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無行駛證的處罰規定標準最新

  無牌駕駛,是指機動車沒有牌照而駕車行駛的情況。那麼你知道車輛無行駛證的處罰是什麼嗎?下面小編為你介紹無行駛證開車的處罰規定,以供參考。

  車輛無行駛證的處罰規定

  車輛無行駛證算是無證駕駛,新交法裡無證駕駛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對於未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的,無論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違法與否,均不得繼續駕駛該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根據所提供駕駛證的不同情形分別進行處理。

  a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並且在駕駛時無任何違法行為的,給予警告或 20-200元的罰款,及時退還機動車;

  b如若提供的駕駛證真實、合法但在駕駛時有違法行為的,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並及時退還機動車;

  c如駕駛人不能提供真實、合法的機動車駕駛證,視為無證駕駛,可按照以上情形處罰。

  沒帶駕駛證的處罰規定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開車不帶駕駛證和行駛證,是一種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行車時未隨身攜帶駕駛證即屬於“無資格駕駛的狀態”,即“無證駕駛”根據《交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條的規定,對未隨身攜帶駕駛證的處理如下:

  無論駕駛人行駛中違法與否,均不允許駕駛人再駕駛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然後,根據駕駛人提供駕駛證的情況分別進行處理:

  1、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無其他違法,給予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扣1分,及時退還機動車;

  2、駕駛人提供了駕駛證,如行駛時有違法,根據其違法的情況和未隨身攜帶駕駛證一併予以處罰,及時退還機動車;

  3、駕駛人未能提供駕駛證,按無證駕駛處罰。

  行駛證法律規定

  根據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31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機動車駕駛員暫時無力賠償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的所有人負責墊付。”該法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臺後已經作廢!且根據新的《侵權責任法》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車輛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駕駛員手中的《機動車行駛證》上詳細記載了許多重要的資訊,包括車牌號碼、車主姓名、型號類別、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準載質量或者乘坐人數、初次登記日期以及年度檢驗記錄等。《機動車行駛證》具有惟一性的特點,即對於某一輛機動車來說,只有一組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只有一個車牌號碼。正因如此,《機動車行駛證》具有以下幾個重要的功能:

  車輛上牌憑證。國務院頒佈的《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17條規定:“車輛必須經過車輛管理機關檢驗合格,領取號牌、行駛證,方準行駛。”因此,持有《機動車行駛證》是車輛上路行駛的先決條件之一,駕駛員上路行車不帶行駛證屬於違規行為,無論是沒有領取《機動車行駛證》還是忘記隨身攜帶。

  產權權屬證明。《機動車行駛證》上“車主姓名”一欄不僅僅是姓名的問題,行駛證上登記的車主是法律承認的車輛所有人,他有合法使用和處置該宗財產的權力,如果發生交通事故、經濟糾紛等,他也是法定的責任承擔人。車輛行駛證只是車輛合法上路的資格證,並不具有證明權屬的作用!《物權法》規定動產的所有權變動以交付為準!但是另有規定的除外!機動車登記證書才是證明車輛權屬的最好憑證!

  機動車是一種特殊的動產,如果你的機動車被犯罪分子盜竊,報案後,公安機關經過偵察又查獲了這輛車。這時必須出示《機動車行駛證》,而且該證記錄的車主姓名、發動機號和車架號碼等均與實物完全一致,才能證明這輛車確實屬於你的財產,才有可能領回。

  保險索賠憑證。對於辦理了保險的機動車輛,如果發生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交通事故,投保人只有持《機動車行駛證》,而且是有效的行駛證即按時參加了年度檢驗,保險公司才有可能理賠。如果不能出示有效行駛證,即使在保險有效期之內,保險公司也將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