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學籍管理制度範文

  為了加強小學學籍的有效管理,確保學校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為你整理了。

  一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按照上級部門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校學籍管理辦法。

  一、入學

  1、一年級新生的入學。

  ***1***稽核入學資格。凡屬我校招生範圍的學齡兒童,由校領導把關,按有關部門的規定,依戶口本及戶口影印件和接種證嚴格審查入學資格。

  ***2***新學期開始,凡被我校錄取的新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到校進行註冊。如因故不能按時報到的由家長持有關證明,向學校申請,經學校領導批准後可延期註冊。

  2、新生入學後,一年級班主任在一個月內填寫“學籍卡片”,並編制花名冊,報送萬衝鎮中心學校建立學籍檔案。

  3、在校學生,每學期開學必須按學校規定的日期報到註冊,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由家長持有關證明到學校請假。否則按曠課處理。

  二、轉學、借讀

  1、凡從外地隨家長遷入我轄區的學生,必須持轉學證明向學校提出申請,依班額情況,經校長批准,方可辦理入學手續。

  2、非本轄區來我校就讀,經學校領導稽核轉學手續,合格可插入合適年級。

  3、凡在校學生隨父母遷居外地,要求轉學的應由家長到萬衝鎮中心學校申請,經學校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4、轉進、轉出的學生都要進行登記,並裝入檔案。

  三、休學、復學

  1、學生因生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學習時,可持醫院證明,家長簽字的休學申請書,向學校申請休學,經班主任稽核,校長批准後,

  2辦理休學手續,休學期限為一年。

  2、學生休學期滿或病癒後持休學證,醫院證明回校辦理復學手續,復學時按學生實際程度編班。

  3、休學期滿後仍不能復學者,應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內辦理延期休學手續,經校領導批准後續休學。

  4、學生休學期間申請提前復學者,經校領導批准,按其具體情況編班。

  四、檔案管理制度

  ***一***檔案包括的內容

  1、學生花名冊;

  2、轉學登記冊;

  3、轉入、轉出學生花名冊;

  ***二***檔案管理的規定

  1、除健康卡由衛生老師負責管理外,其它有關材料一律由教導處管理。

  2、檔案管理是一項政治性很強的工作,應嚴肅對待,不得草率馬虎,凡有關學生檔案登記的各種表格一律按統一規定填寫,做到整齊準確,統一規範。3、凡轉入學生必須向學校索取轉學證;凡轉出學生要開出轉學證,並分別登記歸檔.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施義務教育的實際辦法,特制定下列學籍管理辦法。

  一、入學

  1、新生入學,採取開學通告形式,並將開學通告張貼到各村各組,使新生父母或其監護人接到入學通知後,在規定時間內攜帶戶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2、新生入學後,學校教導處應立刻批准取得學籍,編列正式學籍號。學生學籍號長期不變,休學一年後一律使用新學籍號。

  3、新生入學後,學校要填寫好新生基本情況表和學生分班花名冊,上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4、學校必須給每個學生建立一份義務教育學籍卡,並由學校負責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許出現學生學籍不清或分離的現象。

  5、學生的學籍卡的內容由班主任負責填寫,所有欄目要填齊。學籍卡中的學生成績和綜合性評價要實事求是,要如實反映學生真實情況。學籍卡由教導處保管,學生畢業後,學校應把學籍卡歸檔備查。

  二、轉學與借讀

  1、學生因家長變動工作地區、家庭搬遷***戶籍變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轉學的,經學生家長***監護人***申請,學校審查後發給轉學證明書,再憑接收學校的“轉學回執”,然後由教導處辦理轉學手續,連同本人學籍簿、義務教育登記卡一併轉出,並報區教育部門備案。

  2、個別學生確有特殊情況要求插班的,在學校班額人數許可的前提下,須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過教導處考核通過,憑原所在學校的轉學證明、學籍簿、義務教育登記卡方可辦理插班手續,由教導處統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級。

  3每個學年度開學後要做好學籍變動表、學籍變動花名冊一式兩份、一份留在學校存檔、一份上交當地教育行政部門。

  三、休學、復學、輟學。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准予休學:

  ***1***因傷病需長期治療,不能堅持學習者;

  ***2***患傳染性疾病未愈,不適宜集體生活者;

  ***3***一學期內,請病、事假累計超過十週,跟班學習有困難者。

  2、符合休學條件的學生***病休學生須持三級甲等醫療單位證明***,由學生家長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屬實後,報區教育局批准,準其休學,由學校發給休學證明書。

  3、學生休學以一年為限,期滿不能復學的,可申請延長。學生休學期間,學籍仍然保留。學生休學期滿,應按時復學。復學時,應憑休學證明書和有關材料提出申請,經學校稽核批准後,即可到校復學,學校原則上安排到原年級的下一年級學習。

  4、學生休學期未滿,休學原因消失並具有相關證明的,可向學校提出申請提前復學。經學校稽核同意後,可提前復學。復學時,學校可視其學力程度和個人志願安排到合適的年級學習。

  5、在學校無故不到校達15天以上或休學期已滿又不具備繼續休學理由且未到校復學達15天者,視為輟學。如有學生輟學,班主任應及時向校長報告,並進行家訪,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長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報告。針對學生輟學的原因,當地人民政府依法負責對其父母或監護人採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強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監護人復學。

