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離婚孩子歸誰

  我們知道,孕期男方無特殊情況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的。下面小編整理了,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懷孕的時候離婚孩子歸誰

  1、胎兒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而《婚姻法》沒有關於胎兒權益保護的特殊規定。因此,待胎兒出生後,雙方可以另行解決離婚子女撫養問題。

  2、胎兒出世後的撫養問題。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3、一般情況下,兩歲以內的孩子歸女方撫養。兩歲以上的孩子需要結合各方的經濟條件、成長環境等因素,一般會判給更有利的一方。沒有特殊情況都是歸女方的,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

  懷孕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但女方提出離婚並不在上述限制內。因此懷孕期間女方可以提出離婚。

  在上述三個特殊時期,女方提出離婚的,不受此規定的限制。女方自願放棄法律對自己的特殊保護,說明其本人對離婚已有思想準備,或者維持婚姻關係可能對女方自身或胎兒、嬰兒造成重大不利。

  在此情況下,法院對女方提出離婚的請求應當受理,並應根據夫妻關係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准予離婚。此外,如果男女雙方在上述期間自願離婚,法院也應當受理。

  懷孕期間如何離婚

  如果懷孕期間女方要求離婚;或者因女方與他人通姦導致懷孕,男方提出離婚的,男女雙方可以相互協商,直到雙方都自願離婚並對財產分割無異議時,就可以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來實現在懷孕期間離婚的目的。懷孕期間如何離婚請參照以下協議離婚的程式:

  1、申請。

  協議離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申請時各方應持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明、所在單位或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離婚協議書、結婚證等,以便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當事人身份,確定管轄權。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受理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後,應當在一個月內進行審查,在審查過程中,應全面瞭解協議的內容,尤其是注意雙方當事人請求離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難幫助、分割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是否合適。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後,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予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對於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夫妻關係從當事人領取離婚證時起解除。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4、撤銷。

  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對離婚的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並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以200元以下的***。如果當事人認為其符合離婚條件,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對複議決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孕期家暴離婚孩子歸誰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可以先去公安機關報案。在懷孕期間男方不得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女方可以。

  但如果想離婚的話,必須要能夠證實夫妻感情破裂這個事實,而遭遇家暴時在公安機關報案的一些筆錄材料可以作為這方面的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