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的意思

注音 ㄊ一ˊ ㄐㄨˇ

拼音 tí jǔ

基本釋義

⒈  提而舉之。

⒉  提拔薦舉。

⒊  掌管。

⒋  官名。宋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有提舉,宰相兼;同提舉,執政兼。此外,有提舉常平倉、提舉茶鹽、提舉水利等官。元明沿其制。清亦有提舉之職,如文淵閣設提舉閣事,以內務府大臣充任。宋辛棄疾有《鷓鴣天·和張子志提舉》詞。

國語辭典修訂本

提舉「ㄊ一ˊ ㄐㄨˇ」

⒈  掌管、管理。

宋·吳自牧《夢粱錄·卷二·三月》:「佑聖觀侍奉香火,其觀系屬御前去處,內侍提舉觀中事務,當日降賜御香,修崇醮錄。」

⒉  提拔、提攜。

唐·白居易〈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臺御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系布裘。」

⒊  職官名。宋代設立,專門主管特種事務。元明沿其制,清以內務府大臣擔任。

清·李漁《十二樓·合影樓·第一回》:「姓管的由鄉貢起家,官至提舉之職。」

引證解釋

⒈  提而舉之。

《陳書·徐陵傳》:“陵 以 樑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核名實。”

⒉  提拔薦舉。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臺御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繫布裘。”

⒊  掌管。

宋 蘇軾 《上神宗皇帝書》:“臣頃在 陝西,見刺義勇提舉諸縣。”
清 葉廷琯 《吹網錄·石林公曆官年月》:“以龍圖閣學知 汝州,尋免,提舉 洞霄。”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一章第四節:“蔡京 入相,依仿三司條例司舊例,設定‘講議司’制定法令制度,由他親自提舉。”

⒋  官名。 宋 樞密院編修敕令所有提舉,宰相兼;同提舉,執政兼。此外,有提舉常平倉、提舉茶鹽、提舉水利等官。 元 明 沿其制。 清 亦有提舉之職,如文淵閣設提舉閣事,以內務府大臣充任。 宋 辛棄疾 有《鷓鴣天·和張子志提舉》詞。參閱《文獻通考·職官十五》、《清文獻通考·職官四》。

《明史·太祖紀一》:“置儒學提舉司,以 宋濂 為提舉。”
清 袁枚 《隨園隨筆·官職上》:“唐 樞密使亦宦官也, 五代 郭崇韜、安重誨 領之,遂改為宰相之要任。大抵古小而今大者,尚書侍郎也;古大而今小者,檢校提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