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掛石材採購合同範本

  幹掛石材,又名空掛法。是當代飾面飾材裝修中一種新型的施工工藝。那麼幹掛石材採購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幹掛石材採購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幹掛石材採購合同範文一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湖南省建築市場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規範合同當事人的交易行為,保護合同的合法權益,保證產品質量和工程建設正常進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材料供應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未來·康橋長郡一期、學校幹掛石材、浮雕及電梯門套 2 工程地點: 星沙灕湘路與黃興大道交匯處 第二條 承包方式及價格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的交鑰匙工程。

  2、價格組成::材料費、製作費、安裝費、運輸費、利潤、搬運費、損耗、裝卸費、管理費、檢測費等全部費用。

  第三條 石材名稱、品種、規格和數量

  注:以上為圖紙預估量,最終結算數量以甲、乙方實際測量的數量為準。 第四條 質量和技術標準

  1、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約定的質量和技術標準要求供應材料。有國家或部頒技術質量標準要求的按現行的國家或部頒技術質量標準,按行業標準/企業標準或業主專門約定的標準。

  2、石材安裝應做到:骨架安裝牢固,骨架表面平整度控制得當,並做好防腐、防鏽及避雷接地處理;幹掛石材面層與骨架安裝牢固;貼上材料、幹掛配件符合設計要求;鋼配件做好防鏽、防腐處理;石材表面清淨、平整;拼花正確,紋理清晰,顏色均勻一致;非整板部位安裝適宜,陰角處石板壓向正確,並做好石材輕微破損的修補上作;縫格均勻,板縫通順,接縫嵌塞密實、寬窄一致;突出物周圍的板採取整板套割,尺寸準確,邊緣吻合整齊、平順,滴水線順直、流水坡向正確,清晰美觀。

  第五條 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1、乙方應在施工完畢向甲方提交該批產品的《產品合格證明》、《質量檢驗報告》、《產品質量保證書》、 國家相關部門及上級監管部門強制的必需提供和其他相資料。

  2、石材牆面表面應平整、潔淨,無汙染、缺損和裂痕。顏色和花紋應協調一致,無明顯色差,無明顯修痕。石材接縫應橫平豎直、寬窄均勻;陰陽角石板壓嚮應正確,板邊合縫應順直;凹凸線出牆厚度應一致,上下口應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邊應套割吻合,邊緣應整齊。

  3、石材飾面板安裝的允許偏差應符合《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規定: 立面垂直度:2mm;表面平整度:2mm;陰陽角方正:2mm;接縫直線度:2mm;牆裙、勒腳上口直線度:2mm;接縫高低差:0.5mm;接縫寬度:1mm

  4、經核查該批產品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甲方有權於材料出廠前對材料進行測試檢驗,乙方必須在各批材料出廠前5天通知。

  5、材料數量以甲方書面簽收為準。材料外觀質量須甲方、監理的驗收通過,甲方、監理髮現質量問題應及時向乙方提出,在問題未查清之前該批產品必須封存不能使用。

  6、經核查該批產品確實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經濟損失,包括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按違約責任承擔。

  7、 甲方在材料到場驗收時未發現質量問題,但在施工時或使用後發現確實因該批材料質量未達到規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如返工、工期延長等經濟和工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須負責材料施工完畢前的安全、保衛、防火、防盜工作,包括運輸途中、卸貨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貨前,包括運輸途中、卸貨中如有人傷害或材料受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安全施工及工程變更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2、如因甲方對合同原定方案、工程量、技術質量要求進行變更,應提前通知乙方,所發生的額外費用採取經濟技術簽證單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簽定合同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甲方預付至合同總價款的5%作為定金至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2、貨到工地安裝驗收合格後付至總貨款的95%,預5%的質保金在質保期滿2年後無任何質量問題時一次付款。

  第八條 質量保證

  1、質量保證期限:乙方對本工程材料質量保證2年,質量保證期從單棟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算起;

  2、在質量保證期內,由於乙方的材料質量或施工缺陷等原因引起的質量問題均將由業主委派的第三方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須接到甲方指令24小時內派人至維修現場協助甲方核定維修方案及工程量,無理由逾期將被視為預設。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如合同一方違約,由違約方承擔責任,並參照合同法及雙方商定的有關條款賠償經濟損失。

