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給教育部長的一封信

  面對中國的教育現狀,有利也有弊。針對中國教育的不足,寫封信給教育部部長吧!下面小編整理了給教育部長的一封信,歡迎大家閱讀。

  給教育部長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教育部長:

  您好。

  對於中國的中小學生,學好中文和用母語寫作很重要。作家到學校為學生講課,和學生零距離接觸,對於引發學生對閱讀和中文寫作的興趣有正面作用。

  但是有一個現象,需要引起您的注意。有些作家到中小學講課是幌子,賣書是目的。更有甚者,有些作家通過給學校教師提成的方法,使得教師利用權威發動學生“自願”購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5條。還有的作家在承諾會為購書的學生親筆簽名後,將學生購買的書籍收走,在賓館由工作人員代簽,欺騙學生。還有的作家在去學校賣書前將健全的手指用紗布纏上,講完課告訴孩子們他的手受傷了,不能給孩子們簽名,用蓋章代替。欺騙學生。以上做法,嚴重影響了學校的正常教學,誘發家長的不滿,也對學生的心智發育產生了負面影響。

  我近年受到不少學校邀請,去大學、中學和小學講課近千場。其中也有過當地書店安排在我講課時進校售書。每當這種時刻,當我看見孩子手裡攥著零錢在校園裡於老師的組織下排隊買書,我心裡都不好受。我能做的只有兩件事:儘可能延長講課的時間我在小學平均講課時間是一個半小時以減少賣書時間,還有就是面對面給孩子真簽名。

  希望部長能制止作家進入校園兜售童書。同時希望部長為更多的作家進入校園講課創造條件。

  鄭淵潔呼籲作家不再去校園銷售自己的作品,給孩子自由選擇圖書的機會,讓孩子週末和假期到書店悠閒地盤腿坐在地上通過廣泛閱讀挑選他們真正喜愛的童書,把它帶回家,受益終生。

  鄭淵潔呼籲作家多去學校講課,給孩子們送去快樂和智慧,讓中國孩子笑起來的同時,熱愛母語,寫得一手好文章。

  鄭淵潔呼籲作家為讀者簽名時,不假籤。尤其是小讀者。褻瀆讀者的作家,不是作家,是作假。

  鄭淵潔承諾:今後只去學校講課,絕不進校園賣書。鄭淵潔還承諾,在應小讀者要求為其簽名時,只面對面簽名,絕不將書收走簽名。

  此致

  敬禮

  鄭淵潔

  6月22日於北京

  給教育部長的一封信篇二

  尊敬的中國教育部長,

  你好!

  當你看到這封信時,就是中國教育福音降臨的時候,是中國孩子與中國老師們受到福氣蔭護的時候,也是中華民族真正實現自己“教育夢”的時候。

  或許,你永遠也看不到這封信,因為這是一封發不出去的信,永遠只能停留在這個小小的部落格空間,任由時間流失與發黴。

  今天給你寫這封信,只著抱著試試的態度,希望通過這封信,將自己及周圍的人們對中國教育的一些反思與建議,作一個小小的總結。

  對於中國教育,中國教育部算是全中國最權威的機構了,對於以下班門弄斧式的觀點,只求部長能看完此稿即可。

  中國教育一如中國歷史一樣淵遠流長。中國有許多的朝代,夏商周,春秋戰國,秦漢,五代十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前後有5000年的歷史與文明。這期間,中國出現了許多有名的教育家,出現了百家爭鳴的教育學說與著作,可以說今天中國教育以及民族文化中,還深深的烙上了中國古代教育文化的印。

  對於中國古代教育,是好是壞,這裡不多說什麼。中國古代教育很大程度是為皇家服務的,並不是為老百姓服務的,這一點不可否認。而現代社會,還沿用這一宗旨,顯然不符合時代的要求。

  現代中國教育,出現了一種危機。

  中國推行計劃生育,已經30年,這一政策仍然執行,結果是,中國每一個家庭只有一個孩子,這個孩子是寶貝,是家庭重點保護與培養的動物,是未來家庭的頂樑柱,上大學是必須的,因此,每個家庭傾全家之力,培養這根獨苗上大學,從小學開始,上初中,上高中,上大學,孩子就一直承擔全家的期望,承擔起未來養活全家多口的神聖職責,為此,一定要上大學以確保更好的實現這些目標。這樣,孩子在很小就花了大量時間進行課堂知識的學習,以及課後大量的家庭作業,每天至少花12個小時,確保學好,考好。

  這樣孩子很少有時間學習其他課外的知識與技能,發展自己的興趣專案,很少有時間出去玩,包括打球,野外大自然的陶冶 ,很少有時間鍛鍊身體,很少有時間與同伴一起遊戲等。

  考大學在孩子們6歲開始,就壓在了他們的肩膀上,讓其透不過氣來,孩子們承受著完成每天大量作業的壓力,承受考試的壓力,承受上好小學上好中學上好大學的壓力,一個人從幼年小學一直到青年高中畢業就在如此重大的壓力下活著,心智,思維,身體,興趣,樂趣,對世界的看法,親情,人際交往,價值觀,人生觀,等各方面,都畸形發展,結果是與常人不一樣了,變的奇怪了,也就是變態了,試想,當中國每一個家庭的孩子都變得不正常了,是否說,中國民族心理都將變得不正常了?

