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交通安全工作計劃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問題牽動社會的神經,如何從小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法規意識,是關係到中華民族的大事,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一環,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一:

  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有機組成部分,是學校教育的重要內容。提高少年兒童的交通安全自我保護能力和遵紀守法意識,減少車禍對少年兒童的危害,是一項利在當今,功在千秋的“造福工程”是建設海峽兩岸經濟區綠色腹地的需要。為進一步加強小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行為習慣,增強學生的文明意識和法制觀念,特制訂本計劃: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

  成立由中心校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少先隊總輔導員、各處室負責人、各學點校長為成員的交通安全領導小組。

  2、成立“少年交通督導隊”各班有一名交通宣傳員。

  二、強化措施,落實責任

  1、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由中心校交通安全領導小組與各校點、各班級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

  2、各班級安全責任人與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規範學生日常上學、放學、騎車、乘車、停放車等有關交通行為習慣。

  3、建立交通安全聯絡卡制度。學校、家庭社會共同對學生日常交通行為的監督記錄,形成社會、家庭、學校對學生交通行為齊抓共管的新局面。

  4、建立交通督查獎懲制度。

  1對一學年違章3次以上的學生,取消其學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2一學年中班級學生有10%以上違章,取消該班級評選先進或文明班級的資格,同時取消該班主任評選校級以上優秀班主任資格,並不得拿該項獎金,若連續二年受懲,該班主任不得提幹、晉升、入黨。

  3中心校下轄的各學點,若有5%的學生交通違章率,取消該校“交通安全先進學校”的評選資格。

  三、全面宣傳,增強交通安全意識

  1、每學年至少二次請交通執法人員到校進行交通法律法規宣傳教育。

  2、每月至少安排一節課時講授交通安全常識,要求100%的學生達到交通安全“四會”。即會安全走路、安全騎車、會安全乘車、會按規定停車。遇到交通事故懂得撥打“122”報警電話,做到有計劃、有教案、有材料、有測試。

  3、各校每月至少出一期交通安全專刊,各班每學期至少出二期交通安全班刊。

  4、結合國旗下的講話,堅持每日的“一日一法規”教育,本學年則重交通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5、堅持培養“路隊”行為習慣,按街、巷統一列隊行走,並有隊旗或班牌領隊。

  6、結合家長學校,強化學生法定監督人的責任意識,加強對自己子女進行社會公德和有關法律法規教育,避免違法違紀和意外事故的發生。

  二:

  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學校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運用多種方式傳授安全知識,培養學生樹立交通安全意識,養成良好交通安全習慣,規範交通安全行為的過程。學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學生安全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保障學生的安全,是學校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校的安全工作,切實提高我校全校師生的交通安全意識,根據我校實際,制定如下計劃與安排。

  一、本期建立一支精幹、高效、務實的交通安全教育隊伍,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健全組織機構。

  1、交通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陳素成

  副組長:王懷溴姚榕生張慶峰

  成員:全體中層幹部

  2、交通安全宣傳小組:

  年級組長、班主任及各處室工作人員。

  3、交通安全檢查小組:

  組長:汪捷

  副組長:王明強

  成員:總值日和值勤教師。

  二、主題:活動以“交通安全,從我做起”為主題。

  三、根據具體情況開展各種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1、充分利用晨會、主題班會、知識講座、黑板報等渠道切實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知識重點是交通法規和本校學生安全須知的教育,提高學生的交通安全防範意識。

  2、舉辦交通安全知識黑板報比賽。

  3、舉辦交通安全知識手抄報比賽。

  4、邀請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進校,舉辦交通安全教育講座等活動。

  5、組織師生外出,運用參觀、實踐等活動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6、通過召開家長會,密切家校關係,動員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共同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7、通過與交通管理部門和街道、社群等社會有關方面合作,組織開展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8、利用班會開展“交通安全”主題活動。

  四、加強交通管理。

  1、由總值日組織值勤教師、安保人員、學生督導隊加強對師生進出校門時的交通安全監督。

  2、保衛處加強對學生自行車的安全裝置和自行車牌證檢查。

  五、學生校外交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1、事情處置人員:知情的學校教職工及學生、班主任、值日教師、保衛處、校長。

  2、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立即通過各種渠道報告校長室。

  2儘快組織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3救援人員不足或難於處理時立即撥打“110”和“120”。

  4及早通知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