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法的意思

注音 ㄅㄚ ㄈㄚˇ

拼音 bā fǎ

基本釋義

⒈  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明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稱職的分老疾、疲軟、貪酷、不謹四項。漢字筆畫有側(點)、勒(橫)、努(直)、趯(鉤)、策(斜畫向上)、掠(撇)、啄(右邊短撇)、磔(捺),謂之八法。多以指書法。


英文 eight methods of treatment (TCM)​

國語辭典修訂本

八法「ㄅㄚ ㄈㄚˇ」

⒈  周代治理官府的八種方法。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法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辦邦治;三曰官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法,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⒉  我國書法中的側、勒、弩、趯、策、掠、啄、磔八種筆法。參見「永字八法」條。

引證解釋

⒈  周代管理百姓的通法。

《周禮·天官·大宰》:“以八灋治官府:一曰官屬,以舉邦治;二曰官職,以辨邦治;三曰官聯,以會官治;四曰官常,以聽官治;五曰官成,以經邦治;六曰官灋,以正邦治;七曰官刑,以糾邦治;八曰官計,以弊邦治。”
《南史·宋武帝紀》:“九伐之道既敷,八法之化自理。”

⒉  明 初吏部考察官吏,不稱職的分老疾、疲軟、貪酷、不謹四項。 成化 時加才力不及一項。 清 代分貪、酷、疲軟無為、不謹慎、年老、有疾、浮躁、才力不足八種情況,而分別加以處置,稱八法。

《清會典·吏部·考功清吏司》:“糾以八法:曰貪,曰酷,曰罷軟無為,曰不謹,曰年老,曰有疾,曰浮躁,曰才力不及。”
參閱 清 章學誠 《丙辰札記》。 清 唐孫華 《壽王冰庵太守五十韻》:“九閽深詄蕩,八法長奸欺。”

⒊  漢字筆畫有側(點)、勒(橫)、努(直)、趯(鉤)、策(斜畫向上)、掠(撇)、啄(右邊短撇)、磔(捺),謂之八法。多以指書法。

南朝 宋 鮑照 《飛白書勢銘》:“超工八法,盡奇六文。”
唐 沉傳師 《次潭州酬唐侍御姚員外題示》詩:“鏘金七言凌 老杜,入木八法蟠高軒。”
清 馮桂芬 《顧南林年丈七十壽序》:“工詩文,精八法,尤長徑尺外大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