  四、留級與跳級

  1、義務教育原則上不實行留級制度。

  2、個別學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績優秀,確有條件跳級學習的,由學生本人和家長提出申請,班主任、任課教師研究提出,經學校同意,報區教育局審批,允許跳級。跳級生一般在學年度開始時到新的班級學習。

  五、畢業

  對受完國家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的兒童、少年,經考察達到小學畢業程度的,由學校發給義務教育證書。

  六、考核與獎勵

  1、對在校生,由學校領導、科任教師、班主任根據教育主管部門頒佈的課程標準、教學內容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等和社會實踐方面進行全面考核。文化課考試一般是學習過程評價與期末評價結合進行進行。

  2、期末考核時,科任教師、班主任要根據學生素質發展情況,如實填寫《素質發展報告手冊》,並及時與家長聯絡,做好學生的教育工作。

  3、學生對學校、社會、國家做出了突出的貢獻,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優異成績,學校可按不同情況給予表揚獎勵,並載入學籍卡和學生檔案。

  三

  一、總則: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保障教育法的實施,規範學校的學籍管理,特制定本校學籍管理制度。

  二、新生入學:

  ***一***我校實行秋季招生,小學教育階段為六年。

  ***二***一年級新生的入學年齡為六週歲。本著就近原則,凡是轄區內適齡兒童,一律免試入學。

  ***三***報名時需帶戶口本、房證、免疫證。

  ***四***新生報名後,學校將新生登記表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後發入學通知。

  ***五***我校招收新生的時間以教育局統一要求為準。

  ***六***新生入學後,學校要編制學生名冊,填寫《學生登記表》。《學生登記表》在學生轉學時,隨學生轉出,學校留存影印件;學生轉入時隨學生轉入;學生畢業時,學校留存。

  ***七***學生從入學到畢業使用同一姓名,按省教育局規定不得更改。

  ***八***小學生入學後,由學校編制全省統一規定的學籍號。學籍號前8位為區代號;第9-11位為學校代號;第12-15位為年號***入學年級***;第16、17位為班級編號,第18、19位為學生編號。從20XX年9月起,一年級新生入學,學籍一律使用學生18位身份證號。沒有身份證號的,由學校統一按本區編號要求編排。

  三、轉學:

  1、轉入:

  ***九***⑴、先考試,測驗合格後,我校開出“同意接收”證明,併到我區文教體局教育科蓋章。***地址:建國西路與西安路交叉處:原燕子樓小學。電話:85610932—20***

  ⑵、將此證明交原就讀學校,同時從原就讀學校開出“轉學證明”***上有其校印,更要到其上級教育主管部門蓋章,也就是要兩章齊全***,並從原校取回“學生登記表”。

  ⑶、持原學校開出的“轉學證明”與“學生登記表”到我區文教體局註冊登記。

  ⑷、將***3***中的兩表交到我校存檔。

  注:

  我區文教體局辦理轉學時間是:放假***寒假或暑假***前一週至放假後一週。開學前一週至開學後一週。

  2、轉出:

  ***十***⑴、持接收學校接收證明***有該校校印與上級主管部門印章***到我校辦理轉出手續。

  ⑵、我校開出轉出證明,並交還學生登記表***留影印件***。

  四、休學復學:

  ***十一***學生因傷、病和本人不可抗拒的原因連續缺課累計超過1個半月仍不能上學的,由監護人提出書面休學申請並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學校稽核後統一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休學期限一般為一年,不得提前或推遲復學。休學期滿,學生監護人持休學證明到學校辦理復學手續。復學時根據學生本人要求回原級就讀也可到下一級就讀。不能按時復學寫出書面申請,經上級教育部門審查後續辦休學手續。

  五、成績考核:

  ***十二***學校每學期進行期中和期末二次檢測,用等級記分制記分。等級為: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

  ***十三***小學生操行按《江蘇省中小學關於實施〈小學德育綱要〉的實施意見》評定。

  ***十四***學生體育成績按照國家頒發的體育合格標準評定,未達標準的為不合格。學校按規定建立學生健康卡。

  ***十五***學校根據學生的檢測、考查情況填寫《學生素質發展報告書》***學生成績報告單***,向監護人報告。

  ***十六***小學生畢業考試由上級主管部門命題,或學校自行命題、上級主管部門審查。

  ***十七***學校實行不留級制度。

  六、跳級、畢業、升學:

  ***十八***學習成績優秀的學生,由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區教育局測試後可以跳級。

  ***十九***小學畢業班學生,一律升入初中繼續學習。

  ***二十***民辦學校小學畢業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升入公辦初中,也可以到戶籍所在地或非戶籍所在地的民辦學校初中就讀。

  七、獎勵和處分:

  ***二十一***對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應予以獎勵。凡受到校級以上獎勵的,應記入學生登記表。

  ***二十二***對於違反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範的學校應進行耐心教育、正面引導,一般不給處分。特別難教育者也應給予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記過以上須記入學生登記表。

  八、管理許可權:

  ***二十三***學校有一名領導分管學籍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學生檔案並妥善儲存。

  ***二十四***學期中間不辦理轉學手續,一律按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在學期初的前兩週至後兩週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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