  2、 因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可要求更換或退貨,更換若影響甲方工期視作逾期交貨,退貨視作不能交貨並按1000/天扣款。

  3、完工時間延誤或材料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而乙方又無積極措施確保按合同約定時間交貨,或無力按約定質量標準交貨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通報乙方同意後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須負責賠償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經濟損失。

  4、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貨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甲方承擔因此延長工期責任,按甲方未支付部分貨款的千分之三/天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 合同雙方,由於非對方的其它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屬於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 合同一方違約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條解除合同的條件

  1、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合同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或延遲履行主要義務的;除賠償違約損失外還可解除合同;

  4、 合同一方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5、 合同一方其他違法行為已影響合同履約的。

  第十一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糾紛解決方式:甲方、乙方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由工程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乙方在施工現場應遵照甲、丙方現行的一體化管理體系程式檔案規定,實現施工範圍內的質量、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達到規定要求文明施工。

  2、 本合同的未盡事項,必要時由甲、乙雙方另訂補充協議,經簽字蓋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三方代表簽字,加蓋三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4、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月日:

  幹掛石材採購合同範文二

  發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合同相關名詞解釋

  1、分項完工驗收:指本合同項下的工程完成後,經承包人申請,由發包方組織的只針對該合同的標的進行的驗收。

  2、竣工驗收:是指建設專案整體工程已按照設計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務,準備交付給發包方投入使用時,由發包方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依照國家關於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制度的規定,對整體專案工程是否合乎設計要求和工程質量標準以及合同約定標準所進行的檢查、考核工作。

  3、“不可抗力”指因戰爭、、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等級以上的風、雨、雪、地震等對工程造成損害的自然災害。

  二、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順和天然居1#樓外牆石材製作、安裝

  2、工程地點: 福山區回裡鎮西道平村

  3、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單價

  4、工程質量: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合同約定以及甲方要求合同約定低於國家標準的,從國家標準。

  三、承包專案範圍、工期及價款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工程單價按該表中單價包死。結算時以實測工程量為準,材料要求及工藝詳見附件三。

  2、工期一覽表詳見附件四

  3、甲方具備安裝條件後,乙方開始安裝施工,工期按接到通知後算起。

  4、工期從甲方書面通知的開工日期開始起算,到施工完畢甲方簽證日止,超過附件四規定工期的天數為工期延誤天數。

  5、沒通過竣工驗收的,從該驗收日計算到重新驗收合格日為工期延誤天數。

  6、甲方在書面通知確定的開工日期前應具備開工條件,不具備開工條件的,工期順延,不計費用和損失。

  7、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遇停水、停電造成停工的,工期順延,不計費用和損失。

  8、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造成停工的則順延工期,不計誤工費用和損失。

  9、各單體工程或批次工程均應按附件四確認的工期完成。每一單體工程或批次工程延期一天,乙方應按該單體工程或批次工程價款的千分之 三 承擔違約金,延期超過 三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沒解除合同以前,違約金繼續計算。

  10、工程量變更和調整,甲方給予簽證,最終結算按簽證計算。

  四、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 B A適用/B不適用以下履約保證金條款:

  1、為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簽訂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 零 萬元。

  2、在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情況時,甲方可以從該履約保證金中或進度款、結算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和相關損失。

  3、保證金不足時乙方應及時補足。

  4、履約保證金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後如有結餘無息退回乙方。

  五、甲方權利義務

  1、委派 潘培恆 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等手續及其他事宜。

  2、負責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需甲方辦理的申請、批件等手續。

  3、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並向乙方進行技術及安全文明施工交底,施工所需的水、電、場地等須達到施工要求,施工用水、電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一經實際開工即視為以上條件已經具備或完成或乙方承諾自行解決,乙方對此無任何異議。

  4、甲方有權對乙方因違反合同、施工管理規定及質量、安全隱患和事故提出警告,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現一次可通知乙方進行整改並要求乙方支付500-5000元違約金,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

  5、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如需要變更時,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導致工程量增加、減少和工期延誤的,可按實際情況簽證和工期順延,不計其它費用和損失。

  6、及時組織驗收並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7、協助處理乙方與其它施工單位交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