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最長的悍馬車

  悍馬,看著就霸氣,特別是加長版,那麼有多長?

  悍馬H2 Limo屬於俄亥俄州的第一代Limos,長12.192米,是。這是世界上最長悍馬的一些特徵:可以乘坐26個人,具有舞池,兩部電視plasma電視,鐳射燈光表演。

  2003年,通用汽車***GM***推出HUMMER H2。同時,將Renco Group推出的HUMMER,重新定名成HUMMER H1。車輛設計全由通用汽車***GM***主導,委託AM General生產製造與行銷業務。有別於前一代HUMMER H1的設計仍然停留在軍事化的龐大體型與簡陋的舒適配備,HUMMER H2的設計一開始就是針對一般的道路使用為目標,改善過於龐大的體型、增加舒適配件,更加貼近一般使用民眾的需求。

  H2尊崇現款悍馬的力量和霸氣,發揚其優良傳統,把它現代化的同時保留並改進了這個生猛而強壯的美國偶像,以此擴大悍馬的使用者群。H2的目的不是再造悍馬,而是展示這個品牌的發展方向,號召更多的人來體驗悍馬,尤其是那些具有冒險精神的人。H2就象一臺高效能電腦。該車的造型來自現款悍馬。給人粗獷的感覺。車頭包括一個整體式絞盤,大防撞槓與機器蓋連動,這樣發動機更容易接近。車頭、尾有多個掛鉤,便於拖、拉貨物,還有高強度大燈,霧燈和前槓上的輔助行駛燈。

  悍馬概述

  悍馬,***Hummer***誕生於1985年,由美國AM General公司***AMG***生產的,現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歸美國通用汽車公司所有。悍馬,美國軍方於七十年代末期,根據越戰經驗,發現需要新一代的輕型多用途軍車。當時軍方所要求的軍用車需要符合高機動性、多用途、有輪 ***非履帶式***汽車,簡稱HMMWV ***HighMobilityMulti-purposeWheeledVehicle***。從最初的軍版到現在所生產的每一款越野車都體現了優秀的越野能力、無所匹敵的通過性及多變的型號都是同級別越野車裡優秀的典範。2010年8月20日通用汽車總部稱,經過幾輪與潛在投資商的談判,悍馬品牌最終拯救無望,將於2010年8月底完全關閉。

  發展歷程

  美國AMG公司以生產悍馬***Hummer***而揚名世界。AMG公司的創始人是一位自行車製造商烏特,1903年成立越野***Overland***汽車部。1908年,約翰.威利購買了越野汽車部,並於1912年成立威利斯-越野***Willys-Overland***汽車公司,生產威利-騎士汽車。

  二戰期間的1940年7月11日,美國軍方向135個企業發出了研製一種輕型偵察車的招標書,條件苛刻而且時間緊。

  悍馬的發展***3***有福特等三家公司揭標,其中一家就是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生產最早期的吉普“WillysMA”。後來軍方綜合三家企業的產品優點,以WillysMA做基礎,委託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重新進行標準化設計,這種標準化車就是WillysMB。至二戰 結束時,威利斯公司生產了36萬輛WillysMB吉普車。

  1953年,商人凱賽購買了威利斯-越野汽車公司,更名為凱賽-吉普公司。1970年美國汽車公司***後被克萊斯勒汽車公司兼併***購買了凱賽-吉普公司,又改為吉普公司,該公司由商務汽車部和政務汽車部等兩個獨立部門組成。1971年政務汽車部成為美國汽車公司子公司-AMG汽車公司。1980年AMG承接美國軍方另一宗軍車設計任務,設計出Hmmwv越野軍用汽車。1983年美國LTV公司從美國汽車公司手中購入AMG汽車公司。1992年,AMG又轉入了Renco集團。同年,藉助於在海灣戰爭中的優異表現,第一輛民用悍馬面世,即悍馬越野車,立刻贏得了眾多青睞。由於優異的執行效能,被業內外人士譽為“越野車王”。

