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PS支付系統合作協議書

NPS支付系統合作協議書

  在生活中,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NPS支付系統合作協議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NPS支付系統合作協議書1

  甲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本協議作為《nps線上支付合作協議》的附件,與《nps線上支付合作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為了給商戶提供更多的支付卡種,滿足客戶需求,完善nps線上支付的網上支付服務體系。甲方與乙方本著互利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雙方共同發展國內電子商務之外幣信用卡(以下簡稱“外幣卡”),網上支付業務有關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風險說明

  外幣卡都採取信用制識別方式。但由於國內的信用體制尚不完善,因此在乙方使用甲方的網上支付平臺及清算系統開展電子商務服務時,可能會遇到不法分子利用網路盜用他人信用卡進行支付或持卡人因各種原因拒絕付款(簡稱:拒付)等風險,進而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須獨立承擔因本補充協議第二條風險造成的損失和引發的相關責任。

  第二條 銀行拒付或索回款項說明

  (一) 銀行拒付

  銀行在任何時候都有權根據持卡人的請求拒絕或索迴向甲方支付的電子商務交易的全部或部分款項。國際信用卡組織規定:在下述情況下,即使銀行已經支付全部或部分款項,其仍有權立刻要求甲方退還款項,相應地,甲方也會向乙方索回其款項。這些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下述情況:

  1、甲方沒能獲取授權或在獲取電子商務交易授權的過程中,甲方向銀行提供的持卡人姓名或賬號發生錯誤;

  2、導致電子商務交易不合法或不可執行的任何原因;

  3、電子商務交易中有任何偏離本協議條款的情形;

  4、電子商務交易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務被全部或部分拒絕或退回,或電子商務交易全部或部分被持卡人有效取消或終止;

  5、在電子商務交易中銷售或提供的任何商品和/或服務違反了法律或任何政府部門或其它權威機構的規定或條例;

  6、乙方根本沒能提供商品和/或服務,或所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沒能讓持卡人滿意;

  7、乙方未能按照銀行要求提供電子商務交易的證據;

  8、乙方按正常的合理警惕,應該意識到持卡人正在使用的卡屬偽造或盜竊的,應該拒絕該電子商務交易;髮卡行發現電子商務交易有上述或其它可疑情形時,有權拒絕處理乙方提交的電子商務交易。

  9、乙方向持卡人收取的價格超過乙方以現金提供的商品和/或服務所收取的價格;

  10、持卡人對電子商務交易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務的性質、質量或數量有爭議;

  11、持卡人有理由對電子商務交易或其包含的商品和/或服務的銷售或提出異議或否認;

  12、持卡人書面投訴,稱其並未實施或授權電子商務交易。

  (二) 索回款項

  1、在發生但不限於下述情況時,甲方將向乙方索回相關款項。

  (1)按照國際信用卡組織的規定:商戶的當月拒付款額不得超過當月外幣交易總額的2%,否則將克以罰款處理。由於乙方發生的風險交易數額超過該規定要求而導致國際信用卡組織對甲方予以罰款處理時,此罰款轉由乙方承擔,甲方將向乙方索回款項。

NPS支付系統合作協議書2

  合同編號:______

  甲方: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乙方:

  電話: 傳真:

  e-mail: 網址:

  地址:

  鑑於:

  甲方為nps支付系統的主體企業,向用戶提供全方位的電子商務應用服務;乙方為其電子商務業務的開展加盟nps支付系統,共同致力於開拓電子商務事業,並自願遵守本協議中各項條款規定。

  第一條 nps線上支付的基本服務功能

  甲方根據本協議為乙方提供以下各項服務:

