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是什麼

  有的孕婦做胎心監護的時候被告知不合格,而導致不合格的原因非常多,比如有的孕婦身體出現了問題就會導致胎心監護不合格,除此之外,胎兒的一些異常情況也會導致這樣的結果。下面就讓小編為大家介紹一下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

  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一、孕婦身體異常

  孕婦本身的情況會影響胎心的變化,如孕婦發燒,胎心常常會超過160次/分;2、孕婦有甲狀腺功能亢進,她本身的心率很快,胎兒的心率也常常超過160次/分;3、如果孕婦服用某些藥物,如早產保胎時服用的舒喘寧,或用阿託平,都可引起母兒心率加快。

  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二、臍帶繞頸

  在有臍帶纏繞的情況下,由於胎兒的運動,有時會加重纏繞,胎心會持續加快。注意:這種情況若發生在36周以前,由於胎兒較小,胎兒可以在子宮內自由遊動,這種纏繞可以是一過性的;如發生在36周以後,由於胎兒的位置較固定,這種纏繞可以造成胎兒窘迫甚至死亡。

  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三、妊娠期過長

  妊娠超過40周後,由於胎兒的神經系統的發育問題,胎心有時也可低於120次/分,因此在有胎心異常時,需仔細地分析情況,作出正確的判斷及處理。注意:如確實有胎兒缺氧存在,應及早分娩。

  胎心監護不合格的原因四、胎兒缺氧

  正常的胎心是規律有力的,為每分鐘120—160次,如胎位正常,在孕婦下腹的左側或右側即胎背所在的一側,丈夫可藉助簡單的器械聽取。胎動減少前,出現胎心過頻,若超過160次/分,為胎兒早期缺氧的訊號。胎動減少前,出現胎心過頻,若超過160次/分,為胎兒早期缺氧的訊號;胎動減少或停止,胎心少於120次/分,則為胎兒缺氧晚期。建議:聽取胎心的位置應在醫生指定處,但需注意,若胎心正常,則應間隔20分鐘再聽;如胎心快,還應在沒有胎動時復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