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據的意思

注音 ㄍㄨㄥ ㄐㄨˋ

拼音 gōng jù

基本釋義

⒈  官府的憑據。

⒉  宋代的一種官方鈔券。

國語辭典修訂本

公據「ㄍㄨㄥ ㄐㄨˋ」

⒈  南宋的官票。

《宋史·卷一八一·食貨志下三》:「二十九年,印公據、關子,付三路總領所。」

引證解釋

⒈  官府的憑據。

宋 蘇軾 《乞增修弓箭社條約狀》之一:“欲乞立定年限,每句當及三年,如無透漏及私罪情重者,委本縣令佐及捕盜官,保明申安撫司給與公據。”
《元代白話碑集錄·一二三八年鳳翔長春觀公據碑》:“鳳翔 總管府公據。據全真道人 張志洞 等連狀告稱‘前去 磻溪谷 復建掌教 丘真人 古跡 長春觀 院宇,田地在手,別無憑驗,恐有磨障,乞給公據事’,奉總管鈞旨,照得:本人所告是實。”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吏部一·四衙門遷客》:“近日吏部、翰林、科、道外謫者,皆不赴任,僅身至境上,移文索公據,歸而待遷。”

⒉  宋 代的一種官方鈔券。

《宋史·食貨志下三》:“﹝ 高宗 紹興 ﹞二十九年,印公據、關子,付三路總領所:淮西、湖廣 關子各八十萬緡, 淮東 公據四十萬緡,皆自十千至百千,凡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