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書坑儒的意思

注音 ㄈㄣˊ ㄕㄨ ㄎㄥ ㄖㄨˊ

拼音 fén shū kēng rú

詞性 成語

基本釋義

⒈  指秦始皇焚燒典籍、坑殺儒生之事——亦作“燔書坑儒”

burning books and burying Confucian scholars alive;

國語辭典修訂本

焚書坑儒「ㄈㄣˊ ㄕㄨ ㄎㄥ ㄖㄨˊ」

⒈  秦始皇三十四年,丞相李斯上言儒生是古非今,反對批評朝政、法令,因此建議除了秦記、醫藥、卜筮、種樹等書外,一律燒燬,及談論詩書或以古非今者皆誅戮。次年,方士、儒生盧生等為始皇求不到仙藥,之後,盧生、侯生不滿始皇剛愎暴戾而逃亡,始皇大怒,於咸陽坑殺四百六十餘名儒生。見《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

引證解釋

⒈  亦作“焚典坑儒”。 秦始皇 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博士 淳于越 根據古制,建議分封子弟。丞相 李斯 反對儒生以古非今,以私學誹謗朝政,建議除 秦 記、醫藥、卜筮、種樹書外,民間所藏《詩》《書》和諸子百家書一律焚燬;談論《詩》《書》者處死;以古非今者族誅;學習法令者以吏為師。 始皇 採納這一建議。次年,方士、儒生求仙藥不得, 盧生 等又逃亡, 始皇 怒,在 咸陽 坑殺諸生四百六十餘人。這一事件史稱“焚書坑儒”。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尚書>序》:“秦始皇 滅先代典籍,焚書坑儒,天下學士逃難解散。”
明 張居正 《雜著》:“苟見 扶蘇 之諫焚書坑儒,遂以為賢,而不知亂 秦 者, 扶蘇 也。”
《明成化說唱詞話叢刊·花關索出身傳》:“秦皇 獨霸諸侯城,焚典坑儒喪聖文。”
鄒韜奮 《思想犯罪》:“在我國曆史上,壓迫思想的模範人物殆莫善於焚書坑儒的 秦始皇。”
亦省作“焚坑”。 唐 李商隱 《贈送前劉五經映三十四韻》:“屋壁餘無幾,焚坑逮可傷。”
清 李漁 《奈何天·軟誆》:“避 秦 翻恐被 秦 收,那焚坑法網難輕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