圍,將巧立名目亂髮錢物、自行提高津貼補貼標準、借重大活動籌備或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發放錢物以及違反規定使用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虛報冒領財政資金髮放津貼補貼等問題作為重點整治內容,明確了開展整治濫發津貼補貼專項行動工作目標任務、整治範圍和整治內容,確保我鎮開展整治濫發津貼補貼專項行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成立組織,專抓專辦。

  成立由鎮長擔任組長、相關單位負責同志為成員的x鎮整治濫發津貼補貼專項行動工作領導組,明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所屬單位第一責任人,切實抓好本單位的治理工作,做到親自部署、親自過問、親自督辦,並下設辦公室,抽調專人集中辦公,確保整治行動高效推進。

  三、認真梳理,分步清理。

  1、召開會議,自查開頭。召開鎮直各單位負責人和財務經辦人會議,對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進行自查清理,重點是清理自查違反中央、省、市、縣規定超範圍、超標準發放的津貼補貼,會議要求對已違規發放的津貼補貼採取全額退回並收繳同級財政,同時嚴格落實公示制、承諾制和問責制。

  2、領導親查,重點稽核。各單位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鎮主要負責人對自查結果親自開展重點督查,並對存在問題提出有效整改措施。

  3、對照政策,及時糾偏。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積極主動落實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建章立制,保障有力。

  根據中央、省、市、縣相關政策,我鎮結合實際,從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嚴明紀律、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著力構建“不想亂髮、不能亂髮、不敢亂髮”的制度,制定了津貼補貼發放規定,加強源頭防控,紮緊制度“籠子”,使規範管理津貼補貼發放成為常態化。

  違規津補貼自查報告6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地區和我縣關於規範津貼補貼發放的政策規定,防止津貼補貼亂髮現象的發生,打好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的.基礎,根據《xxxx縣開展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xx紀發[20xx]xx號)檔案精神,我院迅速行動起來,針對院內津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細緻、徹底地自查,現將自查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組織領導

  院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成立了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辦理並負責反饋。為紮實抓好這項工作,還制訂了具體工作方案,明確自查自糾工作的指導思想、責任和要求,確保自查自糾工作落到實處。

  二、自查內容

  1、違反規定自行新設專案或者繼續發放已經明令取消的津貼補貼;

  2、超過規定標準、範圍發放津貼補貼;

  3、違反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公務員獎勵的規定,以各種名義向職工普遍發放各類獎金;

  4、在實施職務消費和福利待遇貨幣化改革併發放補貼後,繼續開支相關職務消費和福利費用;

  5、違反規定發放加班費、值班費和未休年休假補貼;

  6、違反《中共中央紀委、中共中央組織部、監察部、財政部、人事部、審計署關於規範公務員津貼補貼問題的通知》(中紀發〔20xx〕17號)等規定,擅自提高標準發放改革性補貼的;

  7、超標準繳存住房公積金;

  8、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實物等形式發放津貼補貼;

  9、違反規定使用工會會費、福利費及其他專項經費發放津貼補貼的;

  10、借重大活動籌備或者節日慶祝之機,變相向職工普遍發放現金、有價證券或者與活動無關的實物;

  11、違反規定向關聯單位(企業)轉移好處,再由關聯單位(企業)以各種名目給機關職工發放津貼補貼;

  12、其他違反規定發放津貼補貼的情況。

  三、自查結果

  根據《xxxx縣開展規範發放津貼補貼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我院認真對照規範津貼補貼工作總體要求,對我院20xx年以來津貼補貼發放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自查。從自查情況看,我院能夠嚴格落實規範津貼補貼的相關檔案要求,沒有出現違反規範津貼補貼各項規定的情況,應執行的政策規定均能嚴格遵照執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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