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巡邏車管理規定

  為了更好地完成安全小區巡邏工作,加強巡邏車輛的管理,制定了相關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巡邏車是使用人巡邏執行任務的工具,使用人必須保管好、使用好,不得遺失和損壞。若發生丟失或損壞,責任人照價賠償。

  2、巡邏車只供巡邏崗執勤時使用,未經領導同意,不得私自外借、或外出,外圍巡邏時遵守交通規則,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將追究其使用人責任。

  3、巡邏車要嚴格地按規定正確操作,嚴禁使用者私自亂拆及私自亂調。

  4、巡邏車不得亂寫亂畫,不得損壞。禁止與其他物體撞擊。造成損壞者,責令照價賠償。

  5、做好巡邏車的清潔保養工作,每週日上午必須清潔外表一次,由白班巡邏崗負責,各班班長負責督促完成。

  6、交接班時,必須做好巡邏的交接驗收工作,並做好巡邏車使用情況表記錄存檔備查。以便追蹤巡邏車的執行狀況並及時發現問題。如某班交接驗收工作不負責任,而巡邏車發生遺失或損壞,則直接追究該班交接人的責任。

  7、充電器由主管專人保管和使用,在巡邏車電池電量用完後,應交與班長進行充電工作。充電時間為8—10小時,紅燈充電,綠燈充滿。巡邏車電量未用完不得進行充電,充電中的巡邏車不得使用。

  8、巡邏車在正常使用中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班長,由公司負責修理。任何人員不得自行修理,如有違者追究該班交接人的責任。

  9、執勤過程中,在特殊情況下造成巡邏車的損壞要及時報告部門主管,待調查做出處理,逾期三日者,責任自負。

  10、巡邏時間為每半小時巡邏一次,巡邏車時速為10碼以下,注意行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