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急救方法有哪些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汽車數量增加,交通事故明顯增多。那麼,你知道交通事故急救方法嗎?下面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交通事故急救方法,歡迎閱讀。

  現場傷情判斷

  交通事故中致傷過程複雜,傷員的損傷型別不同,傷情各異。在現場緊急救助中,應儘早發現威脅生命的體徵,其中最重要的九個體徵包括脈搏、呼吸、血壓、溫度、面板顏色、瞳孔、意識狀態、運動能力及對疼痛的反應。

  1.脈搏 脈搏能直接而且最快地反映心率和迴圈血量的變化,是危重傷員生命衰竭的最早體徵,故應立即觸控脈搏,並連續追蹤觀察和記錄。測定脈搏時最常用的部位是腕部橈動脈。

  2.呼吸 正常人呼吸頻率差異很大,一般為每分鐘12~20次。因此,檢查時應充分裸露胸廓,結合呼吸深淺及困難程度來判斷有無呼吸道梗阻。撥出氣體的味道可以反映傷員有無酸中毒和酒精中毒等。

  3.血壓 血壓的變化是有效迴圈血量和心泵血功能共同變化的結果,低血壓時應及時查明原因並處理。腦損傷時脈壓差增大,心包壓塞時脈壓減小。

  4.溫度 體溫主要靠面板調節,面板血管收縮,表現為面板涼而溼,常為休克的最早期體徵。

  5.面板顏色 一氧化碳中毒、休克、缺氧可使面板表現出櫻桃紅、蒼白、發紺等不同顏色,面板顏色有助於判斷病人狀況,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6.瞳孔 瞳孔變化是反映中樞系統損傷和病人狀態的重要體徵,急救時應觀察雙側瞳孔的變化。

  7.意識狀態 意識狀態是判斷神經系統損傷最可靠的體徵之一,昏迷進行性加重或清醒後再度昏迷,表示有顱內持續性出血,須立即手術治療。

  8.運動能力 癱瘓是顱內和脊髓損傷的重要體徵,進行性癱瘓多提示顱內有進行性出血,應早期手術。

  9.疼痛反應 對疼痛無反應表示感覺功能喪失,肢體運動功能喪失常常伴有感覺功能喪失。如果傷後運動功能存在,而傷員感覺肢體麻木或刺痛,表明可能有脊髓部分損傷,應小心搬運,以防加重損傷。

  公路交通事故損傷急救措施

  一現場救護和意義

  現場救護主要是檢查瞭解傷情,並採用正確的現場救護方法和技術,作必要的處理,然後及時將傷員運往醫院搶救,以求降低傷情,減少死亡。目前,我國的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護工作還比較落後,發生在公路上的大多數道路交通事故人體損傷得不到及時救護,許多傷員不能乘救護車送至醫院。我國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現場救護水平低。

  二現場救護的基本原則

  道路交通事故人體損傷現場救護的目的是為了降低人體損傷程度,避免—些致命傷的傷員,因搶救遲緩而喪失生命。現場救護應該遵循的基本原則是:在判明傷情前提下,先搶救重傷員,後護理一般傷員;先處理危及生命的嚴重損傷,後處理一般損傷;在不加重可能是隱蔽性創傷的條件下,進行必要的處理和傷員的翻動和搬運。

  三現場救護的基本步驟

  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救護的工作內容和基本步驟如下:

  1.迅速將傷員從危險環境中解救出來,儘快脫離險境,避免繼續加重、加大人體損傷。如傷者壓於車輪下或物體下,在搶救時絕對不能拉拽傷者的肢體,以防損害傷者的神經或血管。需移動車、物時可用人推,避免驅車不慎造成傷者二次受傷。

  2.判明傷情和真死假死。按照急救要求,採取正確的止血、固定、包紮、心肺復甦等現場緊急處理。應首先控制和制止大出血和疏通呼吸道,這是保護傷員生命的首要環節。固定傷肢體是減輕疼痛、避免骨折損傷血管、神經,防止傷情加重的重要環節。切記不可放棄對假死者的搶救。

  3.迅速與醫院、急救機構“120”、“999”聯絡,請專業人員參加現場救護,提高救護效果。

  4.攔截車輛,將傷員送往距離近,具有急救條件的醫院和救護中心。先送危重傷員,後送輕傷員。

  四基本生命支援與現場處理

  1.保持呼吸通暢 上呼吸道梗阻是嚴重創傷傷員早期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昏迷傷員中,梗阻原因以舌根後墜及異物、血塊或嘔吐物堵塞最為常見,清醒傷員則因咽喉部損傷或水腫所致。現場處理時應迅速清除口腔異物,方法是將傷員置於仰臥位,頭放低並偏向一側,也可將傷員側臥位,然後用手指或吸引器迅速清除口腔及咽喉部異物、血液或嘔吐物。緊急時應用手提起或托起下頜,防止因舌後墜而導致上呼吸道梗阻。對有嚴重通氣障礙或呼吸困難者應及時進行氣管插管或環甲膜穿刺。

  2.控制失血 持續性出血具有很大危險性,特別是內出血較為隱蔽,容易漏診。控制外出血比較容易,用手指、手掌或敷料直接壓迫出血部位是最有效的方法,幾乎所有的外出血均可止住,然後用敷料和繃帶加壓包紮。使用止血帶時,須有明顯標誌,並寫明開始用止血帶的時間,使止血帶及時間標記完全暴露在醫務人員的視線內,必要時可寫在傷員的前額上,嚴禁在止血帶外面包裹任何物品。使用夾板將骨折固定可以減少對血管的繼發損傷和出血。對懷疑有內出血的傷員應根據脈搏、血壓狀態果斷處理,及時手術切開止血。

