盟旗制度的意思

注音 ㄇㄥˊ ㄑ一ˊ ㄓˋ ㄉㄨˋ

拼音 méng qí zhì dù

基本釋義

⒈  清政府對蒙古族的政治制度。1624-1771年推行於蒙古族地區。在蒙古原有社會制度基礎上,參照八旗制度組織原則建立。旗為軍政合一單位,平時生產,戰時出征。數旗合成盟。由清政府任命旗長、盟長。對穩定蒙古社會秩序起一定作用。解放後廢除,只保留盟旗稱謂,盟相當於地區,旗相當於縣。

國語辭典修訂本

盟旗制度「ㄇㄥˊ ㄑ一ˊ ㄓˋ ㄉㄨˋ」

⒈  我國邊疆特殊的政治制度。仿照滿洲八旗制度,在蒙古人的居地,以旗不同顏色(黃、白、紅、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作為部勒部眾的兵制,逐漸成為寓戶籍于軍籍的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