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氣鋼瓶安全使用的常識

  一、氣瓶漏氣的處理辦法

  1、應開窗通風換氣,嚴禁各種明火,現場不得開關電燈、換氣扇等電器裝置,不得使用電話、手機、打火機和門鈴等,防止引發爆炸、火災事故。

  2、可用浸溼的毛巾等物品立即將瓶閥關上,並迅速將鋼瓶轉移至室外空曠地,及時通知液化石油氣服務部門處理,或立即撥打119火警報警電話。

  3、有條件時可用大桶裝滿水,將瓶體洩漏點浸入水中,可防止氣體迷漫到空氣中發生燃爆起火。

  二、液化氣瓶安全六嚴禁

  1、嚴禁用開水、火焰等任何熱源加熱氣瓶和用打火機、火柴等明火檢漏,與灶具保持1m以上的距離;

  2、嚴禁擅自處理氣瓶內的殘液;

  3、嚴禁擅自拆修氣瓶瓶閥、減壓閥和挖補、焊接修理;

  4、嚴禁臥倒、倒立、敲擊和碰撞氣瓶;

  5、嚴禁將氣瓶內的氣體向其他氣瓶倒裝;

  6、嚴禁將氣瓶在日光下曝晒。

  三、安全用氣“六不使用”

  1、不使用無警示標籤和無充裝合格證的氣瓶;

  2、不使用無充裝單位標誌和程式碼的氣瓶;

  3、不使用超期未檢和報廢的氣瓶;

  4、不使用顏色標記不符合規定的氣瓶;

  5、不使用安全附件不全、損壞或不符合規定的氣瓶;

  6、不使用嚴重鏽蝕、變形的氣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