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檢監察工作崗位職責精選範文五篇

  任何崗位職責都是一個責任、權力與義務的綜合體,有多大的權力就應該承擔多大的責任,有多大的權力和責任應該盡多大的義務,任何割裂開來的做法都會發生問題。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部門崗位職責,歡迎大家閱讀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一

  一受支部領導並理解局紀工委工作指導;

  二協助支部書記對黨員進行黨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教育;

  三對本單位黨員遵紀守法狀況和黨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的狀況進行監督;

  四列席本單位評定職稱、評優、獎懲、選拔推薦幹部、工作量計算和津貼分配等重要會議;

  五參加局紀工委組織的會議並報告工作;

  六完成本單位黨組織和紀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二

  一、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實施綱要》,圍繞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教師廉潔從教,糾正損害群眾和學生利益的不正當之風,查辦違法違紀案件,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等開展工作。

  二、根據學院黨委的要求和實際狀況,研究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問題,及時向學院黨委提出意見和推薦。

  三、根據上級紀委和學院黨委關於反腐敗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制定我院《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實施辦法》,按照有關部門的職責進行職責分解,明確職責,提出要求,組織落實,對有關部門承擔的反腐敗任務落實狀況進行督促檢查。

  四、根據學院黨委、行政的要求,督促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狀況;監督檢查上級黨委、政府和學院黨委、行政以及上級行政監察機關有關行政監察工作決定的貫徹落實狀況;監督檢查學院各級各部門領導幹部、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遵守執行法律、法規的狀況。

  五、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狀況進行監督。負責檢查並處理學院各系部、處室黨的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它黨內法規的案件,協助黨委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六、負責調查處理行政監察物件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受理監察物件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及其它由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物件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賦予的其它職能。

  七、協助黨委做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全院黨風黨紀教育規劃,宣傳黨的紀檢工作方針、政策,教育黨員遵守黨的紀律。

  八、協助學院做好行政監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廣大教師及其他學院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師為政清廉。

  九、負責對紀檢監察工作及有關政策問題的調查研究。

  十、調查研究學院及其各部門制定的有關行政決定和規定狀況,對其違反國家法律和有損國家利益的條款,提出修改、補充的推薦。

  十一、加強與各方面的聯絡和溝通,協調有關部門的關係,解決工作中的矛盾和問題。

  十二、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工作,審查推薦各系、部、處、室紀檢、監察幹部的人選,負責全校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工作。

  十三、承辦院黨委、行政領導及上級紀檢監察機關授權和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三

  一、以鄧小平理論和xx“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援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用心主動開展工作,為全區的改革、發展、穩定服務。

  二、維護黨章、黨紀,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監督檢查行政監察物件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狀況。

  三、協助區委、區政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的落實。

  四、對區委、區政府及其成員進行黨章範圍內的監督;對行政監察物件和有關行政職能部門進行行政監察。

  五、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物件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六、調查處理黨的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物件違法違紀案件與其它重大問題,按照規定提來源理推薦,或者決定與取消對黨員、行政監察物件的紀律處分。

  七、受理黨員不服黨紀處分的申訴;受理行政監察物件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

  八、做好信訪工作,認真處理每一封來信,熱情接待每一位來訪者,按照分級歸口管理原則抓好信訪件的承辦、轉辦和督辦,及時做好結果反饋工作。

  九、開展超前監督和過程監督,重點加強幹部選拔任用、招生考試、大宗物資採購和基建工程專案招投標等方面的監督。

  十、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四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監督檢查基層黨組織、黨員和高階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黨的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狀況,協助集團公司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負責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宣傳、教育工作。

  3、負責協助集團公司黨委研究制定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行風建設和糾風工作、廉政文化進企業等規劃、制度和工作方案,並監督實施。

  4、受理對黨員、黨組織及監察物件的檢舉控告以及這些人員的申訴,按照紀檢監察機關的職能和規定的程式,處理和解決信訪舉報問題的工作。

  5、參與對集團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提拔、任命考核,並對其作出廉政鑑定、建立廉政檔案。

  6、負責集團公司“三重一大”以及工程專案、大宗物資採購招投標的廉政監督工作。

  7、負責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年度財務審計、工程竣工審計、企業負責人經濟職責審計等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並監督其抓好整改。

  8、負責對集團公司系統黨風廉政建設、行風建設、糾風工作、內部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解剖分析,提出整改推薦供集團公司領導決策參考,需通報全集團的發出通報,構成違法亂紀案件的負責查處。

  9、負責指導所屬企業紀檢監察工作,加強專兼職紀檢人員、內審人員的管理和培訓。

  10、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學習紀檢、監察的理論,熟悉並掌握黨紀政紀各類條文法規,不斷提高業務潛力。

  11、認真完成集團公司領導和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有關工作。

  紀檢監察工作職責五

  一、對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進行廉政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對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及檢察人員遵守和執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黨中央、高檢院和省院重大工作部署和決議決定的狀況進行監督。

  三、對檢察機關領導班子、領導幹部以及檢察人員遵守黨紀、政紀、檢察紀律的狀況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及自身勤政廉政的狀況進行監督。

  四、受理對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行為的控告、檢舉。

  五、調查處理檢察機關及其所屬內設機構和檢察人員違反紀律、法律的行為,依照黨紀檢紀懲處違紀違法的單位和人員。

  六、受理紀檢監察物件不服紀律處分的申訴和複核申請。

  七、建立健全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保證檢察權的正確行使。

  八、保障黨員、檢察人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維護黨的組織、機關的正當權利和群眾榮譽。

  九、開展巡視和檢務督察工作,協助本院黨組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職責制,做好具體組織協調工作。

  十、參加、列席檢察委員會有關會議。

  十一、有關法規、黨規規定由紀檢監察部門履行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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