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森林防火的科普知識

有關森林防火的科普知識

  森林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家園,沒有森林就沒有人類。要保護好森林資源,最重要的是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為此,我們特轉抄這些知識,詣在普及森林防火知識,提高人們的生態及安全意識。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有關森林防火的科普知識,希望有所幫助!

  1、什麼叫森林火災,程度是如何確定的?

  森林火災,是指失去人為控制,在林地內自由蔓延和擴充套件,對森林、森林生態系統和人類帶來一定危害和損失的林火行為。森林火災是一種突發性強、破壞性大、處置救助較為困難的自然災害。

  林火發生後,按照對林木是否造成損失及過火面積的大小,可把森林火災分為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其它林地起火)、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下)和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1000公頃以上)。

  2、森林火災因何而起?

  森林火災包括自然火災和人為火災。自然火災主要是雷擊引起,人為火災主要由人為燒荒、燒牧場、煉山造林、燒灰積肥、燒田埂、燒秸杆、在林內吸菸、野炊、燒烤、上墳燒紙、放鞭炮、槍械守獵、機車漏火、司乘人員亂丟火種等。

  3、森林火災責任者將受何種處罰?

  在防火期內違章用火的處10元至50元的罰款警告;過失引起森林火災但未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令限期更新造林,賠償損失,並可處50元500元的罰款,特別嚴重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4、森林火災的發現與報告?

  發現森林火災立即報警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森林火災,必須立即撲救,併火速報告就近鄉(鎮)人民政府或護林防火指揮部。新舟鎮政府的值班電話是:7341081,林業站的電話是:7341013。

  5、森林火災撲救主要分哪幾個階段?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規律和撲火特點,撲救森林火災必須遵循“先控制,後消滅,再鞏固”的程式,分階段進行。

  (一)控制火勢階段。即初期滅火階段,也是撲火最緊迫的階段。其任務主要是封鎖火頭,控制火勢,把火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內燃燒。

  (二)穩定火勢階段。在封鎖火頭,控制火勢後,必須採取更有效的措施撲打火翼(火地兩側部),防止火向兩側擴充套件蔓延,是撲火最關鍵階段。火被撲滅後,必須在火燒跡地上進行巡邏,發現餘火要立即熄滅。

  (三)看守火場階段。主要任務是留守人員看守火場。一般荒山和幼林地起火監守12小時,中齡林地起火監守24小時以上,方可考慮撤離,防止餘火復燃。

  6、森林火災撲救的基本方法有哪幾種?

  撲救林火有人工撲打、用土滅火、用水滅火、用氣滅火、以火滅火、開設防火線阻止火災蔓延、人工降雨、風力滅火機、化學滅火、爆炸滅火和航空滅火等基本方法。

  7、森林撲火機具主要有哪兩類?

  撲火機具主要有用於撲滅明火和餘火、開防火線的機具。包括風力滅火機、二號撲火機具、手投式滅火彈,小型水泵、水槍、砍刀、鏟子、鋤頭、耙子和割灌機、油鋸、鋸子、斧子、鋤頭、炸藥等。

  8、撲滅森林火災有哪兩種形式?

  撲滅森林火災主要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直接滅火方法(也稱積極滅火法或進攻型滅火方法);另一種是間接滅火方法(也稱建立防火線隔離法或以守為攻型滅火方法)。

  直接滅火方法是使用滅火機具直接與火交鋒,使火停止燃燒。這種方法一般適用於弱度、中度地表火(人能靠近滅火),不適合猛烈燃燒的大火或樹冠火。直接滅火法採用的機具很多,可以使用機械撲火工具,也可以用化學滅火藥劑、水、土。

  間接滅火法主要是建立防火隔離帶,如開防火線、挖防火溝、以火攻火等。它主要適用於猛烈燃燒的地表火、樹冠火和難滅的地下火。

  9、《森林防火條例》何時頒佈,主要內容是什麼?

  1988年1月16日國務院釋出的《森林防火條例》規定:森林防火工作實行“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方針。

  森林防火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林區各單位都要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行部門和單位領導負責制。

  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

  10、什麼是“三早”?

  “三早”,就是早發現早出動早撲滅。早發現是指早發現火情,迅速傳遞火情資訊。早出動是指撲火隊伍接到撲火資訊。早出動是指撲火隊伍接到撲火命令後,迅速到達火場。早撲滅是指抓住一切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兵力,儘快將火撲滅。“三早”是實現“打早、打小、打了”撲火基本原則和“三少”(人力、物力投放少,森林火災損失少,直接撲火費用少)的保證。

  11、撲救森林火災的戰略有哪幾種?

  (一)劃分戰略滅火地帶。根據火災威脅程度不同,劃分為主、次滅火地帶。在火場附近無天然和人為防火障礙物,火勢可以自由蔓延,這是滅火的主要戰略地帶。在火場邊界外有天然和人工防火障礙物,火勢不易擴大,當火勢蔓延到防火障礙物時,

  火會自然熄滅,這是滅火的次要地帶。先滅主要地帶的火,後集中消滅次要地帶的火。

  (二)先控制火災蔓延,後消滅餘火。

  (三)打防結合,以打為主。在火勢較猛烈的情況下,應在火發展的主要方向的適當地方開設防火線,並撲打火翼側,防止火災擴充套件蔓延。

  (四)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火勢是在不斷變化之中的,撲火指揮員要縱觀全域性,重點部位、危險地帶重點看守,抓住撲火的有利時機,集中優勢力量撲火頭,一舉將火消滅。

  (五)犧牲區域性,儲存全域性。為了更好地保護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在火勢猛烈、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採取犧牲區域性、保護全域性的措施是必要的。保護重點和秩序是:先人後物,先重點林區後一般林區;如果火災危及到林子和歷史文物時,應先保護文物後保護林子。

