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法制手抄報內容

  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安全法制手抄報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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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法》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對未成年人犯罪,我國《刑法》第17條做了年齡及犯罪行為種類上的限制。《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一個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常言道:千里之堤,潰於蟻穴。如果從小養成了各種不良習性的話,以後要改正就很難;平時又不注重學習科學文化知識、不注重規範自己的言行,不按照各種規章制度做事,最後必將釀成大錯。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買好東西玩,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所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說,你這一逞強就有可能將自己送進班房。所以在這裡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特別是雙休日、寒暑假,什麼遊戲廳、網咖、歌舞廳等地方,同學們千萬不要進去,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我們聽到看到許多這樣的案例:有些平時表現較好的學生,就是由於在遊戲廳、網咖、歌舞廳等地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後被帶壞,最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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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我防範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必須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我們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搏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脫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長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報告。例如學生之間打架事件,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彙報,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的是要構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總之,同學們如遇上不法侵害時,不要害怕,一定要沉著、冷靜,機智勇敢,要敢於檢舉揭發,積極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我們要堅信邪不壓正的道理,幹壞事的人總是心虛的,害怕的應該是他們。

  以上是小編講述了違法犯罪的一點基本知識和如何加強自我防範方面的問題,同學們要真正做到遠離違法、犯罪,健康成長,還要靠同學們自覺刻苦地學習文化、科學、法律等方面的知識,做一名遵紀守法的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