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珠的意思

注音 ㄔㄠˊ ㄓㄨ

拼音 cháo zhū

基本釋義

⒈  清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狀如念珠,計一百零八顆。珠用東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蠟等製作,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以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才得掛用。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其中東珠和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參閱《清文獻通考·王禮十七、十八》、《清會典·禮部四·儀制清吏司》。


英文 court beads (derived from Buddhist prayer beads)​

國語辭典修訂本

朝珠「ㄔㄠˊ ㄓㄨ」

⒈  清代官吏文職五品以上、武職四品以上、翰林及五品以上命婦,穿戴公服時所佩掛的串珠。狀如念珠,但形制較複雜。共計一百零八顆,其中包括四顆大珠,左右上下各一枚,前三後一,背後的大珠底下垂有一組玉飾,稱為「背雲」。朝珠的兩邊附有三串更小的珠子,稱為「紀念」。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朝珠所用的珠子和絛色都有區別。

《文明小史·第一回》:「他來是便衣短打,我們這邊一個個都是補掛朝珠。」

引證解釋

⒈  清 代朝服上佩帶的珠串。狀如念珠,計一百零八顆。珠用東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蠟等製作,以明黃、金黃及石青色等諸色絛為飾,由項上垂掛於胸前。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軍機處、侍衛、禮部、國子監、太常寺、光祿寺、鴻臚寺等所屬官,以及五品官命婦以上,才得掛用。根據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絛色都有區別。其中東珠和明黃色絛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參閱《清文獻通考·王禮十七、十八》、《清會典·禮部四·儀制清吏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