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有人直言不諱,是饋贈散文

能有人直言不諱,是饋贈散文

  愛車年檢時間到了,送檢。車管所記錄一查說:你有三次違章記錄。

  一驚,怎會?平日裡開車都是老老實實的,從未亂闖紅燈,隨意變道之類。

  再查,原來是在同一個地方違章調頭三次。仔細一想,就是前幾個月參加的一個培訓學習期間發生的事。那培訓所在學校的門口有個四叉路,每次要進入這校門需繞到前一個路口才能調頭過來進入。而每次繞到前一個路口需多走兩三分鐘,故有時趕上上課時間來不及,我總是會從標著禁止調頭符號的路口直接調頭。當然,每次這樣掉頭的時候,也瞄了下,看見四周並未有交警或安裝電子眼之類,心存著僥倖。

  沒有人給指出,每次經過這裡時不時就這樣範著同樣的錯,自己卻不以為然,渾然不覺,卻其實早已被那一旁隱蔽安裝的電子警察給逮了個正著。

  交了罰款,辦好車檢,暗自慶幸幸虧上次參加的培訓班為期只是一個多月的'時間,經過這違章的路口次數不多,要不我豈止是這三次違章記錄。

  回頭想想,生活中也是這樣,很多時候,我們並不能發現自己的錯誤;而對於身邊的旁觀者來說,這些錯誤是顯而易見的。當犯錯誤時,身邊有個能及時給你指出的人是件幸事。指出的當時那一霎那,心裡也許會對那指出的人有點恨甚至埋怨。好比把這記錄違章的電子警察,如若換成個大活人站在那裡,當第一次違章調頭就被攔下,當場開罰單且扣分,那麼我斷然就不會有第二次,犯同樣的錯,複製同樣的誤。

  接受罰單的心裡一定是不悅的,心裡定會怪那開罰單的這個警察。但卻其實如若沒他及時的指正,錯誤就會被不停地重複,直到越來越嚴重。正如莎翁所言:“因為容忍禍根亂源而不加糾正,危險已是無可避免的”。

  是人總難免會犯錯,當發生錯誤時,能有人及時指出批評應該愉悅地接受,或許會感到一些難堪和沒有臉面,但其實,能有人這樣直言不諱,這將使被指出者受益匪淺,將不會為隱藏的錯誤所累。這其實是生活的饋贈,我想我應該感謝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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