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意思

注音 (一)ㄈㄣ

拼音 (一)fēn

基本釋義

國語辭典簡編本

分「(一)ㄈㄣ」

1.將整體變成若干部,或使合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

造句割、劃

2.配與、給與。

造句他特別疼愛長子,但為求公正,還是將財產平均給所有子女。

3.擔。

造句憂解勞

4.辨別。

造句辨是非

5.由總機構中出來的。

造句局、隊、

6.區別、不一樣之處。

造句義利之、人我之

7.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

造句滿、零

8.量詞:(1) 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之一。 (2) 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之一。 (3) 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之一。 (4) 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為一小時。

造句他花了數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 (5) 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之一。 (6) 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

造句逄人只說三話、一努力,一收穫。

10.數學上用來表示數,或直接指數。

造句、二之一、百之一

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一)ㄈㄣ

拼音 (一)fēn


[動]
1.將整體變成若干部分,或使聯在一起的事物離開。與「合」相對。如:「分割」、「劃分」、「分離」。《論語.泰伯》:「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三國魏.劉楨〈贈五官中郎將〉詩四首之二:「逝者如流水,哀此遂離分。」

2.配與、給與。《左傳.莊公十年》:「衣食所安,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史記.卷一○九.李將軍列傳》:「廣廉,得賞賜輒分其麾下。」

3.分擔。如:「分憂解勞」。《史記.卷六五.孫子吳起列傳.吳起》:「(起)與士卒分勞苦。」

4.辨別。《論語.微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呂氏春秋.慎行傳.察傳》:「是非之經,不可不分。」
[形]
1.由總機構中分出來的。如:「分局」、「分隊」、「分校」、「分公司」。

2.清楚的、明白的。如:「是非分明」。唐.杜甫〈新婚別〉詩:「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名]
1.區別、不一樣之處。《荀子.不苟》:「是君子、小人之分也。」

2.成績或競賽勝負的記數。如:「滿分」、「零分」。

3.時間的名稱。六十分為一小時。

4.量詞:(1)計算重量的單位。一兩的百分之一。(2)計算地積的單位。一畝的十分之一。(3)計算貨幣的單位。一元的百分之一。(4)計算時間的單位。六十分為一小時。如:「他花了數分的時間完成這項實驗。」(5)計算角度的單位。一度的六十分之一。(6)計算程度深淺的單位。如:「一分努力,一分收穫。」「逢人只說三分話。」

5.數學上用來表示分數,或直接指分數。如:「二分之一」、「百分之一」、「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