  常用的方法有指壓止血法、加壓包紮止血法、加墊屈肢止血法和止血帶止血法4種。

  3.頭顱損傷 傷員的意識狀態是判斷顱腦損傷的關鍵,如發現傷員進行性昏迷加重,須立即送往能處理顱內傷的醫院進行治療,不得在現場延遲。由於腦外傷後易發生水腫,故勿輸液過多,應限制在維持正常需要的水平。

  4.胸部損傷 胸部損傷的處理對維持正常呼吸功能和血液迴圈均有重要影響。連枷胸的現場處理主要是固定胸廓,減少反常呼吸。開放氣胸傷員立即用消毒敷料堵塞、封閉傷員。張力性氣胸傷員常有明顯缺氧及呼吸窘迫症狀,須立即用粗針頭減壓。診斷有血胸和心臟壓塞的傷員應火速後送,在現場一般不做處理。

  5.妥善固定 有效的固定對減輕疼痛、防止繼發性損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對懷疑有頸椎損傷的傷員,應以頸託進行嚴格固定,小心地將傷員平移或翻滾,使傷員仰臥在脊柱板上,用沙袋分別置於頭兩側以固定頭部,胸、骨盆及雙下肢均用寬布帶固定在脊柱板上,防止任何頸部旋轉、側彎、過伸或過屈活動。轉運過程中繼續觀察脊髓損傷的合併症,如呼吸障礙和神經源性休克。肢體固定應包括骨折上、下兩個關節,在固定過程中應儘量減少肢體的活動。

  6.搬運方法

  1徒手搬運:

  1單人搬運:由一個人進行搬運。常見的有扶持法、抱持法、背法;

  2雙人搬運法:椅託式、轎槓式、拉車式、椅式搬運法、平臥託運法;

  3三人或四人搬運法:多用於脊柱脊髓損傷病人;

  2器械搬運法:將傷員放置在擔架上搬運,同時要注意保暖。在沒有擔架的情況下,也可以採用椅子、門板、毯子、衣服、大衣、繩子、竹竿、梯子等製作簡易擔架搬運。

  7.運送傷員 運送傷員是現場救護的重要環節,包括將傷員搬運到運送的車輛上和將傷員迅速送往醫院,做好運送途中的護理。

  擔架是較好的急救搬運工具,既方便又實用省力,傷員躺在或趴在擔架上也較舒服。在使用擔架時,兩個救護人員,把傷員抬起,輕輕抬到或翻轉到擔架上。脊椎骨折的傷員不能用普通的軟擋架搬運,需用木板擔架。由3—4人分別用手托住傷員頭、胸、骨盆和腿,動作一致地將傷員托起,平放在擔架上或將傷員平滾到擋架上。嚴禁一人抱肩一人抱腿的方法,以免造成脊柱扭轉、脊髓斷裂和下肢癱瘓的嚴重後果。

  現場搶救沒有條件時,給急救機構“120"、“999”打電話由救護車護送傷員最為適宜。但目前大多數交通事故傷員需要靠攔截過往車輛運送到醫療單位。在攔截車輛的問題上,普遍地錯誤認為汽車越高階越好的傾向,覺得小客車穩定舒適。其實,最理想的護送工具是大、中型卡車,因為它能使傷員平臥其間;小客車雖然有軟坐椅,然而長寬不足,傷員只能以被動屈曲姿勢蜷縮在座椅上,反而容易加重傷情。

  現場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後,不要在未判明情況下,急於將傷員轉送醫院,因為沒有查清傷情和受傷部位,特別是一些隱蔽性損傷沒有被發現,就會在忙亂的搬運中加重傷情,甚至使傷員在裝運中喪生。

  運送途中,護送人員應對傷員隨時進行全面細緻的觀察,因車禍致傷往往並非單一傷,可能是多發傷,或有些傷的症狀互相掩蓋,因此不能只顧明顯傷,而忽略其他致命傷。如只顧頭部傷,忽視下肢橫斷骨折傷及動脈血管大出血,可造成失血性休克死亡。如果現場距大醫院較遠,不要為尋求治療醫術較強的大醫院而延誤護送傷者,失去搶救機會,而可將傷者護送到離現場較近的區縣醫院,以便施行搶救措施,如因搶救工作需要,接診醫院均會邀請專科大醫院大夫或及時轉院救治。

  傷員後送禁忌證,制定傷員後送禁忌證的標準,目的是減少傷員後送時的死亡,降低傷殘和死亡率,提高治癒率。因此,傷員後送必須以傷員的傷情穩定和途中保證無意外發生為前提。以下是傷員禁忌後送的標準:

  1繼續出血者,或經現場止血仍不徹底,休克未得到糾正或途中可能發生休克者;

  2四肢骨折未經固定,或雖經固定,但固定肢體末梢血液迴圈不良者;

  3顱腦傷伴深昏迷,或因顱內血腫、腦水腫等使煩內壓增加,有發生腦疝可能者;

  4頸椎損傷伴高位截癱,且伴高熱和呼吸功能障礙,尚未經適當急救而途中可能會傷病情惡化死亡者;

  5呼吸道梗阻,已造成極度呼吸困難或窒息而尚未解除者;

  6胸部傷伴大量血氣胸,胸腔內繼續出血或漏氣,傷情繼續惡化者;或開放性氣胸傷口未封閉包紮,或因張力性氣胸胸腔內壓力未解除者;

  7傷病員的傷病情嚴重,途中無醫療監護或未與接收醫院聯絡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