  1.1 提供網上安全支付服務

  乙方的商務網站進行交易所需的線上支付與結算功能,透過nps網上支付系統與銀行交換資訊,並將銀行的確認資訊反饋至乙方。

  1.2 提供安全技術支援

  為乙方提供訂單資訊傳輸的介面規範,配置安全傳輸協議,後臺管理許可權設定;為消費者的支付資訊提供高質量的網路傳輸加密通道。

  1.3 提供有償網上廣告服務

  nps支付系統有極高價值的網上廣告位置,乙方可在此以優惠價格(具體價格雙方另行協商)享受網上廣告服務。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2.1 負責nps支付系統的建設、執行和管理,保證向乙方提供第一條所述的各項服務。

  2.2 簽訂本協議後,為乙方提供網上支付技術介面文件、操作流程,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技術介面文件中所述規範進行程式開發,甲方配合乙方進行技術聯調。

  2.3 負責為乙方設立網上交易查詢功能,為乙方提供網上商戶資訊管理和交易資訊查詢服務,並支援24小時線上修改、查詢的功能。

  2.4 按照nps支付系統現行的《人民幣結算管理辦法》、《外幣結算管理辦法》與乙方進行貨款結算。

  2.5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支付成功後七個工作日內,因乙方所提供服務引起的一切客戶投訴,甲方有權凍結該筆交易額或者凍結相同數量的交易額,待乙方妥善處理事件後方可按有關結算規定進行結算,否則,甲方有權將此交易額轉回持卡人帳戶。

  2.6 負責受理涉及nps支付系統支付結算系統出現問題的投訴並解決相應的糾紛。

  2.7 承擔乙方交易資訊透過nps支付系統安全傳輸系統出現問題的責任(電信線路及銀行系統的問題除外);出現不可抗力(災害、戰爭等)造成損失的情況時,甲方免除上述責任,但應對乙方戶提供解釋並協助乙方尋求補救辦法。

  2.8 工作日工作時間內指定本公司客服專員隨時為乙方服務,保證在乙方反饋問題後一個小時內響應。

  2.9 乙方業務變更或終止未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在未能聯絡上乙方的情況下,有權對持卡人提出的退款請求(此款未轉帳給乙方)進行處理,並將持卡人在乙方網站已提交的訂單款項轉回持卡人帳戶。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責任

  3.1 作為nps支付系統的加盟商,遵從nps支付系統的管理和執行規定;享有nps支付系統為加盟商提供的各項服務功能和優惠條件。

  3.2 如實提供基本業務情況說明、營業執照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以及email信箱等資質材料;承擔由於其所提供的資質材料不準確、不真實等情況而導致的經濟和法律方面的責任。甲方對此保留終止為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權利。

  3.3 透過nps支付系統提供的安全網上支付平臺,在網際網路上開展 方面的電子商務活動。網上釋出的資訊和從事的商務活動,需嚴格遵守政府及工商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並承擔與此相應的責任。獨立承擔由於該網站資訊虛假、 陳舊或不詳實造成的投訴、退貨、糾紛問題的責任。

  3.4 使用甲方提供的管理系統,按照nps支付系統的結算流程,制定相應的訂單處理、發貨或提供服務的程式。

  3.5 按照甲方提供的網上支付技術介面文件,負責乙方的程式開發、除錯。

  3.6 乙方應在其網站頁面上如實描述甲方支付業務,乙方不得采用技術手段或其它非法手段截獲持卡人的卡資訊,代持卡人提交訂單,乙方必須在乙方網站引導持卡人到甲方支付平臺親自提交訂單,否則甲方保留終止為乙方提供支付服務的權利。

  3.7 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所提供服務引起的'一切客戶投訴或引起的法律上的責任,由乙方負責或追究有關方面的責任,與甲方無關。

  3.8 乙方終止服務或業務發生變更,應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3.9 乙方應妥善保管商戶號及網上結賬操作密碼,因乙方商戶號和密碼保管及使用不當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10 乙方接受本協議第五條款內容,並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3.11 乙方會在網站內放置甲方提供的logo或公司介紹資料及連結。

