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處理有爭議怎麼辦

  交通事故處理是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事件的處理。那麼你知道嗎?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

  

  1迅速報警,交警進行現場勘查後,當場做出事故認定,撤出事故現場,恢復交通;

  2由責任方通知保險公司做出車輛損失鑑定;

  3雙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隊,並提供駕駛證、行駛證、定損單的原件及其影印件,寫出事故經過;

  4由責任方賠償損失,無責方將事故維修費用發票交給責任方;

  5無責方離去,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責任方造成事故的違法事實做出處罰;

  6交警部門對責任方出具有效憑證,責任方依據該憑證找保險公司理賠。

  交通事故處理步驟

  第一步:報案

  報案時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保險單、行駛證和駕駛證。

  2、開車到保險公司。

  3、在保險公司理賠部填寫《車輛出險登記表》。

  做完這三件事,您將得到二聯《車輛出險登記表》和一張《出險通知書》。《車輛出險登記表》 一聯交給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另一聯供填寫《出險通知書》和領賠款時使用;《出險通知書》填好後,連同其他索賠單證一起交回保險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門結案並開具事故證明

  在受傷者痊癒後,雙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隊結案了。

  結案時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雙方的責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過細計較責任,反正損失由保險公司來賠償。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則一定要據理力爭,因為這關係到交警隊對您的罰款多少、是否吊扣駕駛證,有時還會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責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駕車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責任,所要爭的是責任的大小。

  2、審查對方要求賠償的專案。

  當今社會人心難測,很多受傷者都會藉機提出訛人。 您一定要審查對方的賠償要求是否合理,對於不合理的要求您不應該賠,保險公司不會賠,交警隊也不會要求您賠。審查的依據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隊處理事故的依據,也是保險公司進行賠償的依據。關於賠償專案,您可以檢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或問保險公司您向對方支付的賠款能否得到保險公司的全部賠償,主要看您在交警隊結案時能否把住賠償專案的關了。

  3、賠償對方損失同時索要有關單證。

  在肇事雙方各自應付的責任和應予賠償的專案確定以後,就需要向受傷者支付賠款。注意:在向對方支付賠款的同時一定要拿回相關的單證,否則就不要付錢,因為沒有這些單證保險公司是不予賠付的。不同的賠償專案所需要的單證如下: 醫療費:需要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藥費收據。 誤工費:要有醫院出具的需要休息養病的證明可在診斷證明上寫清、對方工作單位出具的誤工證明。 交通費:需要提供車票。 殘疾補助費:需要提供殘疾證明。 死亡補償費:需要提供死亡證明。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