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藍印戶口管理規定

  藍印戶口也叫藍印戶籍,是一種介於正式戶口與暫住戶口之間的戶籍,那麼昆明市制定了哪些相關管理規定?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昆明市藍印戶口管理條例

  第一條 為了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的需要,改革戶籍管理制度,吸引人才,引進資金,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發展,加強外來人口管理,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藍印戶口係指常住戶籍關係不在本市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四區以下簡稱“四區”,符合本規定第四條規定的條件,申辦人提出申請,經昆明市公安局批准,並在戶口憑證上加蓋藍色印章,區別於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口的戶籍關係。

  第三條 本市藍印戶口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審批,指標控制,嚴格掌握”的原則,根據昆明城市總體規劃的要求,由市人民政府下達藍印戶口年度控制指標。

  第四條 在本市四區範圍內,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辦藍印戶口:

  一外資企業外方投資者投資額達10萬美元以上,資金到位,其國內親屬和聘用的國內管理人員在四區有固定合法住所的。

  二本市四區範圍以外的國內投資者,投資額達80萬元人民幣以上,資金到位,本人或者其親屬以及聘用的管理人員在四區有固定合法住所的。

  三境外人士,在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購買第一次出售的社會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70平方米以上,可以為其國內親屬申辦一個藍印戶口;購房面積每超過一倍的,可以再申辦一個藍印戶口。

  四本市四區範圍以外的國內人士,在經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房地產開發公司購買第一次出售的社會商品住宅,建築面積達70平方米以上,本人或者其親屬可以申辦一個藍印戶口;購房面積每超過一倍的,可以再申辦一個藍印戶口。

  五各企事業單位、 社會團體確需引進的科技人員,具有管理能力、工藝技能的人員,經主管部門同意,市勞動人事部門認可,可以申辦藍印戶口。

  第五條 申辦藍印戶口時,除須出具申辦人的居民身份證、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的戶口證明、在昆固定合法住所房產憑證外,視以下不同情況還應提供下述有關證明材料:

  一來昆投資的,須出具有效的批准檔案、驗資證明、驗關證明和同意為其國內親屬或國內管理人員申辦藍印戶口的證明。

  二購買社會商品住宅的,須出具同意為其國內親屬申辦藍印戶口的證明。

  三引進的人才和聘用的管理人員,須出具有效的學歷、職稱和資格證書、聘用合同、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勞動人事部門的有關證明材料。

  第六條 申辦藍印戶口時,應提交本規定第五條規定的證明材料,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經區公安分局稽核,昆明市公安局批准,按不同地區、不同標準交納城市基礎設施增容費後,憑昆明市公安局發出的“准予登記藍印戶口通知”,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登記藍印戶口。

  第七條 持藍印戶口的人員參照我市常住人員進行管理。在登記入戶時,按戶發給《昆明市藍印戶口簿》;年滿十六週歲以上的人員,同時核發《昆明市藍印戶口人員居住證》。

  藍印戶口原則上不得在本市四區內遷移,確需辦理遷移手續的,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獲准在本市登記藍印戶口的人員,不需到原常住戶口所在地辦理遷移或登出戶口手續。申領、補辦、換髮居民身份證及新生嬰兒落戶的,仍在原戶口所在地辦理。

  第九條 取得藍印戶口的人員,在本市四區入托和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就業、申辦營業執照、申辦駕駛執照等方面,享有與本市常住戶口人員的同等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取得藍印戶口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機關注銷其藍印戶口:

  一投資未滿5年,抽回全部或大部分投資或轉讓產權的。

  二購買社會商品住宅未滿5年,轉賣或出租的。

  三被投資者和聘用單位解聘,一年內未被四區範圍內的單位聘用的。

  四被追究刑事責任或受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處罰的。

  五違反國家、省、市有關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

  六按規定應予登出的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取得藍印戶口五年以上的人員,有固定合法住所,可按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

  第十二條 本規定所稱親屬係指直系親屬和三代以內旁系親屬。

  第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四區,四區不再製定藍印戶口的管理規定。本規定不適用於本市八縣,本市八縣可根據本規定的精神擬定具體辦法,報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十四條 本規定由昆明市公安局負責解釋並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一九九四年九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