  (六)安全第一。撲火是一項艱苦的工作,緊張的行動,往往會忙中出錯,亂中出事。撲火時,特別是在大風天撲火,要隨時注意火的變化,避免被火圍困和人身傷亡。在火場範圍大、撲火時間長的過程中,各級指揮員要從安全第一齣發,嚴格要求,嚴格紀律,切實做到安全打火。

  12、撲火安全守則:

  1、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和兒童。

  2、撲火隊員必須接受撲火安全培訓。

  3、遵守火場紀律,服從統一指揮和排程,嚴禁單獨行動。

  4、時刻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

  5、撲火隊員需配備必要的裝備,如頭盔、防火服、防火手套、防火靴和撲火機具。

  6、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天氣變化,尤其要注意午後撲救森林火災傷亡事故高發生時段的'天氣情況。

  7、密切注意觀察火場可燃物種類及易燃程度,避免進入易燃區。

  8、注意火場地形條件。撲火隊員不可進入三面環山、鞍狀山谷、狹窄草塘溝、窄谷、向陽山坡等地段直接撲打火頭。

  9、撲救林火時應事先選擇好避火安全區和撤退路線,以防不測。一旦陷入危險環境,要保持清醒的頭腦,積極設法自救。撲救地下火時,一定要摸清火場範圍,並進行標註,以免誤入火區。

  10、撲火隊員體力消耗極大,要適時休整,保持旺盛的體力。

  13、不得動員哪些人員參加撲火?

  撲救森林火災時,不得動員殘疾人員、孕婦、老人和兒童參加。

  14、森林防火責任制的內容是什麼?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負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為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同志為主要責任人。

  森林防火行政領導責任制的具體要求:

  一是鄉(鎮)級以上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及其辦事機構健全穩定,高效精幹;

  二是森林防火指揮部要明確其成員的森林防火責任區,簽訂防火責任狀,加強對火災預防工作的領導,並經常深入責任區督促檢查,幫助解決實際問題;

  三是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同級地方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當地林業和生態建設發展總體規劃;

  四是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五是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領導及時深入現場組織指揮撲救。

  15、“三不打”,“六不燒”是指什麼?

  “三不打”指:在山高坡陡、地形複雜、風向多變的物殊條件下,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應組織開設防火隔離帶間接撲打;撲打火頭原則上不動用群眾,應由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撲火隊撲打;在複雜危險的條件下,原則上不動用大兵團作戰,應由精幹的專業或半專業森林撲火隊實施突擊,嚴禁組織老、病、殘、幼和孕婦參加撲火。

  “六不燒”用火規定:未經縣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批准,不燒;領導不在現場和沒有設專人負責,不燒;沒打好50米寬以上的防火線,不燒;沒有組織好撲火人員和準備好工具,不燒;超過三級風以上的天氣,不燒;沒通知毗鄰單位,不燒。

  16、造成傷害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哪些?

  (一)危險地形。

  一是在陡坡地帶。當火頭遇到陡坡時,速度會加快,撲火人員躲閃不及易燒傷。

  二是在窄谷地帶時,火在一處山場燃燒,容易將對面山上的植被點著,撲火人員被火包圍而燒傷。

  三是在很窄的山脊上修防火線,火衝上來,人容易被燒傷,被嗆著發生意外事故。

  四是在鞍形山場和破碎的地形處,火受小地形影響所產出的氣流變化,如渦流、亂流對撲火人員造成的傷害。

  (二)危險天氣條件。

  一是乾旱天氣。可燃物一旦點燃難以控制而出現大面積的火災,火的強度大,人容易被火燒傷。

  二是大風天。火蔓延迅速使撲火人員難以靠近,在火的前方撲火容易發生傷害事故。

  三是高溫低溼天氣。特別是在12:00—14:00,氣溫和溼度達一天中的極限,受高溫和人體生物鐘的影響,撲火人員戰鬥力下降,容易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三)可燃物條件。

  一是陽面草坡。

  二是針葉林。

  三是易燃灌木叢等。

  (四)指揮失當。

  指揮員不熟悉撲火知識和地形,當大火衝上來,不能果斷處置,或是有的對撲火知識有一些瞭解,思想麻痺,對可能出現的意外缺乏應有的警惕,進入和退出火場時,沒有在安全區行軍,一旦被火襲擊,措手不及,發生意外。

  17、撲火中常見的幾種人身傷害事故?

  (一)被火直接燒傷燒死。

  (二)窒息傷亡。一是因一氧化碳中毒昏迷或死亡。二是在火的前方,吸入高溫氣流後,咽喉產出水腫堵死氣管死亡。

  (三)摔傷摔死。

  (四)因違反操作規程傷亡。

  18、脫險自救方法有哪些?

  一是退入安全區。撲火隊(組)在撲火時,要觀察火場變化,萬一出現飛火和氣漩時,組織撲火人員進入火燒跡地、植被少、火焰低的地區。

  二是按規範點火自救。要統一指揮,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方,一邊點順風火,一邊打兩側的火,一邊跟著火頭方向前進,進入到點火自救產生的火燒跡地內避火。

  三是按規範俯臥避險。發生危險時,應就近選擇植被少的地方臥倒,腳朝火衝來的方向,扒開浮土直到見著溼土,把臉放進小坑裡面,用衣服包住頭,雙手放在身體正面。

  四是按規範迎風突圍。當風向突變,火掉頭時,指揮員要果斷下達突圍命令,隊員自己要當機立斷,選擇草較小較少的地方,用衣服包住頭,憋住一口氣,迎火猛衝突圍。人在7.5秒內應當可以突圍。千萬不能與火賽跑,只能對著火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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