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學校食堂的管理承諾書範文

對學校食堂的管理承諾書範文

  篇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諾書

  為切實維護全校師生的合法權益,確保師生的飲食安全,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單位鄭重做以下承諾:

  一、健全學校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建立以校長為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由校領導、後勤管理部門負責人和食堂管理人員組成的食堂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堂管理工作。

  二、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健全各項制度,強化內控機制,提高管理水平。

  三、保證在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前提下從事餐飲服務活動,不超範圍經營。

  四、嚴格按照營養餐供應要求進行加工操作,科學制定食譜,規避使用一些高風險食材,降低食品安全風險。學校校長或學校管理人員要輪流陪餐,做好陪餐記錄,及時發現和解決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五、保證食品從業人員持有效的健康培訓合格證明,實行每日晨檢制度,對患有“五病”的從業人員予以調離或調整到其他不影響食品安全的工作崗位,建立並執行食品從業人員培訓計劃。

  六、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認真落實採購查驗、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登記制度。嚴格落實食品新增劑“五專”管理,不濫用食品新增劑和非法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的食品新增劑,所有使用的新增劑均按要求在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七、認真落實飯菜留樣制度、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制度和餐廚廢棄物處置制度。

  八、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不購買、存放、使用亞硝酸鹽;不使用散裝食用油;不採購《食品安全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庫房內不存放有毒有害物品或不潔物。

  九、學校食堂不製售冷盤;熟制加工的食品嚴格按照加工操作規範進行操作,做到燒熟煮透。

  十、制定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時,要在第一時間上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教育局,並配合調查,主動做好善後工作,不遲報、瞞報。

  十一、虛心接受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自覺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在限期內整改到位,著力營造安全的餐飲服務環境。

  承諾單位(公章):

  負責人/法人代表(籤名 )

  時間: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四份,一份張貼學校食堂,一份由承諾方儲存,另兩份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教育局備案。

  篇二:食堂管理員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營養餐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紮實做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工作,切實保障學生飲食安全,本人承諾:做好學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的食品衛生 安全管理。

  根據“實名制”管理辦法做好資金的核算、管理,按要求將食品採購、資金執行、供餐食譜、就餐人數等定期進行公示。科學、合理地做好供餐食譜的搭配,堅持零利潤,確保供餐質量。檢查、督促學校食堂認真落實營養改善計劃的各項制度,確保責任落實,管理到位。堅持學校領導自費陪餐制度,隨時掌握食堂供餐情況,及時指導整改計劃實施中出現的問題,不斷提升管理水平。監督學校食堂按相關規定對大宗物品及日常原材料的採購加工。監督學校營養餐經費的管理、使用,確保資金執行安全。對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計劃提出合理的意見和建議。

  承諾人:孟繼仙

  2015年3月16日

  篇三:食堂承諾書

  為加強學校飲食衛生安全管理,確保師生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作如下承諾:

  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學校食品衛生管理規定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和經營。

  二、健全組織機構,配置專管人員。承包人是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承包人要將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列入食堂管理重要議事日程,定期召開會議;建立健全食堂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與責任追究制,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制訂切實可行的群體性食物中毒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保證在事故發生時,能夠科學、有序的處置;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全面落實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項法律法規。

  三、飲食原料及貨物購進,必須按《食品衛生法》有關規定,嚴把質量關,落實索證索票制度,按要求詳細登記食品進貨臺賬。採購的大宗食品必須是透過正當渠道進購併經國家有關部門鑑定檢驗認證的產品。嚴禁使用散裝食用油。肉類必須經過檢疫。進購發票如實填寫銷售人詳細居住地址、姓名。禁止進購無商標、無出廠日期、無廠名的假冒偽劣產品。

  四、食堂及倉庫內外,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應採取必需的滅(防)蠅、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蟲措施。食堂的貯藏室內禁止貯

  放有毒有害物品。各操作間必須有相應的消毒、防腐、防塵、防蠅、防鼠、汙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嚴防食品汙染。

  五、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員進入操作間和庫房。嚴格主、副食庫專人專鎖,有條件的食堂可安裝監控裝置,學校食堂應有食監部門核發的《餐飲服務許可證》,所有從業人員要持有效健康證,新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體檢,取得《健康證》後方可上崗。

