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黨員學習講規矩守紀律體會

  守紀律講規矩,首先要樹立大局意識,“守紀律,講規矩”是思想道德範疇的事情,必須注重“自我修養”。下面是,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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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講規矩”成為政治生活中的高頻詞,緣於不久前的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在講話中強調,要加強紀律建設,把守紀律講規矩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並第一次對什麼是黨的規矩作了深刻闡釋。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任何人任何事,一旦突破自己的極限,就將會出現無法控制的局面。就如一個氣球一樣,雖然可以越吹越大,但也是有底線的,一旦突破了那個極限的底線,氣球必破。做人也是這樣,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手中掌握著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如果不加以控制、不自我約束,就會漸行漸遠直至走上不歸路而不自知。

  有些黨員幹部認為黨的規矩太多。認為黨內規矩太多不利工作開展,幹什麼事都要受到鉗制,使自己不能放開手腳大刀闊斧地去做工作,覺得組織上對自己不夠信任,這是非常危險的想法。如果自己是在守紀律講規矩的情況下開展工作,肯定不會有此感覺,如果有被鉗制的感覺,說明自己已經在左右碰壁,自己已經行走在危險的邊緣。權力的制約就是從一件件小事開始。如果權力不受制約,任其發展發去,個人必將被權力帶來的快感衝昏頭腦,從而掉進權力的泥潭越陷越深直至身陷囹圄而渾然不覺。

  還有一些黨員幹部認為黨管得太寬了。認為自己的私人生活都被黨管得死死的,沒有了自己的私人空間。他們認為作為黨員幹部,自己應該享受到更好的生活,但由於黨內規矩太多,自己感覺不到當黨員幹部帶來的享受,更有些黨員幹部認為自己已經成為了弱勢群體。他們崇尚花天酒地、紙醉金迷的生活。特別是花自己的錢進行的個人消費,沒有用公款消費,黨就不應該管。還有些認為自己搞婚外情等是因為自己與家屬已經沒有感情,自己是在追求愛情,但這些都被黨的規矩阻隔在外,嚴重影響了自己的私人生活。殊不知,黨員幹部不是單純的個體,他們還代表著黨、代表著國家,他們的形象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對黨和政府的評價,作為黨員幹部來說,自己從當幹部起就已經成為了公眾人物,不再完全屬於自己。如果把自己等同於一般有錢的群眾,不顧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的約束而自我放縱,就會破壞作為一個黨員幹部的基本底線,給黨和國家及自己的前途和家庭帶來嚴重影響。

  還有一些黨員幹部認為黨管得太嚴了。他們認為公務員的工資過低,自己利用業餘時間去開闢第二戰場進行經商辦企業,或者通過自己的家屬子女去經商辦企業。黨不應該去管,就是管也只能管到自己,不應該去管其家屬和子女辦企業行為,實在要管也不應該管得過嚴。先說經商辦企業對黨員幹部的精力牽扯的問題,畢竟一個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把過多的精力投入到自己的事業中,勢必會影響到本職工作的質量。其次不管是自己還是家屬子女經商辦企業,都會出現利用職權,給權力尋租留下空隙的情況。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因為手中權力的因素,會成為很多利益追求者的目標,他們正愁找不到突破口,只要查到官員家屬子女經商辦企業,就會千方百計地去輸送利益套近乎拉關係,最終成功實現權錢交易,讓官員成為金錢的奴隸。正如要求的那樣“當幹部就不要想發財,想發財就要當幹部”,二者只能選其一。

  其實黨的規矩不是現在才有的,從立黨之初便已形成,每一個政黨都有著自己的規矩。黨員幹部感覺到黨的規矩多、管得寬、管得嚴是因為自己沒有把自己當成是黨的幹部,把自己放在了黨的規定之外,凌駕於黨紀之上,肯定會感覺這個不適應那個不如意。只要是把自己放進來了,把權力關進了制度的籠子,那些規矩恰恰是對我們黨員幹部的最好保護。當我們回想起當初舉起右手向黨旗莊嚴宣誓時候,我們是否已經同意把我們的一切都奉獻給黨和黨的事業。為了黨的事業,我們連生命都可以捨棄,還在乎黨的幾條紀律規矩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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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十八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明確指出:各級黨組織要把嚴守紀律、嚴明規矩放到重要位置來抓,各級領導幹部要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各級黨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不守紀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這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廣大黨員幹部提出的新的嚴肅要求。“守紀律,講規矩”的現實針對性是有的黨員幹部“不守紀律,不講規矩”。

  從大道理大原則上講,“守紀律,講規矩”並不是今天才提出來的。“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是千百年的老道理。老百姓還講鄉規民約,公序良俗呢,共產黨人怎麼可以不守紀律不講規矩?

  在共產黨內,黨章、黨規就是最大的紀律和規矩,“八項規定”等等是具體的紀律和規矩,都是必須嚴格遵守,不可以打折扣,不可以打馬虎眼的。

  一個人,特別是一個黨員、一個幹部,有沒有紀律規矩意識,有沒有守紀律和講規矩的自覺性,不僅決定你能不能做好工作,而且決定了你會有什麼樣的道德形象和人生價值。

  請想一想:我們有的黨員幹部為什麼會犯錯誤,走歧途?從事情的發展過程看,出問題的第一步往往就是由“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開頭的,進而“盲人騎瞎馬,夜半臨深池”,直至墜入深淵,不可救藥。

  山東泰安那個被判了死刑的市委書記胡建學有句臭名昭著的“名言”:“官當到我們這一級廳級,就沒人管了。”“沒人管”也就是說沒有人來監督你“守紀律,講規矩”了,你就可以“不守紀律,不講規矩”了,於是自以為是,為所欲為,我行我素,剎不住車。他的可恥而可悲的下場警告人們,“不守紀律,不講規矩”是多麼可怕,而“守紀律,講規矩”是何等重要!

  “守紀律,講規矩”是思想道德範疇的事情,必須注重“自我修養”。王岐山同志2014年10月在中紀委四次全會上說:我們這麼大一個國家,13億人,不可能僅僅靠法律來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發揮作用。領導幹部一旦在“德”上出問題,必然導致綱紀鬆弛,法令不行。

  道德觀念比較強、有道德意識的人,不可能“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這是我們黨員和幹部隊伍的基本狀況,是事情的主流。

  與此相反,總有那麼一些不注重道德觀念、道德意識的人存在,於是在實際生活中,陽奉陰違,“你有政策我有對策”的事情就不可避免了。據統計:八項規定實施以來截至2014年底,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7.7萬餘起,逾10萬人受到處理。在被曝光的案件中,“違反工作紀律”問題以3.5萬的數字佔到案件總數的45.75%,遙居榜首。

  “八項規定實施以來”竟然還這個樣子——違反規定精神,違反工作紀律,一方面說明“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問題相當嚴重,規定、紀律貫徹落實的任務十分艱鉅,另一方面說明“守紀律,講規矩”要求的提出,非常重要非常及時。

  先禮而後兵,先教而後誅,生活中總會有那麼極少數黨員幹部頑固不化,“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那怎麼辦?那就要受到懲處,這叫咎由自取。

  風清氣正怎麼來?要靠廣大黨員幹部共同努力而來。那麼,就從“守紀律,講規矩”做起,牢固樹立紀律和規矩意識,真正地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真正地都走在“正道”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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