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無證駕駛輕便摩托車怎麼處罰

  摩托車屬於機動車範疇,需要遵守相關法律規定。那麼,你知道嗎?下面讓小編給大家介紹上海無證駕駛輕便摩托車處罰規定,讓我們一起去看一看吧。

  上海無證駕駛輕便摩托車的處罰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輕便摩托車指什麼

  輕便摩托車指的是汽油機助力自行車,裝有汽油機、具有兩個車輪,能實現腳踏、機動兩種功能的特種自行車,汽缸工作容積不大於 30c c、整車淨重不大於 40k g、在機動離合器脫開狀態下也能由人力腳踏驅動、 30分鐘腳踏行駛距離應不小於 7km;助力車的最高車速應不大於 20km/h。

  2004年 10月 1日實施的國家標準《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中明確規定了輕便摩托車的定義:“無論採用何種驅動方式,其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 50公里每小時,且若使用內燃機,其排量不大於 50c c的兩輪或三輪車輛,包括兩輪輕便摩托車和三輪輕便摩托車,但不包括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 20km/h的電驅動的兩輪車輛。”

  輕便摩托車屬於機動車,如果無證駕駛輕便摩托車上路,是要被處罰的。未懸掛號牌的、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交警部門可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標準》,處罰款 150元,記6分,並暫扣車輛。無駕駛證駕駛摩托車的,可處罰款500元,可以並處15天以下拘留,並暫扣車輛。”。

  無證駕駛機動車嚴重嗎

  一、無證駕駛屬於比較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人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是“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這種違法行為即通常所說的 “無證駕駛”。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是指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人由於本人沒有申請、不符合駕駛許可條件、考試不合格等的原因,沒有取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放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無證駕駛

  實踐中,以下兩種情形也屬於“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1違法行為人在駕駛機動車時持有的機動車駕駛證的準駕車型與實際駕駛的車型不符的。比如,持有小轎車駕駛證的人駕駛大型客的,相對於大型客車而言,該駕駛人是未取得該咱機動車駕駛證。

  2無證駕駛違法行為人持有的是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因為根據本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境外的機動車駕駛證不能直接在我國使用,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要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考核合格併發給我國的機動車駕駛證後,才能在我國駕駛機動車。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是指受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處罰的情形。根據本法第八十八條規定,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是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一種處罰種類。

  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後,該證件即告無效,要按照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規定,經過一定期限後,重新申請領取機動車駕駛證。因此,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沒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原機動車駕駛證持有人實際上與“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沒有什麼不同。

  “駕駛機動車”,是指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如果無機動車駕駛證的人不在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的“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比如在駕駛學校練習駕駛技術,則不構成本項規定的無證駕駛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