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公章管理規定範文

  公章是村委會在職權範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誌。本文是小編整理的村公章管理制度,歡迎參閱。

  村公章管理規定篇1

  為了正確行使權力,避免工作失誤,根據民政部、公安部對印章使用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村實際,現對村委會公章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專案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後

  方可蓋章。如有違規行為的,保管公章人員有權阻止或拒蓋公章

  三、公章的保管及責任追究

  ***一***村民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

  1、印章保管人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時,須逐一認真登記用印時間、用印事由、審批人、並簽註用印人姓名;

  2、印章保管人應不詢私情、堅持原則、不得利用公章圖謀私利;

  3、印章保管人私自用印,出於個人目的,尚未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視情形給予批評、教育;造成集體損失和不良後果的,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責任;

  4、私用印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5、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攜帶公章外出,不準將公章隨意託人代管、代蓋,未經同意,不得將公章帶離辦公場所,不準在空白紙上蓋公章;

  6、不得藉機吃、拿、卡、要,違者按規定予以撤換和處理。

  ***二***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組織負責人原則上不得直接保管和使用公章。

  村公章管理規定篇2

  一、對於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和蓋章手續,一般應事先由村報帳會計稽核把關,報村委會主任簽字批准到辦事處簽字登記後再蓋公章***如村委會主任外出不能簽字時,可委託其他兩委主要成員代簽***;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規定執行。

  二、涉及宅基地、計劃生育等重大事項的審批,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後再蓋公章。

  三、凡涉及集體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村級重大事務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並經村兩委會同意,再經辦事處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蓋章。

  四、村委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須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的登記備案。

  五、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村委會公章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對不經批准擅自蓋章的,一旦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予以撤換和處理。

  村公章管理規定篇3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戶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專案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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