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包車人員超載怎麼處罰

  如今汽車超載現象不僅屢禁不止,而且呈增長趨勢。那麼,你知道嗎?接下來就跟著小編一起去看看麵包車人員超載處罰規定吧。

  麵包車人員超載處罰規定

  一般私家車的限載人數只有5人,只要是多乘坐一個人,其超員比例就高達20%,因此稍不注意就有可能被重罰。

  2013 新交規明確規定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以外車輛的車速超過規定速度50%不足70%的,發現一次就將按照扣12分、罰款500 元的標準進行處罰,並可以吊銷駕照;對超速70%,不足100%的,可按照扣12分、罰款10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並吊銷駕照;而超速100%以上的,則按照扣12分、罰款2000元的標準進行處罰,並吊銷駕照。與此同時,駕駛營運車輛不包括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員不足20%的將扣罰3 分、罰款100元;超過20%的則扣罰6分,罰款200元。

  超載人數按“人頭“算

  四個大人帶一個孩子乘車,或者三個大人帶兩個孩子,搭車計程車這樣到底算不算超載?對此記者專門諮詢了市交委和交警部門,得到的答覆都是“只要超過核定人數 含司機5人,就算超載”。交委表示,“規定是按‘人頭’算的,五個乘客也是超載”。而交警方面則表示,由於法律並沒有規定乘坐人員的年齡、身高、體重,因此,“只要超過核定人數就是超載”。

  超載的處罰規定

  《道路安全條例》第六十條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其他客車違反規定載貨的或者其他機動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一百元罰款。

  第六十一條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百分之三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五百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百分之百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四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百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五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規定:“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額定乘員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超過核定載質量30%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有前兩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其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這是關於客運、貨運機動車超載處罰的規定。

  超載的危害

  1、縮短汽車使用壽命和加速零部件的老化。汽車的製造是根據技術資料確定下來的,載重限量也不例外,一旦超載就會使原來的設計資料發生改變。比如:鉚釘鬆動,緊固螺絲脫落,焊接點脫焊斷裂和整體車架變形等。超載縮短了車輛的使用壽命,加速了橡膠,塑料新件的老化。

  2、加縮輪胎的磨損和變化。汽車輪胎是根據汽車總重量設計生產的,並留有相當的安全係數。但當汽車超重時,就會使輪胎吃重而產生變形。同時加大摩擦,也會導致輪胎壽命縮短。據測定,超載20%時,輪胎壽命減少30%;超載40%時,輪胎壽命則縮短50%。

  3、加速發動機損壞。汽車超載後給發動機帶來很大的損壞。首先是負荷加大,動力不足。長時間的低速行駛,導致發動機過熱,加劇零部件的損壞。同時也加大了耗油量,增加了運輸成本。

  4、轉向沉重,離心力增加,影響汽車的操縱效能。超載會造成轉彎時離心力增大而影響到汽車行駛的穩定性減小而引發事故。

  5、降低制動效能,增長非安全區距離。影響汽車制動距離的因素很多,其中汽車載荷的變化會直接影響到制動距離的長短。載荷汽車在制動時,載荷物前傾,前輪載荷增加,後輪相反。這樣就使得地面附著力改變而連帶改變制動距離。滿載時的汽車速度小於空載車的汽車減速度。實驗證明;時速在30公里時,重量大於3噸的載重汽車,每增加一噸的重量,制動距離則要延長0.5-1.0米,至於超載汽車由於慣性加大,制動距離更長一些。非安全區距離的延長,往往給駕駛員造成始料不及的心理壓力,從而招致車禍的發生。

  6、縮短彈簧鋼板壽命。減少車輛的通過力。由於超載執行,彈簧鋼板受力過重,執行中連續反彈,反而縮短了壽命。由於載荷過重,使車體整體下沉,縮小與地面的距離,減小汽車的通行能力。

  車輛高速超載如何處罰

  通過對新交規政策的解讀,我們得知,凡是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車輛均算是超員超載,將按照新交規進行處罰。新交規對重點車型駕駛人的超員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提高了記分分值: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駕駛營運客車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它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分;

  駕駛營運客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一次記3分。

  車輛超載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嗎

  當事人的責任是指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責時所認定的責任,實際上是指當事人的行為是否構成交通違章、是否構成過錯,以及當事人行為對交通事故形成的影響力的大小。因此,車輛超載是會影響事故責任認定。

  1、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2、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後,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