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簽訂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時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吳廣炎 出租方

  乙方:吳煥明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於豐順縣豐良鎮豐良大橋西北角A1土地3284.7平方米及A1房屋4801.4平方米,A2土地1116.5平方米,A3土地1039.1平方米租給乙方作為酒店綜合用地發展和溫泉游泳池經營。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8 年,從 2012 年10 月 05 日起至 2020 年 10 月 04 日止以公曆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並按商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專案經營或隨意將土地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准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並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餘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准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2012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10 月 05 日,承包費為每月80000元,每年共計 960000 元大寫:玖拾陸萬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專案,如有變更須經甲方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並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廣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在租賃過程中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 租賃情況

  甲方將託縣電廠三監獄斜對過煤廠大院的1/3場地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佔地約50畝。地磅一臺,50KW變壓器1臺,警衛室磅房1間,往房4間、廚房、水井。

  二、 租期及支付方式

  1、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 元;

  2、支付方式為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付年租金的50%,半年後付年租金剩餘的50%租金。

  三、 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標底物土地的合法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營、生產、建設;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四、 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任何費用;乙方因生產使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其自行承擔。

  五、 租賃期滿後,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不續約,經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30日內,乙方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

  六、 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力,如政策、城市規劃建設等,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進行補償甲方負責協調,甲方應按實際租賃期結算乙方租金,剩餘租金全部退還。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及房屋租賃合同範文篇三

  出租方: 身份證號: 簡稱甲方

  承租方: 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甲方將現有整棟樓房及門前土地租給乙方使用,房屋地址:仁壽縣視高鎮興家村八社。

  一、租用時間從二OO九年十月一日起至二O二九年十月一日止。租用時間:二十年。

  二、使用性質:乙方經營水泥、沙石、瓷磚等建材物資。

  三、租金:每年貳萬陸仟元26000元,乙方不得無故將房屋及土地轉租他人。

  四、本協議期限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經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收回土地房屋。

  五、乙方必須按時繳納租金。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期限內不得違約,如任何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按照房屋租金的10十倍賠償對方。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到期後自動失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電話: 電話:

  簽定地點: 簽定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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