  六、食堂的裝置和用具,符合國家衛生管理相關的衛生要求和安全要求。餐具消毒由專人負責,餐具每餐後都必須進行嚴格的洗刷和消毒。

  七、保證所出售的食品衛生安全。完善食品留樣制,不採購過期、黴爛、變質或不新鮮的食物和三無產品原料;四季豆類、野生菌類、出芽洋芋、青西紅柿等蔬菜堅決不進入食堂;不出售冷盤和剩菜剩飯,不加工或使用感官狀異常的食品和原料。禁止向師生出售腐變過期食品及國家明令禁止的帶毒帶汙染的食品。

  八、加強對食堂工作人員的管理,嚴格獎罰制度。定期組織食堂工作人員學習有關制度和規定及食品加工常識,並留有記錄。建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檔案。

  九、接受和配合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食品監督部門對本單位的食品衛生進行檢查監督,如實提供有關情況,並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

  十、發生學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上報並保護好現場,不得隱瞞。凡違反國家政策法規的,由行政執法部門依法處理。凡造成後果的,由國家司法機關追究責任人所有民事及刑事責任。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張貼餐廳醒目處。

  承諾人(簽章):

  二○一四年九月一日

  學生食堂承包合同書

  甲方:邳州市車輻中專

  乙方:石啟軍

  甲、乙方經充分協商後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以保證辦好食堂,服務廣大師生。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於2013年9月1日將食堂提供給乙方使用。

  2、甲方允許乙方在食堂內經營飲食。不得經營煙、酒、生活用品、食雜(麵包、蛋糕除外)、文具、水果、冷飲,不得開設小賣部,否則視為違約。

  3、食堂的開業停業時間由甲方根據校歷安排統一規定。

  4、甲方對乙方經營的食堂存在衛生、質量、價格、服務態度等方面有檢查監督權力,乙方應服從甲方職能部門的管理。

  5、甲方負責食堂的水、電裝修及必需的房屋結構改造。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對其承包的食堂享有自主經營的權利,全面服務學生。乙方應嚴格遵守《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及學校的相關規定。承包期內乙方不得隨意中途停止營業或不正常營業,或轉包他人經營。

  2、食堂營業時間應與學校作習時間同步(即:6:40早餐,11:05中餐,5:30晚餐),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

  3、飯菜要保質保量,不得出售任何有問題的食品(如過期、有毒、發黴、變質的食品)。

  4、承包期食堂內的甲方固定資產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於2013年9月1日前取得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衛生許可證辦證費用由學校承擔,從業人員個人健康證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

  5、食堂的電費由乙方承擔,電費按電錶實用數收取。

  6、食堂內粗加工間、更衣間、倉庫、麵點間等功能區區分應明確。食堂採購應明確記錄。餐具應嚴格洗、消、衝、保潔。對

  餐具進行嚴格消毒。食堂員工應穿工作服,做到衣帽統一、穿戴整齊,保持整潔。食堂內應有健全的防鼠、防蠅、防塵“三防”措施。乙方應認真搞好食堂內外衛生,建立食堂衛生工作自查記錄。食堂內所有垃圾、學生吃剩的飯菜等應倒在甲方指定的地點並及時處理。

  7、乙方應認真做好防火、防盜及有關安全工作,若出現安全事故,其責任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在承包期內對食堂安全衛生負全責,出現安全問題由乙方全權負責。

  9、乙方承包者應在崗在位,親自參與食堂管理,傾聽甲方師生意見,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飯菜質量,對師生提出的確實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乙方應樹立熱情為廣大師生服務的觀念,努力做到飯熱、菜香、價廉物美,優質服務。

  10、乙方的經營場所以甲方提供的現有場所要求為準,乙方不得擴大經營場所,不得在現有場所範圍外搭棚蓋房。

  11、若工商、稅務等校外行政部門需要收取有關費用(含稅費)由乙方自負。

  三、違約責任及解決辦法:

  1、乙方若中途停止營業,學生在外生活費用由乙方負全責。

  2、乙方因違反《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給學校及師生造成損失,乙方應負相關法律責任及全部經濟責任。

  3、合同期滿後,甲方所有固定資產應完好交還學校,否則甲方將按實際收取修理費或賠償費。

  4、乙方逾期無法辦理從業人員健康證,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備上述證件而被衛生防疫部門處罰,處罰費用由乙方負責。

  5、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條款,甲方將有權責令其限期整改。

  6、在合同期內,若甲方需要收回食堂,則應賠償乙方在食堂投入的經濟損失。

  四、承包期限:從2013年9月1日起至2014年7月15日止。

  五、承包金額:

  承包金額為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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