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通用7篇)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通用7篇)

  在現在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1

  一、音樂舞蹈室供以音樂舞蹈訓練為內容的課外活動及相關教學活動使用,由音樂組專人管理。

  二、學生進入音樂舞蹈室應更換專用舞蹈鞋,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

  三、每次使用完畢應收拾好有關器材,並作好使用情況記載。

  四、音樂舞蹈室實行科學管理,舞蹈用具擺放整齊,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五、借用音樂舞蹈道具、服裝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必經主管領導批准。

  六、必須自覺愛護音樂舞蹈室內一切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作好記錄。

  七、音樂舞蹈室道具、服裝每學期清理一次,確保物、帳、冊相符。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2

  一、舞蹈室是供教師組織學生進行舞蹈訓練專用,由音樂教師負責管理。

  二、凡需使用舞蹈室,須經本室的管理人員批准。

  三、必須脫鞋進室,進室後聽從指導教師的指揮。

  四、室內裝置人人愛護,不得擅自玩弄,如損壞室內裝置的要賠償損失,情況嚴重的要進行處罰。

  五、保持室內整潔,不準隨地吐痰及亂丟雜物。

  六、每天最後一節,上課教師要安排學生清潔室內衛生。每次訓練後要關窗、鎖門。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3

  1、各班按上課表使用本教室,未經負責老師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進入。

  2、學生必須在上課前由音樂課代表帶領好,有秩序地進入教室。

  3、學生進入教室按固定座位坐好,保持教室的安靜,嚴禁大聲喧譁吵架。

  4、人人愛護室內各種音樂器材、椅子等物品。不準亂塗黑板、亂彈鋼琴、亂開音響裝置及電視機、亂刻亂劃地板、亂拖椅子。對故意破壞者將作嚴肅處理,甚至賠償。

  5、音樂室、舞蹈房的器材、物品、椅子等排放整齊,負責老師要搞好音樂室、舞蹈房的清衛工作,經常打掃、拖洗地板,保持整潔美觀。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4

  一、舞蹈教室用於舞蹈排練,學生進入舞蹈教室應服從老師的安排,保持安靜,嚴禁喧譁。

  二、進入舞蹈教室,應穿著軟底鞋或練功鞋,嚴禁穿著高跟鞋或硬底鞋入內。

  三、愛護舞蹈教室的設施和公物器材。如果發生損害情況,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舞蹈教室內要保持清潔衛生,經常通風。

  五、使用舞蹈教室後,要檢查器材的使用情況,切斷電源、關好門窗,防火防盜。

  六、本校教職工因工作需要使用舞蹈教室者,需經學校領導或管理人員批准,方可使用。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5

  為確保師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嚴守校門,嚴禁閒人自由進出校園,不得無故脫離崗位。

  2、注意觀察進出校園人員情況,嚴禁學生課間出校門。

  3、及時關鎖教學樓及大門,經常巡視校園,確保校內財產安全。

  4、如發現安全隱患及發生意外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聯絡。

  5、節假日和放學後不準本校教師之外的一切人員進入校園。

  二、路隊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學時,路隊輔導員及時清點人數,整理路隊。

  2、要放學補課,需得到家長的同意,誰補課誰負責學生的安全教育,並整好放學路隊。

  3、輔導員必須準時到崗,嚴禁擅自脫離崗位。

  4、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三、課堂教學制度

  1、每堂課的科任教師是當堂課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2、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準把學生趕出教室。

  3、規範課堂教學行為,檢查教學裝置設施。

  4、嚴禁遲進課堂或擅自脫離課堂。

  5、班主任如發現學生無故不上課,應在第一時間內通知學生家長。

  四、裝置設施檢查制度

  1、成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2、學校值月、值日領導要每天檢查裝置設施情況。

  3、全體教職工要關注身邊的安全隱患,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

  4、總務人員要及時維修、維護學校設施裝置。

  五、飲水安全制度

  1、保證水源安全衛生。

  2、經常給飲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學生有秩序地飲水。

  六、課間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師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2、各班配備安全巡視員,監管同學的課間行為。

  3、教育學生課間不攀高、不跳臺階、不追跑,上廁所不擁擠、不做危險性遊戲等。

  七、集體活動安全制度

  1、學校舉行大型校內外活動,要有安全措施。

  2、班級舉行校外教育教學活動,必須得到校長審批同意。

  3、開展大掃除、義務勞動等活動時,班主任必須在場參與,佈置學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學校舉行遠距離或重大師生活動,必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嚴禁學生攜帶銳器、危險器具進校園,一經發現立即沒收。

  2、嚴禁學生攜帶如剪刀、小刀等銳器上體育課或活動課。

  3、學校綜合實驗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藥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電安全制度

  1、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常識教育,不準隨意觸控電源和線頭等。

  2、班內要指定專人開關電源。

  3、教師在使用電器前必須檢查電源、線頭等。

  4、電源總閘安裝的辦公室人員在到校和放學時,及時開關閘刀。

  十、組織保障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學期要簽訂各類安全責任書。

  3、每學期對安全工作有明確分工,責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隱患。

  十一、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生前做好資訊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3、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後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能力。

  4、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實行全員參與安全工作制度,不得迴避安全工作責任。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6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本校安全事故防範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工會依法組織教職工參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3、採取多種形式,開展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4、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是抓防火、防盜、防校舍倒塌、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內外意外傷害的教育和防範工作。

  5、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範意識,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制定必要的`安全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網路體系;定期召開學校的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對學校門衛、財務室、教學樓、辦公室、實驗室、電腦房、電教室、圖書館、檔案室等教學重地和用電、用水設施提出安全防範要求;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度;要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6、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應當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7、學校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應當委託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負責實施,確保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築工程安全標準。

  8、學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應嚴格管理,規範使用。

  9、學校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10、教職工下班時,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11、學校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順利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

  12、學校分管領導或衛生老師要定期組織食品衛生檢查,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倡導學生建立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不潔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13、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健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14、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要租用有資質的客運公司的車輛,中速行駛,嚴禁超載。

  1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應當按照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16、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要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17、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做到衛生、安全。

  18、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能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必要照顧。

  19、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教職員工要在工作崗位上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不擅離工作崗位。教職員工要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學生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學校和家長。

  21、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

  22、學校每天安排人員對校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彙總一次檢查情況並報學校領導。

  舞蹈學校安全的管理制度標準 篇7

  1、舞蹈房是學校音樂教學和培養學生藝術素質、發展學生個性特長的場所,非教學和訓練時間,學生或他人不得隨意入內。

  2、音樂教學和舞蹈訓練期間,負責教師必須對學生加強嚴格組織,要求學生愛護公物,嚴禁在地板、把手、鏡面及牆面上塗、刻、劃,禁止穿鞋底過硬或鞋底帶釘、金屬的鞋上地板。

  3、專職教師必須加強對舞蹈房內器材的管理,鋼琴、音響裝置等非專職教

  師不得彈奏和開啟。教學訓練結束,教師應及時關鎖門窗。

  4、保持室內整潔衛生,器材擺放整齊,地板堅持拖洗、鏡面應經常用乾淨抹布擦塵,非訓練期,鏡面應及時用簾布遮掩,鋼琴和音響裝置及時用防塵罩罩蓋。

  5、加強安全教育和管理,學生舞蹈練功和訓練中,教師應注重科學指導,加強保護措施,防止學生扭傷、摔傷。

  6、學生進入室內,更應加強文明守紀,服從教師組織安排,不喧譁、不吵鬧,禁止追逐奔跑,翻越把杆等不規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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