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違章停車怎麼處罰扣幾分

  違章停車嚴重影響道路的管轄。那麼,你知道路邊違章停車怎麼處罰嗎?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路邊違章停車處罰規定,希望能讓大家有所收穫。

  路邊違章停車處罰標準

  根據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違章停車有如下的處罰規定: 一、不按規定臨時停車的,主要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

  有上述行為的,罰款五元,記二分。

  違章停車罰款繳納方式

  1、持《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按規定到銀行繳納罰款,當地各銀行都可交違章罰款,通過自助交電話費的POS機即可。

  說明:網上查到違章記錄後,可以等交警局將《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寄給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隊或交通監控中心領取。

  2、持《違反交通管理罰款收據》、《交通違法行為處罰決定書》如有暫扣證件的還須攜帶《交通管理暫扣憑證》及當事人的駕駛證、行駛證到處罰決定交警大隊接受處理。

  3、如違例專案需要吊扣駕駛證的還須按規定吊扣,吊扣駕駛證期滿後憑《吊扣駕駛證執行憑證》取回駕駛證。

  所以,採用簡易程式的都是處以200元以下的罰款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處理程式規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經歷的交通警察,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的,才可以處理適用簡易程式的交通事故。

  違章停車的定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因此,可以說不按照相關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而將機動車輛隨意亂停亂放的話,則就會構成違章停車。

  違章停車的情形

  違章停車,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的情況。《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米的窄路、橋樑、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米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米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