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攤位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是圍繞著商鋪使用權所形成民事租賃關係。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範文,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地址:

  甲乙雙方就 商場 商鋪租賃經營有關事宜,本著誠實守信、合作共贏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 號商鋪,其套內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租賃給乙方。

  二、租賃期限:自20 年 月 日起於20 年 月 日。租賃期內,若乙方願意繼續租賃,應提前於租賃期滿前 日書面通知甲方,雙方應就租賃條件重新協商,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至期滿前前 日乙方未提出書面申請,及乙方在租賃期內任何時期不得在未經甲方允許的情況下不營業或分租、轉租,否則視同違約,除自動放棄優先承租權外,甲方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及租金,甲方將進行重新租賃的準備工作。

  三、合同期滿或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乙方須無條件立即撤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否則造成甲方的損失概由乙方負全部賠償。

  四、租金:

  1第一年度租金內租金標準為人民幣 元/月/平方米套內面積,合計年金 元/年。

  2租金支付方式: 元,大寫 。

  3租賃期在一年以上,三年內,雙方確定第二年度租金標準為 元大寫: 。第三年度租金標準為 元大寫: 必須在執行年度合同期滿前45天,每年度一次性交清給甲方。

  五、履約保證金

  1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繳納租金合同履約保證金一般為當年度三個月租金,數額小寫: 大寫 ;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作為違約金處理不退乙方。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拖欠租金、費、水電費等費用、不遵守商場管理制度、導致商場經營混亂及停業、嚴重損害商場商譽等違約行為,以及其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行為,甲方有權直接從租賃合同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並要求乙方在15日內補足扣除部分,如乙方未在該期限內補足,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乙方保證金,收回乙方承租的商鋪,並保留行使其它索賠的權利。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且沒有拖商場物業公司的任何費用,履約保證金將在7日內退還給乙方。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2商管履約保證金:乙方簽訂租賃合同相關手續入場前應向商場內商業經營管理單位: xx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物業公司商管繳納_____元/戶經營保證金,並簽字遵守《xxx商場經營管理公共協議》及《治安、消防責任書》,乙方如違反經營管理公共協議,物業公司商管有權按經營管理公共協議的規定進行處理。經營保證金不計利息。

  六、其它費用:租賃期內的有關物業費、空調費、水電費、電話及寬頻等其它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按規定按期繳納,不得拖欠,甲方將配合物業公司商管的經營管理和相應的收費工作。

  七、工商、稅費:乙方自行承擔和辦理相關手續,與甲方無關。凡不按規定辦理的,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八、關於安全:乙方在租賃期應注意經營安全,關於火警、治安事件及第三方的財產損失、人身傷亡所導致的一切開支及因此產生索賠、訴訟等一切法律責任。乙方自行負責承擔與甲方無關。

  九、關於商場營業作息時間:_______________。甲方及委託代理人物業公司商管有權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執行。

  十、滯納金及違約責任:

  1若乙方未能在約定的期限內繳納租金及各項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按所欠繳金額的千分之三按日計算收取滯納金。並保留其起訴權。

  2乙方拖欠租金超過15日,甲方或其委託代理人除向乙方追繳應交租金及滯納金外,有權終止本合同,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並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

  十一、商鋪用途及經營管理:

  1 乙方在租賃期內,只能於該商鋪承租經營 、 類 、 品牌商品。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若想更換經營的產品種類、品牌,需提前15日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得到甲方協商同意後方可更換,不得擅自變更。

  2 乙方應按合同約定的業態、品牌進行經營,不得擅自發改變或降低經營品牌。

  3 乙方如降低經營品牌、檔次,甲方有權權要求限期整改,如整改未達到限期效果,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通知終止合同日起,可允許乙方延期1個月時間處理餘貨,乙方無條件服從。

  4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商鋪用途及經營範圍,以及改造商鋪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5 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在無正當理由狀態下使承租商鋪處於無營業狀態。若無營業狀態每月超過3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無條件收回乙方承租商鋪。 十二、裝修或改建

  1乙方對商鋪的內部裝修,應遵守經營管理公共協議及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先完善手續後裝修。

  2乙方提前終止合同包括到期應保持商鋪的完好無損,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所有裝修及裝置拆除並清運出商場,將商鋪包括設施、地板恢復原狀,並不得有損相鄰商鋪。其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或保持商鋪裝修原狀,否則將沒收全部保證金。

  十三、未經甲方書面通知同意並符合甲方提出的條件,乙方不得擅自轉租/轉讓/分租/轉借給第三方甲方不認可乙方私下收取的“接租方”的所謂轉讓費、裝修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無條件撤出,沒收經營保證金,除照違約處理外,並向乙方追償相關損失。