  1999年,通用汽車公司從AM General取得了悍馬的商標使用權和生產權。

  2009年6月3日,通用汽車公司對外公佈了計劃向中國四川的一家民營企業騰中重工出售悍馬品牌的訊息。

  2010年2月25日,騰中發表宣告稱,“由於未能獲得中國相關監管機構對悍馬交易的批准,騰中經與通用磋商,宣佈停止推進交易的相關行動,並終止簽署的最終協議。”通用汽車則在同時釋出的宣告中表示,“由於騰中無法如約完成收購悍馬品牌,公司將正式啟動有序關閉悍馬業務的程式。”而戲劇性的是,儘管騰中方面表示,悍馬交易未能實現的原因,在於未能獲得相關監管機構的批准,但來自商務部的說法則是,騰中方面從始至終都沒有向監管部門提交成型的方案和申請。

  品牌歷史

  二十世紀70年代末期,美國陸軍根據越戰經驗,開始研發新一代的輕型多用途軍車,當時軍方所要求的軍用車需要符合高機動性、多用途、有輪***非履帶式***等要求,簡稱HMMWV***HighMobilityMulti-purposeWheeledVehicle***,用以取代多款吉普車和各式四驅皮卡,目的是讓統一制式的輕型軍車能夠實現更簡便的模組化維修和保養,提高機動能力。

  美國陸軍造出了19輛XR311試驗車。XR311在沙漠、草原有很好的表現,但最後因為成本太高、車尾因安放發動機無法載貨而不符合軍隊多用途的要求,停止了進一步的開發。而在同一時期,超級跑車製造商蘭博基尼也看準了軍車市場,於1977年試製了幾臺高效能吉普車給美國軍方試驗,取名Cheetah。但由於其發動機在車後面,汽車的用途受限,無法取代小皮卡。蘭博基尼後來把該車的市場轉向了中東和富商,這就是LM002。

  到二十世紀80年代初,AMGeneral工程部總結了XR311和Cheetah落選的原因後,希望重新研製出同類的越野車交給美軍測試。於是,他們製造了12臺HMMWV。該車發動機位置從後置改為中置,位於兩軸之間但在駕駛室之前。這個設計解決了前置發動機造成的車重不平均和後置發動機無法載貨的兩難局面。同時,也因為這個設計,車寬增加至近2.2米***不包括後視鏡***,發動機的大半佔據了駕駛員和前座乘客的中間,而自動變速器也正好放在後排兩座位的中間。

  HMMWV還使用全時四驅系統,採用V86.2升柴油機,省油的同時可以發出150匹馬力,時速最快達到110公里/小時。這12輛HMMWV分別加上不同的車身,以適合美軍多用途的要求。經過在內華達州的沙漠進行的32000公里全面測試,其出色表現給美國軍方留下了深刻印象。1983年,美國軍方與其簽訂了定購測試車的合同,經過五個月的詳盡評估以後,AMGeneral公司贏得了一個最初生產55000輛HMMWV的合同。同年美國LTV公司從美國汽車公司手中購入AMGeneral汽車公司。至今,Hmmwv系列車輛車產超過14萬輛,美軍方裝備了10萬輛,並出口到30多個國家和地區。

  悍馬軍用車在1991年的海灣戰爭中,悍馬了承擔人員和物資的運輸、遂行反坦克、通訊中繼、火炮牽引等多項任務等等。戰後,美國五角大樓公佈題為《波斯灣戰爭的勝利》的最終報告中稱:“悍馬滿足了一切要求,或者說超出了人們的要求……顯示了極好的越野機動能力。其可用性超過了陸軍的標準,達到90%。很高的有效載重能力對美軍來說也是絕對地保證。”

  1992年,AMGeneral又轉入了Renco集團。同年,AMGenera推出了Hmmwv的民用車,取名Hummer,譯音“悍馬”,一個十分貼切的中文名稱。由於優異的越野效能,被業內外人士譽為“越野車王”。

  目前由於美軍在阿富汗戰場飽受自製炸彈襲擊,悍馬車體已不能夠保護車內成員。在一線作戰部隊全部都由M-ATV取代,只在一小部分支援單位***比如機場內通勤車***和阿富汗國民軍中保留悍馬車型。

  沒有最長的悍馬,只有加長的悍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