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怎麼處罰

  飲酒駕駛機動車的,是違反道路安全規定的,會受到交通違章處罰,如果再次飲酒駕駛的,仍然需要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那麼,呢?下面小編為你介紹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處罰規定。

  再次飲酒駕駛機動車處罰規定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醉駕,危險駕駛罪的區別

  什麼是酒駕?

  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什麼是醉駕?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酒駕不等於醉駕,酒駕不一定入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以下簡稱辦理醉駕刑事案件的意見第一條規定: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血液酒精含量達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屬於醉酒駕駛機動車,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以危險駕駛罪定罪處罰。未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也就是血液酒精含量低於80毫克/100毫升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法律畢竟是死的,不一定所有的醉駕都一定入刑。但是辦理醉駕刑事案件的意見第二條規定了八種危險駕駛罪從重處罰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有逃逸情節、血液酒精含量達到200毫克/100毫升、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駕駛機動車、駕駛載客的營運車、逃避或阻礙檢查、曾因酒後駕車受過處罰、有超員超載超速或無駕駛資格、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等其他嚴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為等其他應當從重處罰的情形,也就是說只要醉駕行為人具備上述八種情形當中的一種或多種情節,醉駕入刑就是確定的,基本沒有商量的餘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酒駕的影響

  酒駕不僅會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一旦被查,也會對自身的事業前途等造成很大的影響。

  1、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屬於故意犯罪

  2、不得擔任律師、公證員、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已擔任將被吊證或者開除公職

  3、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已經錄用將被開除公職

  4、入黨將受影響,已是黨員將被開除黨籍

  5、不得入伍

  6、不得擔任新聞記者

  7、影響就業,已經就業將面臨失業

  8、承擔刑事責任,失去人身自由

  9、面臨經濟懲罰

  10、面臨定期禁駕,甚至終身禁駕

  11、不能擔任國有企業、人民團體的負責人,以及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的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

  12、辦理移民、出國簽證、留學等事宜時,也會遭遇麻煩,一些國家對於有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往往會被外國使領館拒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