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的意思

注音 ㄙㄢ ㄙ

拼音 sān sī

基本釋義

⒈  指三公。唐以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主理刑獄。明代各省設都指揮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軍事、民政、司法,合稱三司。宋代於廣州、明州、杭州置市舶司,主對外貿易,合稱三司。唐·宋以鹽鐵、度支、戶部為三司,主理財賦。

國語辭典修訂本

三司「ㄙㄢ ㄙ」

⒈  三種官職的合稱:(1)​ 東漢以太尉、司空、司徒為三司。唐·章懷太子·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也稱為「三公」。(2)​ 唐代以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3)​ 後唐迄宋以鹽鐵、度支、戶部為三司,皆理財之官。(4)​明時布政使司、按察使司、都指揮使司為三司。皆為各行省的文武長官。

《後漢書·卷六·孝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新唐書·卷四八·百官志三》:「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謂御史大夫、中書、門下也。」
《資治通鑑·卷二六五·唐紀八十一·昭宣帝天祐三年》:「戊寅,以朱全忠為鹽鐵、度支、戶部三司都制置使。」

引證解釋

⒈  指三公。參見“三公”。

《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注:“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徵西大將軍長史孟府君傳》:“淵明 從父太常 夔 嘗問 耽 :‘君若在,當已作公不?’答雲:‘此本三司人。’”
唐 張說 《和麗妃神道碑銘》:“故坐而論教,則位比三司;動而具贍,則儀型六列者矣。”

⒉  唐 以御史大夫、中書、門下為三司,主理刑獄。

《新唐書·百官志三》:“凡冤而無告者,三司詰之。三司,謂御史大夫、中書、門下也。”

⒊  唐 宋 以鹽鐵、度支、戶部為三司,主理財賦。

《資治通鑑·唐昭宣帝天祐三年》:“﹝三月﹞戊寅,以 朱全忠 為鹽鐵、度支、戶部三司都制置使。三司之名始於此。”
《續通志·職官四》:“三司起於 唐 末, 五代 特重其職,至 宋 而專掌財賦,皆以重臣領之。”

⒋  宋 代於 廣州、明州、杭州 置市舶司,主對外貿易,合稱三司。

《宋史·食貨志下八》:“﹝ 熙寧 ﹞九年, 集賢殿 修撰 程師孟 請罷 杭、明 州市舶,諸舶皆隸 廣州 一司。令 師孟 與三司詳議之。”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二章第二節:“九七一年, 太宗 滅 南漢,即在 廣州 設定市舶司。以後又在 杭州、明州 置市舶司,與 廣州 合稱‘三司’,是 北宋 主要的對外貿易港。”

⒌  明 代各省設都指揮司、布政司、按察司,分主軍事、民政、司法,合稱三司。

《明史·職官志一》:“外設都、布、按三司,分隸兵刑錢穀,其考核則聽於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