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是為了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以下是小編整理的。

  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檔案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資訊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資訊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並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脫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稽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檔案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裝置、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並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工程、裝置儀器

  1、 各種裝置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執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裝置,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裝置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效能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裝置;潮溼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裝置,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裝置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裝置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裝置。

  8、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臺、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9、 有高壓、高溫、低溫、潮溼、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11、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裝置,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裝置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起重裝置、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裝置、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裝置、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裝置、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3、 起重裝置、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裝置、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裝置、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檔案、說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裝置、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裝置、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裝置、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執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裝置、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裝置、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裝置、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執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裝置、電梯說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