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住宿管理規定

  住宿也有安全管理的規定的,這樣才能營造一個好的住宿環境。 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對你有用!

  住宿的管理規定範文篇1

  為了加強本司員工宿舍安全管理,確保公司財產及員工財產的安全,給員工創造一個安靜、整潔、衛生、舒適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1、公司為員工提供宿舍,由人事部統一規劃宿舍設施,員工本人有權選擇是否住宿廠舍;凡是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之規定,若有違反者,人事部視情況給予處罰或取消其住宿資格。

  2、住廠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保安安排,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或床位;嚴禁亂住、混住,若有違者,給予罰款50元。

  3、任何人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或留宿廠舍;法定假日若有本廠員工親屬需留宿者,必須填寫書面申請,經人事部經理或工場長批准後,方可留宿,否則,一律不得留宿。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4、嚴禁在宿舍私拉電源線及電源插頭、電爐、煤油爐、使用電飯煲等,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後果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5、禁止在員工宿舍內飲酒滋事、賭博,凡被查獲利用紙牌或麻將在員工宿舍賭博者,給予無經濟補償解僱;無理取鬧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6、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進入異性房間,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100元。因工作原因或保安檢查宿舍除外

  7、愛護宿舍各類公用設施,保障設施的完好,對人為因素損壞公用設施的,將嚴懲違紀人,並責令賠償公司經濟損失;針對個別房間不能舉報肇事人的,由其房間員工均分承擔賠償金。

  8、各房間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指定的垃圾桶內,不得亂扔、亂放,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30 元。

  9、為保障員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廠人員進入宿舍,請員工出入宿舍大門時,自覺出示廠證,配合當值保安人員的檢查;針對不自覺出示廠證或不接受當值保安人員檢查的,給予罰款50元。

  10、宿舍當值保安員應加強宿舍檢查及管理,杜絕已辭工、解僱、自離等人員留宿廠舍,凡因當值保安員值班不嚴,造成留宿廠舍者,給予當值保安員從重處理。

  11、住宿廠舍的員工,必須在晚上24:00時之前返回廠舍,超過24:00時未返回宿舍者,宿舍當值保安員有權拒絕公進入宿舍;針對無理取鬧者,上報人事部從重處理。工作原因除外

  12、住宿廠舍的員工,每人每月用水為5方,用電為2度,超過部分由同宿舍人員均分承擔。每月底以保安人員抄表數計算

  13、禁止員工將飯菜帶到宿舍就餐,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50元。

  14、晚上24:00時,所有宿舍必須關燈休息,若有違反者,給予罰款;因工作需要開燈時,離開後一定要將燈關掉,以免打擾他人休息。

  15、要求全體員工必須認真遵守《員工宿舍管理條例》,攜手共創文明宿舍。

  16、此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正施實施。

  住宿的管理規定範文篇2

  酒店外來人員管理制度

  目的:為加強對外來作業人員的管理,使外來作業人員遵守酒店相關操作規範,避免影響酒店對客服務形象,保證酒店服務品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酒店各區域 主要責任人:行政人事部

  一、 施工紀律規範

  1、進店外來作業人員一律本著“安全第一”的原則按照相關規範進行施工。

  2、外來作業人員在施工現場嚴禁吸菸,吸菸需在指定地點,施工現場不得帶進任何火種。

  3、外來作業人員如需進入各相關營業場所,特別是廚房重地,必須知會相關部門人員協助跟進。

  4、外來作業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私人會客,嚴禁在工地留宿熟人朋友。

  5、在酒店內工作應講究文明禮貌,注意環境衛生,不得亂扔施工廢物,不得使用客用服務設施和員工福利設施如沖涼房,更-衣室。

  6、外來作業人員,不準私自動用酒店、客人及員工物品,一經發現將按盜竊論處,嚴重者將移送公安關處理。

  7、外來作業人員紀律由施工現場管理部門、保安部和訓導部聯合進行監督。

  二、 食宿條件

  1、外來作業人員如需酒店提供住宿,請按相關要求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員工宿舍入住手續,並遵守宿舍管理規定。

  2、外來作業入住人員可到員工浴室免費沐浴,同時遵守沐浴時間和規定。

  3、外來作業人員如需在食堂就餐,可憑藉飯票統一到食堂就餐,並遵守就餐規定。 三、 施工前手續辦理

  1、外來作業人員因工程施工、裝置檢修、消殺等原因需進入酒店內部區域活動,超過1天以上,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代表全體外來作業人員到僱請部門開具證明,到保安部辦理“臨時施工出入證”。