  以上這一切,都是中國教育造成的,不可否認?對吧。

  好了,好不容易考上了大學沒考上的不是跳樓,就是跳河。,好不容易大學畢業了,接下來就要找工作了。

  想一想,中國孩子都是大學生,不管是名牌大學,還是野雞大學,反正都有了大學文憑,大學畢業,都是大學生。

  大學生畢業後幹什麼呢?三種選擇。

  選擇1:家裡有關係,10%的大學畢業生進政府部門,作公務員,這是皇家後代的選擇。大學文憑不是關鍵,人脈關係才是關鍵。

  選擇2:80%的大學畢業生進工廠,作管理或技術人員。大學文憑發揮關鍵作用,應聘工作時必不可少。

  選擇3:10%自主創業,作老闆。大學文憑基本沒發揮作用,書白唸了。

  然而,由於中國全部獨苗青年都是大學生,工廠就招不到年青的工人了,因為作為大學生的中國年青人都想在工廠裡作管理人員或工程師,但工廠裡這些管理與技術職位只佔全工廠職位的30%,70%的崗位還是普通工人崗位,大學生是不願意選擇了,這樣,就變成了:工廠招不到年青工人,而50%的大學生又找不到工作,這是多麼危險的事情。

  終於明白了,中國並不需要全民大學生!!!!!

  因為,大學生們會找不到工作,工廠不需要100%的大學生,工廠只需要30%的大學生,另外70%只需要中專畢業即可,這些就是普通工人,讓中國大學生作普通工人,這是人材的浪費,也是中國教育資源的巨大浪費。

  以上這一切,又都是中國教育造成的,不可否認?對吧。

  中國教育路在何方?路在腳下,本來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條條大路通羅馬,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1.向全民頒佈教育宗旨,讓中國家庭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孩子教育不是為了考大學與找工作,而是為了全面發展孩子的長處,培養孩子的興趣,發展健全的人格,作一個有愛心的人,對前途充滿希望,敢闖敢拼幹勁十足,會充分享受人生快樂的青年,生存不是孩子個人的事情,是整個家庭共同的事情,再也不能將生存壓力壓在孩子一人身上,給其巨大壓力。

  2.將現在的本科大學減少70%,所減少的這些學校,全部變成職業專科學校,針對企業發展要求及孩子就業需要,設定相應的職業與專業。中國孩子將有30%上大學,70%上職業專科學校。當實施職業專科學校教育後,孩子接受教育的時間變的富有彈性,基礎教育的時間將大幅變短,孩子12歲前完成基礎教育課程,完成後據考試及意願,確定30%人接下來上大學,70%的人接下來上職業中專。這些人,都可以在工廠裡找到工作:大學畢業的,進企業作管理技術崗位;中專畢業的,進企業作普通工人。為確保普通工人的收入,工廠的工資應該能確保工人家庭的開支。因此,企業不同崗位間的工資差距是較小的。這就要求企業提升生產效率,生產附加價值高的自主產品,這樣,企業才能應付高昂的人事成本費用。

  3.職業專科學校一般學習時間為2年,2年後,學生即掌握一門職業技能,經考核動手實際操作與理論合格後,發相應職業合格證書。比如:花2年學習烹飪,畢業後選擇廚師行業。接下來,再花2年學習導遊,可以從事導遊行業。接下來,再花2年學習英語,即可成為翻譯。一個人可以終生學習,終生進入不同的行業,從事不同的工作。這樣,未來的中國青年是多職業技能的,多職業就業的。

  4.企業招聘時,不再將文憑作為招聘必要條件,而是通過專業的考核進行人材的選擇實際動手解決問題的能力,以能力考核取代文憑考核。

  5.未來中國課堂與教學過程,將採取互動教學,案例教學,網路教學,現場教學等注重實際操作,培養動手能力的方式,豐富多彩。

  7. 課程的設定,確保學生學習的知識實用,是生活工作中經常用到的,不求深入,但求全面。以下是課程設定一個案例,供參考。

  感謝教育部長花時間閱讀完此信,希望在部長的統籌計劃下,中國教育可以更好的面向家庭,面向孩子,面向企業!

  此致,敬禮!

  代表中國所有在校學生及未來的中國學生們

  6.27

  給教育部長的一封信篇三

  尊敬的教育部部長及基礎教育司領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已經實施多年了,義務教育法的立法宗旨是:為了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保證義務教育的實施,提高全民族素質,根據憲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義務教育法讓千千萬萬孩子享受到了黨的義務教育的溫暖陽光。

  但在很多地方,對兒童入學進行了絕對年齡限制:“凡未年滿6週歲的不準入學有的兒童到6週歲差二三個月或者幾天不能入學”,這樣的學生有的在幼兒園大班學習很好,已完全具備可以上小學一年級的條件。但因為年齡的限制,而不能上小學一年級。如果上一年級的話,需再等一年,下一年秋季開學時才能入學。到那時已經近7歲。

  請教育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法中的“適齡兒童”進行回答:“適齡兒童”是不是必須年滿6週歲,是不是差一天也不能上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法中“第二章學 生 第十一條凡年滿六週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週歲。”我個人理解:這條規定的本意是不出現失學兒童,年滿6週歲的兒童應該接受義務教育了,應該進校園了,而沒有說6週歲以下已具備學習能力的兒童絕對不能上學。

  可教育主管部分把這條作為學生入學的年齡限制,是不是誤讀了教育法?是不是背離了義務教育法的宗旨?是不是把那些已經具備上學能力而因年齡絕對限制的孩子拒校門之外?是不是人為的讓這樣的孩子白白等上一年才能入學?如果上大學無年齡限制,而上小學卻進行年齡限制,如果這樣的話,神童就永遠不會再出現了。

  教育主管部門的職責是讓能上學的去上學、上好學,而不是教條對小學入學年齡一刀切。讓那些誤讀教育法的教育工作者及時改正,讓所有孩子公正公平的共享義務教育的陽光,讓想上學而不讓上學的孩子早一天露出燦爛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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