  十四、乙方確因特殊情況要轉租/轉讓的,應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有權對接租人第三方所經營的業態等相關資訊進行考查,在取得甲方書面通知並接受甲方的條件後,可辦理和完善相關手續。

  十五、履約期間如遇不可抗力戰爭、地震等或政府行和有關職能管理部門行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追究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責任。

  十六、本合同只針對甲、乙雙方的權責利,與商場其它商鋪無關,其經營風險和乙方相關債、債務和法律、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七、如甲、乙雙方哪一方提前違約,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三個月租金。

  十八、甲、乙雙方為具有獨立承擔經濟、法律責任的自然人,本合同是雙方自願協商真實意原反映,與商場其它商鋪和第三者無關。

  十九、爭議解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以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並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一、本合同內容產為商業機密,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義務不得違反。

  二十二、本全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物業公司備案一份,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委託人簽章後生效。

  二十三、本合同的附件:《xxxxx商場經營管理公共協議》《治安、消防責任書》

  甲方: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場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地點與鋪位面積。

  租賃地點: 詳見 商鋪分佈圖。

  租賃面積:租賃鋪位建築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年,即從 年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每年日前向甲方繳納年租賃費共計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商場內消防設施、公共衛生、供水、供電設施的維修保養。

  2.甲方負責制定《商場管理規定》和其它管理制度。

  3.甲方依照本合同和《商場管理規定》及其它管理制度,對商場進行日常管理,維護商場內正常的經營秩序。

  4.乙方僱請聘用的營業員、導購員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責任及權利義務。

  1.乙方完全自願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商場管理規定》見附件和商場的其它管理制度,以保證商場的正常運作和全體商戶的整體利益。

  2.乙方要做好商鋪的安全、防火、防盜工作,不能佔用公共通道、場地作經營或堆放貨物雜物之用。因甲方責任發生的失火、失竊等事故並因此導致商戶損失的均由甲方負責賠償。

  3.乙方如需對所承租的商鋪進行內部裝飾、裝修,應將裝修設計方案書面報送甲方,雙方確定後施工。乙方遷出時,商鋪內所增設的一切嵌裝在建築物結構內的附屬設施不得拆除,甲方也不予補償。

  4.乙方負責保管,維護商鋪內的裝置、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租賃商鋪的電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於每月的 日前交甲方。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優先承租權。

  1甲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中途退租,但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轉租給第三者經營。

  2.合同期內如乙方無違約行為,則在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繼續承租,乙方須在租賃期滿前三個月內告知甲方,經甲方稽核同意後雙方簽訂新租賃合同。第七條 其它規定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經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範文三

  出租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承租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___攤位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用在甲方店內從事商業經營。攤位座落於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個月,甲方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將出租攤位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條 租金每月為_________元國家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則由雙方協商確定租金交納期限為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收回攤位:

  1.擅自將承租攤位轉租、轉讓或轉借他人的;

  2.利用所租攤位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嚴重違反有關部門的規定或甲方單位的管理制度;

  4.給甲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

  5.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_個月的。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1.甲方權利:

  1組織乙方來店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政策,制訂依法經營的具體規章,建立健全各項有關管理制度,並有權要求乙方遵守;

  2有權監督檢查乙方遵紀守法,文明經營情況,對乙方違反有關規定及出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僱託”經營欺騙消費者等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告有關執法部門;

  3有權要求乙方更換違紀人員。

  2.甲方義務:

  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攤位管理暫行規定》;

  2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將攤位轉租他人;

  3對乙方損害消費者利益行為的後果承擔連帶賠償損失責任;

  4對乙方人員經營提供必要方便,支援乙方的工作。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1.乙方的權利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的經營範圍內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3有權抵制甲方的各種不合理要求,並可向有關部門反映。

  2.乙方義務1嚴格執行《_________市商業服務業企業出租攤位管理暫行規定》,承租攤位明顯處懸掛承租攤位標誌,服從有關部門的管理,自覺遵守甲方企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利益及聲譽;

  2嚴格依法經營,明碼標價,現貨交易不得超範圍經營,不搞批發業務,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僱託”經營;

  3遵守國家物價及有關政策,照章納稅,文明經商,做到售出商品包退、包換、包修,保證商品質量,講求信譽;

  4愛護攤位及其他設施,不得損壞,如有損壞應負擔全部修理費用或照價賠償,租賃期滿乙方應完好歸還承租的攤位。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或解除_________.

  第八條 雙方違約責任_______ __.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日雙方如願延長租賃期,應重新簽訂合同。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