  2、辦理臨時施工出入證需提供全體人員有效身份證或有效的身份證明以及近照兩張,技術工種或特殊工種的還要出具相關的崗位資格證書正本,影印件無效。

  3、保安部經辦人核查施工單位填報人數、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無誤後按辦理臨時出入證程式登記辦理,每證使用期限為3個月,3個月後仍要施工,務必到保安部重新辦理手續。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辦理1年期的,須經酒店副總以上人員在開具的證明上簽名確認後才能辦理。

  4、工作1至2天的作業人員,可免交相片,但要在出入證上註明有效期為3天;辦理施工證時,經辦人員需將申請辦證人的相片按順序貼好,並登記辦證人的身份證號碼、地址、施工隊名稱、施工證號碼,註明經辦人工號,收取押金20元,有特殊情況經保安部經理批准可免收費。

  5、經辦人員辦完證後,須向外來作業人員告知酒店施工管理規定,外來作業人員嚴格按規定在酒店內活動。

  四、 現場要求

  1、外來作業人員進入酒店內必須佩帶“臨時施工出入證”,從員工通道進出,未經批准不得從酒店正門進入。在酒店內活動嚴格按酒店員工行走路線行走,只能在工作場地內活動,不得無故進入大堂、餐廳、樓層及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乘搭客用電梯和使用客用服務設施。

  2、各相關施工的部門需配合在施工現場放置維修提示牌,並做好對客解釋工作,避免影響服務質量。

  3、施工時如需動火作業,須按酒店施工規定辦理《臨時動火作業許可證》和相關審批手續,施工動火部位的滅火器材原則上由施工隊自備,如需借用,可到保安部辦理有關手續。同時,動火時須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如動火作業不辦理審批手續,或者不採取有效防範措施,導致事故,給酒店造成損失的,須追究事故責任人和施工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賠償酒店的經濟損失,如造成嚴重事故的需承擔法律責任。

  4、施工現場用電須向酒店工程部申請,電氣裝置須有正式電工安裝,不得隨意接臨時線,必要時臨時線要用雙護套電線。

  5、施工中需用易燃、爆物品時,必須符合《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易燃品不得存放在施工現場,應有專用庫房,配備專人保管。

  6、所有施工場地,相關的營業部門需安排一名領班級以上人員做好跟蹤。

  7、工作時需儘量減小噪音,以免影響客人,外來作業人員如果需在現場打磨、重擊物品,而發出巨大的聲響時,應該避開客流高峰期,並且在上午10點之後予以動工,晚上22點前結束,如酒店有重要接待時,再視情況而定,由施工管理部門負責知會施工單位,溫泉區施工應在營業時間外進行。

  8、涉及到接觸衛生的場所,進行消殺和施工時,現場須做好物品遮蓋工作,避免引起食品安全隱患。

  9、每天施工完畢後,須對現場進行清理,將雜物堆放好,關閉電源和門、窗,如有違反者,由保安部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理。酒店施工監督人員要做好複查工作,確保沒有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

  10、 外來作業人員每天施工完畢離開酒店時,須自覺接受員工通道及其它崗位保安人員對所攜帶離開的工具進行檢查。

  11、 臨時出入證如有丟失、被盜等現象時,施工單位須及時到保安部登記並重新辦理,保安部通知各崗位原出入證作廢。

  12、 外來作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肆意干擾酒店的服務人員及擾亂酒店運營正常秩序,以免影響對客服務形象。

  13、 所有外來作業人員進入酒店區域後應嚴格服從酒店關規定,違反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扣除相應工程款,如情節嚴重的取消進酒店施工資格並通知有關單位對其做出處理。

  五、 物資管理

  1、施工期間應注意衛生,不準隨地吐痰、大小便,不得隨地倒廢油、髒水、碎木、爛紙等雜物。

  2、因外來作業人員施工期間不慎造成酒店物資損壞如酒店客房花瓶,應該按照原價給予賠償。

  3、施工堆料及垃圾不得圈佔消防裝置及通道,不得堵塞樓梯、疏散通道及走廊。

  4、外來作業人員不得使用酒店客用物資,一經發現將試情況給予相應處罰。

  六、 完工簽約要求

  1、施工完畢,由涉及到的相關部門聯絡施工部門負責人簽署相關的施工意見。 例:消殺由房務部簽署,監控設施由保安部簽署,工程維修由工程部簽署。

  2、施工完畢後,由工程部對施工現場進行檢驗,檢驗合格並簽署合格意見後,施工方方可撤離。若檢驗不合格,工程部有權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施工單位不得予以拒絕。

  3、相關部門須對外包施工方施工期間的表現進行綜合評估,以作為下次合作的依據。

  七、 說明

  1、工程部與外來施工單位簽訂“外來作業人員合作協議”,具體內容可參照《外來作業人員協議範本》。

  2、各部門涉及到需要與外部合作時,需要提前兩日以書面的形式知會到行政人事部及訓導部,以便在施工期間做好督導、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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