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1

  一、安全制度:

  1、上下樓梯靠右行,嚴禁擁擠、推搡,不準在樓梯扶手上溜滑。

  2、嚴禁在陽臺、走廊蹦跳或做危險動作、追逐打鬧。

  3、嚴禁翻越陽臺、護攔和窗戶。嚴禁多人集中扒扶陽臺護欄。

  4、愛護樓道、樓梯和門窗上的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嚴禁破壞。

  5、嚴禁在樓上朝下扔東西,嚴禁在陽臺上向外探身上下張望。

  6、嚴禁觸控、破壞樓道內電源。

  7、嚴禁亂扔果皮、紙屑,確保樓道暢通、乾淨、衛生。

  8、嚴禁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停放車輛。

  9、嚴禁冬季在樓道、樓梯上過多潑水,避免溜滑事件。

  10、不搞緊急集合,大型集會散會時,由召集人負責組織師生退場,做到先上樓,後下樓,上、下樓梯井然有序。

  11、保衛處指定人員負責管理集會、課間操、晚自習放學等樓道安全。

  二、管理辦法:

  1、重點管理時間:集會、每天的課間操、中午、下午、晚自習放學。

  2、直接管理責任人:當天帶、值班人和最後一節任課教師。

  3、具體要求:

  ⑴集會、課間操誰召集誰負責,組織學生有序退場,師生先上完樓後,再下樓。重點管理時間由保衛處安排的專職管理人員負責維護秩序。

  ⑵值班人員在重點管理時間要共同維護樓道秩序。(具體負責人見值班安排表)

  ⑶重點管理時間,各班安全乾事要站在樓道口處觀察監管學生,依次安全有序上下樓梯。

  ⑷學生集會、放學上下樓教師要在學生的後面,隨時發現問題,隨時教育處理,糾正不良行為。尤其是下晚自習和停電要特別注意,防止擁擠踩踏。

  ⑸宿辦樓安全由宿舍管理員具體負責。

  ⑹帶值班領導和保衛處要及時檢查管理人員和值班人員是否在場,是否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

  ⑺將直接責任人發履行工作情況納入個人和班級工作量化的內容。若管理不善,造成事故,從嚴追究直接責任人的事故責任。

學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2

  學校樓道是學生活動的主要交通要道,為了確保我校樓道暢通,防止校內發生摔傷、踩踏等不安全事故的.發生,為學生營造良好、安全的學習生活環境,特制定我校樓道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置樓道安全設施。

  1、學校在每一層樓梯口及每個樓梯休息平臺處裝配一盞60w的照明燈、一臺應急燈,由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正常照明。

  2、學校在各樓梯醒目處設定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警示性標語。同時注意及時清除樓道的泥土,確保樓道的平整暢通。

  3、學校在每一個樓梯的休息平臺處裝貼教師課間安全執勤及上下樓梯注意安全的要求事項。

  4、學校在每一個樓梯的中間畫一條紅漆粗線,以提示學生上下樓梯靠右行。

  二、加強樓道安全檢查。

  1、學校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每月對各處樓梯進行兩次安全檢查,並作好記錄,寫好檢查小結。

  2、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隱患指定人員限期排除隱患。

  三、加強樓道秩序管理。

  1、全校各班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的樓梯上下分流。

  2、早自習下課、上午放學、下午放學、晚自習下課均實行單班先行3分鐘。

  3、教師嚴格履行值日職責。當天值日教師上午、下午提早到崗,上課鈴響前5分鐘按學校樓道教師值日表上的當天的值日教師名字順序到指定的樓梯維護學生上、下樓梯的順序。

  4、在學生升旗和課間操結束後,被安排到的有關人員應及時到樓梯口,負責維持學生上樓秩序。

  5、學校在組織學生集會、觀看電影、考試等活動時,班主任和相關人員要負責維持學生上下樓梯秩序,確保學生安全。

  6、值日學生每天下課期間堅持在各層樓梯口和樓梯轉折處執勤,負責疏通學生上下樓梯。

  7、行政值周領導每天安排好值日教師的任務,並明確其職責。行政值周領導每天加強校內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8、(樓道照明方面)專人負責路燈、應急燈管理,確保學生住校期間正常使用率100%。

  四、加強對學生上下樓梯安全教育。

  1、學生不得竄樓。如果特殊情況需要找人或辦事,必須經得教師同意後才可以到別班去。

  2、上下樓梯時一律靠右行,不得超過樓梯上的紅線。

  3、下樓做課間操時,樓梯上只可以下樓,不得上樓。

  4、上下樓梯時,不得滑樓梯扶手,不得勾肩搭背,推推搡搡,追逐打鬧,不得並排齊步走。

  5、教育學生在集體上下樓梯行進時,個人不得擅自停下來做其他的事(如繫鞋帶、拾東西等),以便防止造成樓道交通阻塞或踩踏事故。

  6、教育學生在遇到停電、打雷或聽到其他恐怖訊息時,做到不恐慌、不亂跑亂竄,全面聽從教師或班幹部的指揮。

  7、參加集會時,各班要聽從學校廣播的排程。

  8、學生不按規定的順序上下樓梯,造成不安全事故,該班的班主任、任課教師和樓道執勤教師(前5分鐘為上節課教師,後5分鐘為下節課教師)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並按有關規定追究任課教師、班主任、樓道執勤教師、值班領導的責任。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教師要給予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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