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的意思

注音 ㄇ一ㄣˊ ㄕˋ

拼音 mín shì

詞性 形容詞

基本釋義

⒈  有關民法之事。

民事權利。

civil; be related to civil law;

⒉  參看“民法”

⒊  農事;民間的事情。

民事不可緩也。

farm work; civil;


英文 civil case, agricultural affairs, civil

德語 Zivilsache (S)​, zivil (Adj)​

法語 civil

國語辭典簡編本

民事「ㄇㄧㄣˊ ㄕˋ」

1.泛指民間的事務。

造句為政者須體察時勢、關心民事、謀求全民幸福。

2.法律上指有關民法的各項事務,如財產、婚姻、僱傭等。

造句民事糾紛、民事法庭、民事訴訟

國語辭典修訂本

民事「ㄇ一ㄣˊ ㄕˋ」

⒈  農事。

《孟子·滕文公上》:「滕文公問為國,孟子曰:『民事不可緩也。』」

⒉  民政、政事。

《左傳·莊公二十七年》:「諸侯非民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
《文選·幹寶·晉紀論晉武帝革命》:「節理人情,恤隱民事。」

⒊  徭役。

《書經·太甲》:「無輕民事惟難,無安厥位惟危。」

⒋  有關民法的各項事務,如財產、婚姻、僱傭等。

引證解釋

⒈  猶國政。

《國語·魯語上》:“舜 勤民事而野死。”
漢 應劭 《風俗通·皇霸·五伯》:“夏後 太康 娛於耽樂,不循民事,諸侯僭差。”
漢 荀悅 《申鑑·政體》:“國無遊民,野無荒業,財不虛用,力不妄加,以周民事,是為養生。”
清 唐甄 《潛書·柅政》:“曷若量己之力……以其半勤民事,察農桑,築圩防,計豐凶,除奸慝,則民亦少害矣。”

⒉  泛指民間諸事;民政事務。

《禮記·月令》:“﹝仲秋之月﹞是月也,易關市,來商旅,納貨賄,以便民事。”
宋 蘇軾 《答宋寺丞書》:“至於吏道、法令、民事、簿書、期會,尤非所長,素又不喜從事於此。”
《宋書·百官志上》:“司徒,一人,掌民事。”

⒊  指力役之事。

《書·太甲下》:“無輕民事惟難。”
孔 傳:“無輕為力役之事。”

⒋  指農事。

《孟子·滕文公上》:“民事不可緩也。<詩>雲:‘晝爾於茅,宵而索綯,亟其乘屋,其始播百穀。’”
《文選·張衡<東京賦>》:“日月會於龍狵,恤民事之勞疚。因體力以息勤,致歡忻於春酒。”
薛綜 注:“謂田事畢,休民力、息勤勞也。”

⒌  泛指民間生活情事。

《漢書·循吏傳序》:“及至 孝宣,繇仄陋而登至尊,興於閭閻,知民事之囏難。”
晉 幹寶 《<晉紀>總論》:“節理人情,恤隱民事。”

⒍  有關民法的。

如:民事糾紛;民事訴訟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