  第四條 保證金條款

  4.1 為保障nps支付系統會員的整體利益和網上支付交易效率,nps支付系統扣除乙方交易金額的百分之 做為保證金,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保證金會在每下___個月第七天退回給乙方。

  4.2 在網上交易中,若乙方在發貨、送貨、退貨等環節上,經常出現退款現象,甲方有權隨時收取較高保證金額度或終止對其網上支付服務;

  4.3 如因乙方的過錯或違約行為致使甲方受損,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信用保證金以彌補甲方所受損失,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交易金額中扣除。

  第五條 風險說明

  目前國內電子商務環境尚未成熟,其電子商務立法,以及信用體制還不完善,在這種情況下商戶在開展電子商務業務時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性。如:有些不法分子盜用他人銀行卡透過網路進行支付活動,或持卡人拒絕付款等惡性支付事件等,因此會給商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第六條 帳務處理及結算

  6.1 清算週期為 t+{ } ,甲方將乙方的交易款項在扣除交易手續費後清算到乙方的銀行賬戶中。

  6.2 最少清算金額 元,{扣除交易手續費後},如當天清算金額少於最少清算金額,甲方會推至下一個清算日。

  6.3 雙方對帳以nps網上支付結算系統提供的商家管理後臺報表資料為準。

  第七條 退款

  7.1 商家可以在商家管理系統中提出退款早請。

  7.2 雙方資金清算時,甲方退款給乙方或者乙方消費者的交易款項所產生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網上支付服務費用和交納方法

  8.1 年服務費 元

  8.2 月服務費 元

  8.3 終身使用費 元

  8.4 人民幣交易手續費:按乙方網上交易額的 %從每筆交易中直接扣除。

  8.5 乙方未向甲方交納足額服務費,甲方有權自動終止服務。

  第九條 保密義務

  協議雙方在履行本合約期間對於所獲知另一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已獲知的商業和技術秘密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保密資訊被要求提供給政府或法庭作辯解或申請保護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遇有不可抗力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雙方互不承擔法律責任。

  10.2 本條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風暴等;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罷工等。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1.1 協議雙方同意,本合約之任何一方違反各自在本合約中所作的保證、承諾或其他條款,均構成違約,如因一方的違約行為對其他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負賠償責任。

  11.2 因甲方過錯,使nps網上支付系統不能為乙方提供及時有效的支付服務,甲方應與乙方聯絡,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解決,並儘量保證先滿足乙方的交易需要。

  11.3 本協議內容,包括甲方提供給乙方的介面技術、協議及證書等,涉及需要保密的內容,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將其轉交其它網站和企業使用。否則,甲方有權終止該商戶支付埠的使用。

  11.4 對非本協議雙方過錯所產生的損失,雙方應按照公平原則,並相互協助向有過錯的第三方請求賠償。

  第十二條 免責條款

  12.1 由於目前的技術水平無法解決的問題或甲方在系統正常執行的情況下,由於甲方伺服器受到攻擊,致使乙方受損時,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2 由於國家金融政策或銀行內部系統升級以及銀行系統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閘道器暫時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12.3 由於電信運營商提供的通訊線路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支付閘道器暫時性不能或部分不能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12.4 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約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議定.。

  第十三條 權利的保留

  13.1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是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或義務的放棄;所有放棄均應以書面形式做出,才被視為生效。

  13.2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規定被確定為無效或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法實施,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將繼續有效。

  第十四條 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4.1 在合作雙方協商意見一致並形成書面協議後,方可對本協議相關條款進行修改。

  14.2 任何一方可以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終止協議。

  14.3 雙方在合作中有任何一方嚴重違約,另一方都可以立即終止協議,但必須在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對方之後。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經友好協商仍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第十六條 其他條款

  16.1 本協議有效期 壹 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16.2 如雙方未收到對方終止協議通知,此協議在到期日自動生效一年。

  16.3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蓋章) (nps支付系統主體企業)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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